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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04(威力传动)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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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904 威力传动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15 18:49 │威力传动(300904):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2-15 18:47 │威力传动(300904):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 ├─────────┼──────────────────────────────────────────────┤ │2025-12-15 18:46 │威力传动(300904):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2-15 18:44 │威力传动(300904):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 │2025-12-15 18:44 │威力传动(300904):公司章程 │ ├─────────┼──────────────────────────────────────────────┤ │2025-12-02 16:17 │威力传动(300904):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5-12-01 17:09 │威力传动(300904):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更正后) │ ├─────────┼──────────────────────────────────────────────┤ │2025-12-01 17:06 │威力传动(300904):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 ├─────────┼──────────────────────────────────────────────┤ │2025-12-01 17:06 │威力传动(30090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 │2025-11-28 21:02 │威力传动(30090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宋乐) │ └─────────┴──────────────────────────────────────────────┘ ─────────┬──────────────────────────────────────────────── 2025-12-15 18:49│威力传动(300904):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上午9:15-9:25, 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9:15-15:00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南街600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 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50,43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342,098股(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量后 ,下同)的70.69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0,4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455%。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3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8%。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人,代表股份3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 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人,代表股份3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28%。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上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李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400,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1%。李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20%。 1.02 关于选举李阿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400,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1%。李阿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94%。 1.03 关于选举甘倍仪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400,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1%。甘倍仪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26%。 2、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宋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400,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1%。宋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94%。 2.02 关于选举陈世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400,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1%。陈世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94%。 2.03 关于选举杨玉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400,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1%。杨玉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26%。 3、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4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2%;反对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172%;反对12,6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2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10%。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4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2%;反对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172%;反对12,6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2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10%。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4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7%;反对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902%;反对12,6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218%;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81%。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42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9%;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8%;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292%;反对13,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828%;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81%。 议案4、5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车千里律师、张博钦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51f97c70-e976-4bef-898a-da902fcacfa1.PDF ─────────┬──────────────────────────────────────────────── 2025-12-15 18:47│威力传动(300904):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 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陈永宁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日,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李想先生(董事长)、李阿波先生、甘倍仪女士 独立董事:宋乐先生、陈世宁先生、杨玉明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陈永宁女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名成员组成,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的任 职资格在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战略委员会:李阿波先生(主任委员)、李想先生、陈世宁先生 审计委员会:宋乐先生(主任委员)、陈世宁先生、李阿波先生 提名委员会:杨玉明先生(主任委员)、陈世宁先生、李想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世宁先生(主任委员)、杨玉明先生、李想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且主任委员均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宋乐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 2025 年 11 月 29 日、2025 年 12 月 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及《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情况 总裁:李想先生 副总裁:甘倍仪女士、周建林先生 财务总监:李娜女士 董事会秘书:周建林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刘姝君女士 内审部负责人:马艳萍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审部负责人的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董事会秘书周建林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刘姝君女士均已取得《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建林、刘姝君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南街 600 号 电话:0951-7601999 传真:0951-7601999 邮箱:ir@weili.com 四、公司部分董事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季学武先生、李道远先生不再担任独立董事。 本次离任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公开承诺,其离任后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次离任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 的规范运作与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2a86423b-5747-40a3-a610-22b19f434f12.PDF ─────────┬──────────────────────────────────────────────── 2025-12-15 18:46│威力传动(300904):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司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甘倍仪通过通讯方式远程参会。本次 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经董事会全体成员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李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认真审议,选举李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及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 举情况如下: 1、选举李阿波先生、李想先生、陈世宁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李阿波先生为主任委员。 2、选举宋乐先生、陈世宁先生、李阿波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宋乐先生为主任委员; 3、选举杨玉明先生、陈世宁先生、李想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杨玉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4、选举陈世宁先生、杨玉明先生、李想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陈世宁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及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聘任李想先生为公司总裁,甘倍仪女士、周建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周建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娜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及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聘任刘姝君女士 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及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聘任马艳萍女士 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及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52e80590-39a4-4864-be42-767c1ad43aa1.PDF ─────────┬──────────────────────────────────────────────── 2025-12-15 18:44│威力传动(300904):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致: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 2 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以及《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方式 、表决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了认真核查。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提供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的。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已于 2025年 11月 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 开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 2025年 11 月 29 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 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0)。该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会议方式、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股东投 票方法等事项,并对本次股东会拟审议的议题事项进行了充分披露。 3. 因股东会通知中有关提案信息披露有误,2025 年 12 月 2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本次股东会通知的 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以及更正后的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4)。 4.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 2025年 12 月 15 日 9:15 至 9:25,9:30至 11:30,13:00至 15:00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于 2025年 12 月 15日 9:15 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 5. 2025年 12月 15日,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在董事长李想先生的主持下如期召开。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通知、召开方式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和提案程序 本次股东会无临时提案。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 经核查,本所律师确认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计 34名,代表股份 50,437,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0.6984%。其中,中小投资者或其委托代理人共计 32名,代表股份 3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8%。 (1) 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2025年 12月 8日下午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名册,对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和授权委托文件进 行了审查,确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 2 名,持有股份 50,4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0.6455%。 (2) 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验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 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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