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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83(龙利得)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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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83 龙利得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04 19:06 │龙利得(30088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 ├─────────┼──────────────────────────────────────────────┤ │2025-06-04 16:30 │龙利得(300883):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5-16 19:38 │龙利得(30088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16 19:38 │龙利得(300883):2-关于龙利得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 ├─────────┼──────────────────────────────────────────────┤ │2025-04-20 15:44 │龙利得(300883):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4-20 15:41 │龙利得(300883):2025年一季度报告 │ ├─────────┼──────────────────────────────────────────────┤ │2025-04-20 15:41 │龙利得(300883):2024年年度报告 │ ├─────────┼──────────────────────────────────────────────┤ │2025-04-20 15:41 │龙利得(300883):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4-20 15:41 │龙利得(300883):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4-20 15:40 │龙利得(30088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 │公告 │ └─────────┴──────────────────────────────────────────────┘ ─────────┬──────────────────────────────────────────────── 2025-06-04 19:06│龙利得(30088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海恺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恺博恒道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02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上海恺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恺博恒道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恺博私募”)持有公司股份 20,725,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9%,恺博私募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6,920,000 股,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实施期限为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 公司于 2025年 04月 09日披露了《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恺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恺博私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期满及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名称 (元/股) (股) (%) 恺博 集中竞价 2025-03-07 5.83 594,000 0.17168 私募 集中竞价 2025-03-28 5.84 30,000 0.00867 集中竞价 2025-03-31 5.57 196,000 0.05665 集中竞价 2025-04-01 5.73 900,000 0.26012 集中竞价 2025-04-02 5.75 900,000 0.26012 集中竞价 2025-04-03 5.75 123,900 0.03581 集中竞价 2025-04-08 4.85 681,600 0.19699 大宗交易 2025-04-16 4.42 500,000 0.14451 合计 3,925,500 1.13454 注 1:若以上表格中的数据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 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 2:前述所减持股份来源为股东自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恺博私 合计持有股份 20,725,400 5.99000 16,799,900 4.85546 募 其中:无限售条件 20,725,400 5.99000 16,799,900 4.85546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恺博私募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 2. 恺博私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均 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备查文件 恺博私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298a387f-9018-43d5-9593-a14b0d0874c6.PDF ─────────┬──────────────────────────────────────────────── 2025-06-04 16:30│龙利得(300883):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龙利得(300883):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7bfb0dd6-b63d-4d7d-93eb-041d1af4723a.PDF ─────────┬──────────────────────────────────────────────── 2025-05-16 19:38│龙利得(30088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届次: 本次会议为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楚华北路2199号,奉其奉印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龙平先生。 (七)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2人,代表股份69,931,7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1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3,84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5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6人,代表股份6,090,2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02%。 (二)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0人,代表股份7,497,8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40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6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6人,代表股份6,090,2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02%。 (三) 出席和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511,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695%;反对1,4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03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77,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613%;反对1,4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了年度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511,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695%;反对1,4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03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77,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613%;反对1,4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8,511,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695%;反对1,4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03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77,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613%;反对1,4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511,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695%;反对1,4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03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77,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613%;反对1,4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509,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666%;反对1,4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03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75,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347%;反对1,4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6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509,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666%;反对1,4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03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75,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347%;反对1,4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6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468,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80%;反对1,4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0906%;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34,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878%;反对1,4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988%;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3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威、俞紫伊 3.结论性意见:本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审议表决《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见证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0f632ab6-9af5-4092-9374-0d8b04898706.PDF ─────────┬──────────────────────────────────────────────── 2025-05-16 19:38│龙利得(300883):2-关于龙利得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 龙利得(300883):2-关于龙利得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4ce85269-3e3f-4ed8-bb47-2f22e5f76c00.PDF ─────────┬──────────────────────────────────────────────── 2025-04-20 15:44│龙利得(300883):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 2025年 5 月 16日(星期五 )召开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 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00(2)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 截至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 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 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上海市奉贤区楚华北路2199号,奉其奉印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表,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 √ 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 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上述议案中,议案1.00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00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他议 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四)上述议案7.00为特别提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其余 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人单 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 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文件采取电子邮件、书面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 记,股东请仔细阅读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或授权委托书(附件三)。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及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于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发送 至公司指定邮箱 hr@sh-led.com,邮件主题请写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 采用书面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书面信函须于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送达至公司证券事务中心(书面信函登记以 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信函请注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邮寄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楚华北路 2199 号 龙利得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中心,电话:021-37586500-8818,邮政编码:201417。 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资料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于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传真 至公司(传真登记以公司收到传真时间为准),传真:021-37586766。 异地股东采用电子邮件、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请在发送电子邮件、书面信函或传真后与公司电话确认。 3、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4、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楚华北路2199号,奉其奉印刷科技 (上海)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必须出示原 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本次会议不接受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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