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03 科翔股份 更新日期:2026-02-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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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55 │科翔股份(300903):中泰证券关于科翔股份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
│ │象合规性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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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55 │科翔股份(300903):中泰证券关于科翔股份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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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55 │科翔股份(300903):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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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52 │科翔股份(300903):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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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51 │科翔股份(30090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持股│
│ │比例被动稀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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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51 │科翔股份(300903):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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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51 │科翔股份(300903):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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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6:48 │科翔股份(300903):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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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44 │科翔股份(300903):公司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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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02 │科翔股份(30090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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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55│科翔股份(300903):中泰证券关于科翔股份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
│规性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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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翔股份(300903):中泰证券关于科翔股份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e4528dd2-b83f-4063-a9f2-2206906f75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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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55│科翔股份(300903):中泰证券关于科翔股份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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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翔股份(300903):中泰证券关于科翔股份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791377e7-153f-4e99-923a-f243f47148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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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55│科翔股份(300903):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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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翔股份(300903):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8417f62b-7f4e-4759-bd96-c098f572a1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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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52│科翔股份(300903):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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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6
号)同意注册,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20,692,141股。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414,694,422股增加至435,386,563股。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股)
郑晓蓉 董事长 62,257,231 15.01% 62,257,231 14.30%
谭东 董事 48,104,750 11.60% 48,104,750 11.05%
康国峰 职工董事 - - - -
陈秋锋 独立董事 - - - -
赵玉洁 独立董事 - - - -
胡永栓 总经理 - - - -
位珍光 副总经理 - - - -
郑海涛 董事会秘书 873,919 0.21% 873,919 0.20%
刘涛 财务总监 773,193 0.19% 773,193 0.18%
注:持股数量指登记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名下账户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1ba97f18-aa51-47d2-b344-d625914510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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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51│科翔股份(30090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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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翔股份(30090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334e59eb-ae7d-4401-8e07-2b37805c8b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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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51│科翔股份(300903):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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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翔股份(300903):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9f21f8fd-0f5f-47b9-a228-b1f42a08ca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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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51│科翔股份(300903):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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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翔股份(300903):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d84782a5-a048-4255-bc41-c3e027cc07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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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6:48│科翔股份(300903):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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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6
号)同意注册,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翔股份”)以简易程序向13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20,692,141股,发行价格为13.87元/股。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6,999,995.6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
民币(不含税)9,942,551.7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057,443.9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月28日全部到账,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6 年1月30日出具了众会字(20
26)第0072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智恩电子(大亚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恩电子”)分
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
储和监管。
近日,公司、智恩电子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截止到2026年1月30日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开户 开户行 专户账号 账户余额 用途
主体 (元)
科翔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 657481179094 240,000,000.00 智恩电子高端
股份 州大亚湾支行 服务器用PCB
产线升级项目
科翔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 5950010010120100164122 39,694,995.73 补充流动资金
股份 州分行 项目
智恩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40020078801800001187 0.00 智恩电子高端
电子 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 服务器用PCB
产线升级项目
合计 279,694,995.73
注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057,443.96元,与上表中合计金额差额部分为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包含审计费、律
师费及其他发行上市费用等)。
注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下辖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
大亚湾支行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下辖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下辖分行。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一: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智恩电子(大亚湾)有限公司
(注:除非特别指明,本协议所称“甲方”系指甲方一、甲方二全部/任意一方。)
乙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丙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
为规范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方一、甲方二、乙、丙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一/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智恩电子高端服务器用PCB产线升级项
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 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 / 年 / 月 / 日,期限 / 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
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方一、甲方二、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一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一、甲方二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
方对甲方一、甲方二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陈贤文、张开军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一/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
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一/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一/二专
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一/二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
)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
求向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一、甲
方二有权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四、《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丙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 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 / 年 / 月 / 日,期限 / 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
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
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
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
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陈贤文、张开军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
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
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
)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
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有
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2/0149d5e9-4ae5-48ce-8971-6abd6634e5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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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44│科翔股份(300903):公司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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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3,000 ~ -17,000 -34,365.53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33.07% ~ 50.53%
增长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4,300 ~ -18,300 -36,690.13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33.77% ~ 50.12%
增长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
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报告期内,原材料成本上涨,压缩盈利空间;2025年以来,黄金、铜等核心原材料价格持续上行。作为 PCB关键原料,其
采购成本同步显著增加。
(二)报告期内,江西三大 PCB工厂的产能利用率仍在提升中,资产折旧进入高峰期,导致整体生产成本较高。
(三)本报告期,公司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30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初步测算的预计,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5年度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 2025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19abfeee-9e5c-4366-b87b-e41eb2ae7a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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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02│科翔股份(30090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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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翔股份”)于 2025年 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15日召开了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开展融资租
赁业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
过 45.8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32.0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
过 70%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3.80亿元,以公司及子(孙)公司与融资机构发生实际业务的担保情况为准。根据实际
经营需要,在不超过审议总额度的情况下,各融资机构之间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所列示的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已设立的及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内部可进行额度调剂。担保额度期限自 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2025年 5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赣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信
洪银最保字第 300015号),为全资子公司赣州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科翔”)的银行授信业务提供保证。上述担
保最高限额合计 3,000万元,在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额度范围内。
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 中信银行赣州分行
债务人 赣州科翔
保证人 科翔股份
担保最高限额(万元) 3,000
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
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
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 1、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
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
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注:主合同为《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
性文件。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正在履行中的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 343,672.52 万元人民币(均
为公司对全资子(孙)公司授信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85.34%。公司不存在为全资子
(孙)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科翔股份与中信银行赣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6/75f3a3bd-f44a-4623-af06-fea9f25a8a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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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9 16:16│科翔股份(300903):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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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关于同意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6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公司应当在本批复作出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四、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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