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93 松原安全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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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9 │松原安全(300893):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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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7 │松原安全(300893):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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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7 │松原安全(300893):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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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7 │松原安全(30089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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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6 │松原安全(300893):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 │(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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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6 │松原安全(300893):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相关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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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6 │松原安全(30089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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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6 │松原安全(300893):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文件修订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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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6 │松原安全(30089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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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6 │松原安全(30089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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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9│松原安全(300893):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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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安全(300893):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a76414e6-a119-48d8-a5ff-fc7ad76734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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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7│松原安全(300893):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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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对投资者科学、稳定、持续的回报机制,
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修
订)》《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
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
“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的基本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规定的基础上,本着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资金需求以及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
持利润分配政策的合理性、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的主要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战略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
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特别是在充分考虑和听取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的基础上,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
三、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和合理性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
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经营业绩情况拟定并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
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在
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及比例
(1)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在确定现金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
充分考虑未来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的影响以及公司现金存量情况,并充分关注社会资金成本、银行信贷和债权融资环境,以确保分配
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2)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盈利水
平、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③项规定处理。
(3)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仍有可供分配的利润且董事会认为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股票方式
分配利润;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的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
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5、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会批准。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
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
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独立董事还可以视情况公开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
事会审议。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
序要求等事宜。
(3)在股东会对现金分红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各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要求,充分听取中小股
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系的问题。
6、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条件、决策机制和程序
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满足
《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由公司董事会过半数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会批准;股东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需经出席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
四、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2e3c3805-8163-46cb-990b-9c6bb8ba92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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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7│松原安全(300893):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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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鉴于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交所采
取处罚或监管措施以及相应整改的情况告知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交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落实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共收到一份通报批评、一份警示函和一份监管函,均已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已整改落实。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交所通报批评的决定书(纪律处分措施)
2023年 7月 27日,深交所对公司、董事长胡铲明、董事兼总经理胡凯纳、董事会秘书叶醒出具《关于对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证审纪〔2023〕7号),认为:针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公司未及时
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长胡铲明、时任总经理胡凯纳、董秘兼代行财务总监叶醒未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且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不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的发行条件,《募集说明书》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且针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未及时履行股东大会审
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五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月修订)》第 1.4条、第 5.1.1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 6.3.1条、第 6.3.5条的规定。该通报批评决定提示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履行
诚实守信、忠实勤勉义务,保证上市公司经营合法合规以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行政监管措施)
2023 年 8月 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监管局”)针对情况 1所述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未
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报文件信息披露不准确等行为,对公司出具《关于对浙江松原汽车安
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5 号),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六条、《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
、第十三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该警示函提示公司于规定时间内报送整改
报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同日,宁波监管局对上述事项的主要责任人出具《关于对胡铲明、胡凯纳、叶醒、李未君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2023〕16号),该措施提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做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交所监管函(监管措施)
2024年 3月 15日,深交所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叶醒出具《关于对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秘书叶醒的监管
函》(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31号),认为:公司存在无人接听投资者服务电话的情形,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第 8.1.7条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及时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第 1.4条、《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第 3.3.34条的规定。该监管函提示公司及董事会秘书吸取教训
,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保证在工作时间投资者
服务电话畅通,认真友好接听并有效反馈,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整改措施
针对情况 1、2,公司高度重视上述决定书事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深刻反思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组织相关人员
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对上述规范的理解和执行,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
流程,依法依规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的意识,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针对情况 3,公司及相关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同时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保
证在工作时间投资者服务电话畅通,认真友好接听并有效反馈,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承诺: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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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7│松原安全(30089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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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安全(30089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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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6│松原安全(300893):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修
│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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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安全(300893):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修订稿)。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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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6│松原安全(300893):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相关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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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安全(300893):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相关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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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6│松原安全(30089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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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安全(30089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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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6│松原安全(300893):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文件修订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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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请详见公司分别于 2
024 年 12 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文件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该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cd514f75-9492-4719-87b8-6def621ad0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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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6│松原安全(30089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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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安全(30089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aee97ec5-53a8-413f-a633-4f97a9d297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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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6│松原安全(30089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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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安全(30089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3bab1a19-4af5-4e0d-8dc4-4b52c35241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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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5│松原安全(30089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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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安全(30089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2537db39-2557-4416-8c55-c81ab18697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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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4│松原安全(300893):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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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月 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公司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决定暂不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e2d46374-34ff-4c49-ae08-eb9681f3d7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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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8:16│松原安全(30089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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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安全(30089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70d63088-90ff-482e-bd5c-530e52cae5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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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8:15│松原安全(300893):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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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安全(300893):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3f96071c-57b9-49ea-be2d-6a387bb47f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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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8:14│松原安全(300893):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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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安全(300893):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2a0b0a2d-35bb-446e-938f-0af9a7941e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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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9:00│松原安全(300893):202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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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 2025 年 9 月 9 日召
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情况
1、2025 年 9月 9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暂以 2025 年 6月 30
日总股本 316,914,122 股为基数测算),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股,合计转增 126,765,649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
报告期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443,679,771 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若公司在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新增股份上市等致
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即维持每 10 股转增 4股的比例),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2、自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限制性股票归属发生变化,截至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2025年 10 月 16 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337,699,792 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的337,699,792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
0 股转增 4.000000 股,合计转增 135,079,916 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公司总股本为 337,699,792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总股本增至 472,779,708 股(最终股本变动
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23 日;
除权除息日:2025 年 10 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0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
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
转)股总数一致。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5 年 10 月 24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公 本次变动后
积金转增股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58,662,975 46.98 63,465,190 222,128,165 46.9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9,036,817 53.02 71,614,726 250,651,543 53.02
三、股份总数 337,699,792 100.00 135,079,916 472,779,708 100.00
注 1:股份变动情况表中,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预计数,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的处理方法
,可能会导致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数量有调整;
2.变动前股份为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 2025 年 10月 16日股份;
3.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按新股本 472,779,708 股摊薄计算,公司2025 年半年度基本每股净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为 0.34 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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