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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83(龙利得)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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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83 龙利得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11 19:20 │龙利得(30088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2-11 19:20 │龙利得(300883):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之龙利得2025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见证意见 │ ├─────────┼──────────────────────────────────────────────┤ │2025-11-20 00:00 │龙利得(30088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 ├─────────┼──────────────────────────────────────────────┤ │2025-11-20 00:00 │龙利得(30088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1-20 00:00 │龙利得(30088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1月) │ ├─────────┼──────────────────────────────────────────────┤ │2025-11-20 00:00 │龙利得(300883):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 ├─────────┼──────────────────────────────────────────────┤ │2025-11-20 00:00 │龙利得(300883):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 ├─────────┼──────────────────────────────────────────────┤ │2025-11-20 00:00 │龙利得(30088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1月) │ ├─────────┼──────────────────────────────────────────────┤ │2025-11-20 00:00 │龙利得(300883):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 │2025-11-20 00:00 │龙利得(300883):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 ─────────┬──────────────────────────────────────────────── 2025-12-11 19:20│龙利得(30088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1 日(星期四)14:00 开始(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1 日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楚华北路 2199 号,奉其奉印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龙平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81人,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代表股 份为 66,529,38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228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79 人,代表股份为 4,095,48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83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4名,代表股份为 63,351,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3097%。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77 名,代表股份为 3,177,88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185%。 4.出席和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66,384,7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7%;反对 11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3%;弃权 2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8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50,8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693%;反对 119,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20%;弃权 2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8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 同意 66,394,7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7%;反对 11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2%;弃权 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60,8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135%;反对 119,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44%;弃权 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3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2.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 同意 66,394,7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7%;反对 11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2%;弃权 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60,8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135%;反对 119,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44%;弃权 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3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2.03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 同意 66,394,7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7%;反对 11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2%;弃权 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60,8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135%;反对 119,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44%;弃权 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3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04 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情况: 同意 66,394,7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7%;反对 11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2%;弃权 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60,8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135%;反对 119,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44%;弃权 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3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05 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情况: 同意 66,333,6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8%;反对 18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5%;弃权 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99,7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216%;反对 180,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182%;弃权 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06 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 同意 66,328,3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79%;反对 17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4%;弃权 2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8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94,4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922%;反对 175,4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38%;弃权 2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7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07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 同意 66,347,6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69%;反对 1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3%;弃权 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13,7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634%;反对 166,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440%;弃权 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8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08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 同意 66,337,6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9%;反对 1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4%;弃权 2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8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03,7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192%;反对 166,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548%;弃权 2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5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威、俞紫伊 3.结论性意见:本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见证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 ─────────┬──────────────────────────────────────────────── 2025-12-11 19:20│龙利得(300883):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之龙利得2025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见证意见 ─────────┴──────────────────────────────────────────────── 龙利得(300883):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之龙利得2025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见证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7f17ce19-5c06-460d-83e4-c8dbddc092e2.PDF ─────────┬──────────────────────────────────────────────── 2025-11-20 00:00│龙利得(30088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 龙利得(30088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3d9145a1-31d4-4a41-9825-6e78f613d053.PDF ─────────┬──────────────────────────────────────────────── 2025-11-20 00:00│龙利得(30088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重要提示: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12月 11 日(星期 四)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1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05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05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 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 (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楚华北路 2199 号,奉其奉印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所有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 理制度的议案》 象的子议案数 (8) 2.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7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8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 1.00、2.01、2.02 为特别提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 有效;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人单 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人单位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文件采取电子邮件、书面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 记,股东请仔细阅读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或授权委托书(附件三)。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及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于 2025 年 12 月 09 日(星期二)下午 17: 00 前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hr@sh-led.com,邮件主题请写明“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登记”。采用书面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 ,书面信函须于 2025 年 12 月 09 日(星期二)下午 17:00 前送达至公司证券事务中心(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信 函请注明“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登记”)。邮寄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楚华北路 2199 号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事务中心,电话:021-37586500-8818,邮政编码:201417。 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资料及《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于 2025 年 12 月 09 日(星期二)下 午 17:00 前传真至公司(传真登记以公司收到传真时间为准),传真:021-37586766。 异地股东采用电子邮件、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请在发送电子邮件、书面信函或传真后与公司电话确认。 3、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09 日(星期二),上午 9:00-11:30,下午14:30-17:00。 4、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楚华北路 2199 号,奉其奉印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必须出示原 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4d31dd80-abab-4fe3-91c2-b0265e8ffacc.PDF ─────────┬──────────────────────────────────────────────── 2025-11-20 00:00│龙利得(30088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1月) ─────────┴──────────────────────────────────────────────── 第一条 为强化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 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标准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均由董事会任命和罢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 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二) 主持委员会会议,签发会议决议; (三) 领导本委员会,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并履行职责; (四) 确保本委员会就所讨论的每项议题都有清晰明确的结论(结论包括通过、否决或补充材料再议); (五) 确定每次委员会会议的议程; (六) 确保委员会会议上所有委员均了解本委员会所讨论的事项,并保证各委员获得完整、可靠的信息; (七) 本工作规则规定的其他职权。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规则的规定补足委员。 第七条 委员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 按时出席本委员会会议,就会议讨论事项发表意见,并行使投票权; (二) 提出本委员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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