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92 品渥食品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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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20:20 │品渥食品(30089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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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7:00 │品渥食品(30089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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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6:52 │品渥食品(300892):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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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8:06 │品渥食品(300892):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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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6:12 │品渥食品(300892):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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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9:16 │品渥食品(300892):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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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40 │品渥食品(300892):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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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40 │品渥食品(300892):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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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6:54 │品渥食品(300892):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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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6:46 │品渥食品(300892):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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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20:20│品渥食品(30089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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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上海熹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上海熹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熹利”)持有公司股份 5,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30%(总股本按剔除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996,252 股后的 99,003,748 股计算,下同),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
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2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3%。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股东熹利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股份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股东熹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 525,000 股。熹利减持股
份情况如下: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元) (股) (%)
熹利 集中竞价 2025.03.18-2025.06.17 38.37 525,000 0.53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熹利持有公司股份 4,7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77%)。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的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份
比例(%) 比例(%)
熹利 合计持有股份 5,250,000 5.30 4,725,000 4.77
其中:无限售 5,250,000 5.30 4,725,000 4.77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二、其他说明
1、熹利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熹利上述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熹利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减持股份情况与预披露
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股东作出的关于最低减持价格
等承诺的情形。在减持公司股份期间,熹利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熹利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e7446047-2508-485b-aa80-675a62684a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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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7:00│品渥食品(30089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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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渥食品(30089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c5a47c1d-a8ae-469e-af57-1b42d528fe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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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6:52│品渥食品(300892):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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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渥食品(300892):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5/0b08a61a-2d80-49fa-b628-9517e94bf9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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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8:06│品渥食品(300892):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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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渥食品(300892):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420e165a-f4d0-47d4-bfe5-76480378db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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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6:12│品渥食品(300892):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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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出具的《关于变
更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中信建投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冷鲲先生因个人工作调整
,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
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建投现委派保荐代表人张胜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冷鲲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并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此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王志丹先生和张胜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中信建投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
2 月 31 日。因公司 IPO 项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信建投继续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履行持续督
导责任,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本次变更不影响中信建投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保荐代表人冷鲲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48bdae10-52ca-4d26-8474-d14d6bc8ea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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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9:16│品渥食品(300892):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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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100,000,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
上已回购股份 996,252 股后的99,003,748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 9,900,374.80 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10 股=9,900,374.80 元÷100,000,000 股×10 股=0.990037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每股
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9,900,374.80 元÷100,000,000 股=0.0990037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七位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
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990037 元/股。
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
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
本为 100,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996,252 股后基数为 99,003,748 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900,37
4.80 元(含税)。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 162,247,476.69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自披露后
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996,252 股后的 99,
003,7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
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996,252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月 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6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牧、徐松莉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熹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
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10 股=9,900,374.80 元÷100,000,000 股×10 股=0.990037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实施
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
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990037 元/股。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 652 号 10 号楼 308 室
咨询联系人:证券部
咨询电话:021-5186300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3ea26c69-1068-4894-b7c0-f09cc85cc6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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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40│品渥食品(300892):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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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集和召开
1、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14:3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 652 号 10 号楼 308 室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牧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9,047,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公司总股本扣除截至股权
登记日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数量,下同)的 69.74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
8,800,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49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46,6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575,0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65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7,328,400 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02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46,6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49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8,9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0%;反对 6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4%;弃权 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6%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0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29%;反对 63,1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30%;弃权 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1%。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对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作了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8,9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0%;反对 6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4%;弃权 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6%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0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29%;反对 63,1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30%;弃权 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1%。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8,9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0%;反对 6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1%;弃权 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0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29%;反对 63,6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96%;弃权 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5%。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8,97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2%;反对 6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4%;弃权 1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49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93%;反对 63,1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30%;弃权 1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7%。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8,97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7%;反对 6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6%;弃权 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6%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0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87%;反对 61,9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72%;弃权 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1%。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8,97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7%;反对 6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6%;弃权 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6%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7,50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87%;反对 61,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72%;弃权 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1%。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石志杰、孙悦媛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3319f6e1-4527-43bf-bb3c-3b98462744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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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40│品渥食品(300892):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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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渥食品(300892):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9964c9fe-3822-48ea-bd5a-ec6cdd4d78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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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6:54│品渥食品(300892):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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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星期三)15:00-17
:00 在全景网举办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以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
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牧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朱国辉先生、
公司独立董事马颖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5 年5 月 21 日(星期三)15: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afa2312e-b17d-4cc4-ad37-fae7ea6973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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