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85 海昌新材 更新日期:2025-12-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15 17:04 │海昌新材(30088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2-15 17:04 │海昌新材(30088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1-27 16:59 │海昌新材(30088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1-27 16:57 │海昌新材(300885):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2025-11-27 16:57 │海昌新材(300885):关于公司超募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
├─────────┼──────────────────────────────────────────────┤
│2025-11-27 16:56 │海昌新材(300885):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1-27 16:55 │海昌新材(300885):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
│2025-11-27 16:55 │海昌新材(30088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5-11-27 16:55 │海昌新材(300885):关于收购深圳市信为通讯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 │
├─────────┼──────────────────────────────────────────────┤
│2025-10-23 15:59 │海昌新材(300885):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
2025-12-15 17:04│海昌新材(30088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扬州海昌新
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协议,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本次所发表的法律意见,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及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并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形成。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核查和见证后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的内容以及在议案中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
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已经按照《公司法》《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真实性、合法性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
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进行核查,见证了本次会议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所律师查验了公司董事会发布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5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8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2)
,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内容等相关事项。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 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根据上述公告,公司董事会已在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审议事项、登记方法等内容,并按《公司法》
《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对所有提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2月 15日 14点在江苏省扬州市邗江
区维扬经济开发区新甘泉西路 7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周光荣先生主持。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12月 15日,其
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15日交易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15日 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经查验,本所律师确认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与公告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本所律师查验了公司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全体股东名册、与会人员签署的签到册及与会
人员身份资料,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情况如下:
(一)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名,代表 3名股东,均为 2025年 12月 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者其授权代表,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128,17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 51.6498%。
(二)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 11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356,4
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1436%。
(三)在本次会议中,通过出席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
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
计 2,237,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9016%。
(四)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本所律师。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发布的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及相关公告,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与董事会的公告内容相符,无新提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议
案合法、有效。
四、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
本次会议依据《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表决。现场表决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束后,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并
当场公布表决结果。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数和表决结果统计数。
本次会议按《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投票和监票,并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进行合并统计,表决情况
如下:
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128,472,957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4%。32,397 股
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2%;21,052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2,183,957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111%。3
2,397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80%;21,052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09%。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由公司本次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本次会议的会议记录由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会议主持人签名,会议决议由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董事签
名。
经验证,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5/66be143e-10b6-4549-8299-d0782e6a4272.PDF
─────────┬────────────────────────────────────────────────
2025-12-15 17:04│海昌新材(30088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海昌新材(30088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5/9f6952c3-6482-4be2-9b4f-909447cc3c65.PDF
─────────┬────────────────────────────────────────────────
2025-11-27 16:59│海昌新材(30088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海昌新材(30088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914bfa00-2a94-4ac6-9671-6c5da0885c9d.PDF
─────────┬────────────────────────────────────────────────
2025-11-27 16:57│海昌新材(300885):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海昌新材(300885):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bd118aeb-fca2-434a-8674-dd19a47de622.PDF
─────────┬────────────────────────────────────────────────
2025-11-27 16:57│海昌新材(300885):关于公司超募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
海昌新材(300885):关于公司超募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ea4513f9-1c26-419f-8a40-e00d1856ac8e.PDF
─────────┬────────────────────────────────────────────────
2025-11-27 16:56│海昌新材(300885):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通知于2025年11月17日通过专人递送等《公司章程》规定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11月27日上午9时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会址为公司二楼会议室。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没有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
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周光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公告》。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市信为通讯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深圳市信为通讯技术有
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2月15日下午2: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4bfa3f27-374c-4508-ae36-ef64084e0cc2.PDF
─────────┬────────────────────────────────────────────────
2025-11-27 16:55│海昌新材(300885):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维护银企良好的合作关系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申请不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12个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
等授信业务。具体授信日期、授信期限及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
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
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年度内银
行授信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二、申请授信额度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是公司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所需要。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补充公司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
财务状况,增加公司经营实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c9d260cd-7f32-46bf-81fc-837e85a858c1.PDF
─────────┬────────────────────────────────────────────────
2025-11-27 16:55│海昌新材(30088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海昌新材(30088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d895abe1-1d08-492a-bcbe-d2195c2fef76.PDF
─────────┬────────────────────────────────────────────────
2025-11-27 16:55│海昌新材(300885):关于收购深圳市信为通讯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
─────────┴────────────────────────────────────────────────
海昌新材(300885):关于收购深圳市信为通讯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503645ff-916f-4fe4-a2fb-96a315ac9933.PDF
─────────┬────────────────────────────────────────────────
2025-10-23 15:59│海昌新材(300885):2025年三季度报告
─────────┴────────────────────────────────────────────────
海昌新材(300885):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746d775c-8986-4873-b87b-6892bd0211a1.PDF
─────────┬────────────────────────────────────────────────
2025-09-19 18:44│海昌新材(300885):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通知于2025年9月9日通过专人递送等《公司章程》规定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9月19日上午9时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会址为公司二楼会议室。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没有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
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周光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多元化产业布局,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吴文平、卢林生二人(以下统称“转让方”)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转让方持有的“深圳市
信为通讯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交易价格以最终审计评估价值为基础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a9e5ec48-694d-409d-8de7-5075e45f5be6.PDF
─────────┬────────────────────────────────────────────────
2025-09-19 18:44│海昌新材(300885):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
海昌新材(300885):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453aa8fe-1c78-4a64-a652-60163f510a8a.PDF
─────────┬────────────────────────────────────────────────
2025-09-10 18:34│海昌新材(30088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定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下午2:00
2、 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新甘泉西路7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光荣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29,050,35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8,151,800 股的52.0046%。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8,17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1.6498%。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880,3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8%。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2,761,3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28%
。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1,88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7580%。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880,3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8
%。
(3)公司董事、监事、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128,467,28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82%;565,167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79%;17,9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9% 。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2,178,28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847%;5
65,167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670%;17,9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82%。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由公司本次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128,490,68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63%;541,767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8%;17,9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9% 。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2,201,68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7321%;5
41,767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196%;17,9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8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表决通过。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