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97 山科智能 更新日期:2026-05-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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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6 │山科智能(300897):2025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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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8 │山科智能(300897):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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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8 │山科智能(30089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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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06 │山科智能(300897):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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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06 │山科智能(300897):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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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06 │山科智能(300897):关于增加2025年度股东会临时议案暨2025年度股东会的补充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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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06 │山科智能(30089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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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6:42 │山科智能(300897):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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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16 │山科智能(300897):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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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5 │山科智能(30089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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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6│山科智能(300897):2025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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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的预案为:截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 140,219,804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153,
728 股后的股本 139,066,076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6,953,303.
8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95,846,234 股;不送红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
本×10=6,953,303.80 元/140,219,804 股×10=0.495886 元;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转增股数=转增股份总额/总
股本×10=55,626,430股/140,219,804股×10=3.967087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1+按公司
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495886 元/股)/(1+0.3967087)。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截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40,219,804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已回购股份1,153,728股后的股本139,066,07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红利6,953,303.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
余额,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95,846,234股(最终股数以转增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
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遵循“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
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1、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2、公司本次实施的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3、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会通过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153,728.00股后的139,066,0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
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0.100000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40,219,80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95,846,234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6年5月2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
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
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A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
,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2******781 钱炳炯
2 02******894 岑腾云
3 02******308 季永聪
4 02******706 王雪洲
5 02******344 胡绍水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9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5年5月27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变动前股本 本次变动 变动后股本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转增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52,564,394 37.49% 21,025,757 73,590,151 37.58%
无限售条件股份 87,655,410 62.51% 34,600,673 122,256,083 62.42%
总股份 140,219,804 100.00% 55,626,430 195,846,234 100.00%
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95,846,234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09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6953303.8元/140,219,804股×10=0.495886元;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转增股数=转增股份总额/总股本×10=55
,626,430股/140,219,804股×10=3.967087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1+按公司
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495886元/股)/(1+0.3967087)。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路 47 号山科智慧园 B座
咨询联系人:王雪洲,姚妙女
咨询电话:0571-87203681
传真电话:0571-87203680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5b916eb9-49d3-4152-9f0d-56c916e761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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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8│山科智能(300897):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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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科智能(300897):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cbf1c3ad-0381-4f64-b7eb-dcc12c7f48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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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8│山科智能(30089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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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科智能(30089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33894921-9948-4399-9e10-ce33655679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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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06│山科智能(300897):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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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
议选举姚妙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姚妙女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姚妙女女士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备查文件
1、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d9f53661-0925-4f96-baa4-2cf2df5db0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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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06│山科智能(300897):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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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5月7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胡绍水先生递交的书面
辞职报告,胡绍水先生因职务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的其他职务。其
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胡绍水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
行。
胡绍水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的原定任期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绍水先生直接持有
公司股票 5,742,829 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4.10%。胡绍水先生通过杭州晟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688,606
股,通过杭州晟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75,146 股。
除上述持有的股份外,胡绍水先生未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胡绍水先生之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胡绍水先生辞职后,其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以及相关承诺。
胡绍水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
谢。
二、补选董事候选人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 2026 年 5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钱炳炯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
议,拟补选谢军巧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任命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时止。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405eca82-73ef-4e60-86d2-c41d336730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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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06│山科智能(300897):关于增加2025年度股东会临时议案暨2025年度股东会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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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增加的临时议案为《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除增加前述临时议案外,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24 日发布的《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12)中列明的其他各项股东会事项均未发生变更。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本次增加临时议案后,现将 2
025 年度股东会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8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头 47 号山科智慧园 B座 10 楼会议室二、本次新增的临时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5月 7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钱炳炯提交的《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于提请增加 2025 年
度股东会临时议案的函》,钱炳炯提请在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议案如下:
临时提案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更好推动公司战略发展,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法人治理水平,保障董事会决策的效率与科学性,提请公司董事会补选谢军巧
女士(个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于提请增加 2025 年度股东会临时议案的函》
出具日,钱炳炯持有公司股份 20,830,292 股,持股比例为 14.86%。本次提案人的股东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
司于2026 年 5月 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
案作为新增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三、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项报告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预案的议案
5.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上述议案已经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6 年5 月 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议案 9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他属于
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要求,本次审议的议案将对
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5)议案 10 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数量为 1 名,故不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4 日 9:00-17:00;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5月 14 日前发送邮件到公司邮箱 seckdm
@163.com,主题注明“山科智能 2025 年度股东会”字样。
3、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头 47 号山科智慧园 B座。
4、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
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
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
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妙女
联系电话:0571-87203681
电子邮箱:seckdm@163.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头 47 号山科智慧园
6、注意事项
会议预计 1小时,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
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8d9129a9-3b4e-4651-8d74-dfbfc7decf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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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06│山科智能(30089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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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的要求,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通知于召开当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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