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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04(威力传动)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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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904 威力传动 更新日期:2025-08-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8-04 17:54 │威力传动(30090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8-04 17:54 │威力传动(30090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 │2025-08-01 15:46 │威力传动(30090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 │2025-07-17 19:33 │威力传动(30090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7-17 19:32 │威力传动(300904):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 ├─────────┼──────────────────────────────────────────────┤ │2025-07-17 19:32 │威力传动(300904):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 │2025-07-17 19:32 │威力传动(300904):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5-07-17 19:32 │威力传动(300904):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 ├─────────┼──────────────────────────────────────────────┤ │2025-07-17 19:32 │威力传动(30090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 │2025-07-17 19:32 │威力传动(300904):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 └─────────┴──────────────────────────────────────────────┘ ─────────┬──────────────────────────────────────────────── 2025-08-04 17:54│威力传动(30090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4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4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 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4日(星期一)9:15-15:00的任意时 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南街600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 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6人,代表股份50,926,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342,098股(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量后 ,下同)的71.38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0,4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455%。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64人,代表股份526,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87%。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4人,代表股份526,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 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4人,代表股份526,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7387%。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上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892,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7%;反对2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9%;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车千里律师、张博钦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4/7b3c35ea-6c61-4bcb-88bc-c5b9520e071d.PDF ─────────┬──────────────────────────────────────────────── 2025-08-04 17:54│威力传动(30090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致: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 2 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以及《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方式 、表决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了认真核查。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提供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法律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已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 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 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9)。该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会议方式、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股东投 票方法等事项,并对本次股东会拟审议的议题事项进行了充分披露。 3.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 2025 年 8 月 4 日 9:15 至 9:25,9:30至 11:30,13:00 至 15:00 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于 2025 年 8 月 4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 2025 年 8 月 4 日,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在董事长李想先生的主持下如期召开。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通知、召开方式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和提案程序 本次股东会无临时提案。 三、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 经核查,本所律师确认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计 66 名,代表股份 50,926,9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1.3842%。其中,中小投资者或其委托代理人共计 64 名,代表股份 526,9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87%。 (1) 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2025年 7月 28日下午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名册,对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和授权委托文件进 行了审查,确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 2 名,持有股份 50,4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0.6455%。 (2) 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验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 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64名,代表股份 526,9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87%。 3.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邀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审议了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所列的议案。经核查,所审议的议案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中列明的议案一致。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 表决。其中,现场表决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会议推举的计票人、监票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点票、计票、监票,会议 主持人当场公布了现场投票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对现场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本 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892,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17%;反对 2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509%;弃权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75%。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壹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5/f9cade3c-2ddf-4d96-a484-40dc20615829.PDF ─────────┬──────────────────────────────────────────────── 2025-08-01 15:46│威力传动(30090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的股份后续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 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0.0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股份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 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87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09%,最高成交价为54.0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6.5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44,206,663.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 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2/6964fce4-ab1d-458f-8fec-0f1a5c7f6efd.PDF ─────────┬──────────────────────────────────────────────── 2025-07-17 19:33│威力传动(30090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根据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5年 8月 4日(星期一)下午 14:30召开公司 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8月 4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4 日(星期一)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 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4 日(星期一)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 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7月 28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南街 60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手续:(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 请股东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邮寄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南街 600号 3、登记时间:2025年 8月 1日 9:00-17:00 4、登记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南街 600号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建林、王洁 联系电话:0951-7601999 传真:0951-7601999 电子邮箱:ir@weili.com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南街 600号威力传动证券事务部 6、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242bcd5c-600c-4a7d-8960-97dcc36330b4.PDF ─────────┬──────────────────────────────────────────────── 2025-07-17 19:32│威力传动(300904):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 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 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 或“本期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后续安排公告如下: 一、本期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本期持股计划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期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银川威力传动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335,366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银川威 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4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月 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及锁定期 根据本期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 之日起算,即自 2024 年 7月 30日起至 2028 年 7月 29日止。 本期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至满 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分三期解锁,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依次为 20%、30%、5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 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二、本期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后续安排 (一)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字(2025)743 0号),本期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为 0,不可解锁标的股票数量为 67,074 股。 根据本期持股计划的规定,因第一个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该期未解锁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将由管理委员会择 机出售,管理委员会应以股票出售所获得的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对应份额的原始出资,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则收益归公司 所有。 (二)后续安排 本期持股计划尚在存续期内,本期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 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期持股计划的变更及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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