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79 大叶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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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8:42 │大叶股份(300879):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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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21:30 │大叶股份(300879):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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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21:30 │大叶股份(300879):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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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38 │大叶股份(300879):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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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20:18 │大叶股份(300879):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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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20:18 │大叶股份(300879):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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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20:18 │大叶股份(300879):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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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20:18 │大叶股份(300879):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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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20:18 │大叶股份(300879):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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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48 │大叶股份(30087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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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8:42│大叶股份(300879):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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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叶股份(300879):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fed411fa-d9c0-4dbe-9941-d4bb817dee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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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21:30│大叶股份(300879):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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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特定股东余姚德创骏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余姚德创骏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创骏博”)持有公司股份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52%(根据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3,150,079股
后的总股本199,248,754股为基数计算,本公告涉及的持股比例均根据该基数计算),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
内以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5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0.88%。
2、本次员工持股平台德创骏博计划进行减持系因部分员工自身资金需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不通过持股平
台德创骏博进行减持。
公司近日收到德创骏博出具的《余姚德创骏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减持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
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
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余姚德创骏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德创骏博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其持有股份的总数量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5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四)拟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1,75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8%。如果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如果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
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五)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六)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而定。
(七)其他说明: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所获得的利润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分配。
若公司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动事项,可以根据前述变动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
(八)德创骏博不存在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的
情形。
三、承诺与履行情况
(一)德创骏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2)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公司/企
业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
股票锁定期限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二)德创骏博在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
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每年减持股份不
超过本公司/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公司/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2、若本方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存在减持发行人股票情形,本方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
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若本方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
票情形,本方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若认购成功则本方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
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认购的本次可转债;若本方出现
未能履行上述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诺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德创骏博在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
利益,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2、本公司自本次购买预案首次披露之日起至本次购买实施完毕/本次购买终止之日期间,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不会
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期间如由于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份、配股等事项,导致本公司持的公司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进
行。本公司后续如进行减持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定的,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承诺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德创骏博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股东德创骏博的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股东德创骏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
实施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将督促股东德创骏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1、德创骏博出具的《余姚德创骏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减持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3f825667-b02a-4a35-90e3-7ae9227b6b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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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21:30│大叶股份(300879):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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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
?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重组前) 上年同期(重组后)
归属于上 盈利:20,000万元-26,000万元 盈利:5,295.13万元 盈利:22,967.97万元
市公司股 比上年同期(重组前)增长:
东的净利 277.71% - 391.02%
润 比上年同期(重组后)增长:
-12.92% - 13.20%
归属于上 盈利:18,000万元-24,800万元 盈利:5,304.56万元 盈利:11,582.66万元
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 比上年同期(重组前)增长:
非经常性 239.33% - 367.52%
损益后的 比上年同期(重组后)增长:
净利润 55.40% - 114.11%
注1: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完成AL-KO Ger?teGmbH 100%股权(以下简称“标
的资产”或“AL-KO”)的重大资产购买项目,标的资产自2025年2月1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注2:上年同期重组后的数据包含标的资产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所列数据为假设在上年已完成重大资产购
买项目且标的资产自2024年1月1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上年同期数据(上表中重组后的数据未经审计)。注3:本报告期包含
标的资产2025年2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的数据。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
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盈利的主要原因系:
1、公司产品性价比高、竞争力强,深受终端消费者青睐,营业收入增长较多,且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AL-KO的营业收入所致;
2、收购AL-KO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事务所审计,2025 年半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5 年半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e1588787-2949-4c69-a1b9-f400121ebf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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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38│大叶股份(300879):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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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3,150,079股不享有参与利润
分配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2,398,833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3,150,079 股后的股本 199,24
8,75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184,223.83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
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少。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派息(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0 股=4,184,223.83 元÷202,398,833 股
×10股=0.206731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206731 元/股。
一、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202,398,833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3,150,079股后的股本 199,248,75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
派发现金红利 0.21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4,184,223.8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
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 自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150,079股后的 199,248,7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派 0.21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189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4200
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21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5月 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月 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5 月 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5月 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77 浙江金大叶控股有限公司
2 08*****422 香港谷泰國際有限公司
3 08*****421 香港金德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4 08*****528 余姚德创骏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1*****311 叶晓波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5月 22日至登记日:2025年 5月 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参数调整
1、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金大叶控股有限公司及股东香港谷泰国际有限公司、香港金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余姚德创骏博投资合伙
企业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公司/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履行相应调整程
序。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 58号
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王俊男
咨询电话:0574-62569800
传真电话:0574-62569808
八、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4de5bdf1-393c-4ba3-8b6f-8bf83993dd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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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20:18│大叶股份(300879):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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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叶股份”)于 2025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中“年产 6 万台骑乘式割草机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并新增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保荐机构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44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760,312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
行总额为人民币 476,031,2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人民币 11,915,6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4,1
15,6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3〕381 号”《验证报告》
。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的项目以及进展情况如下
: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投 资 进 度
金额(万元) 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
1 年产 6 万台骑乘式割草机 21,970.55 10,050.34 45.75
生产项目
2 年产 22 万台新能源园林 10,596.45 0 0
机械产品生产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3,844.56 13,842.54 99.99
合计 46,411.56 23,892.88 51.48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Daye Mexico Sociedad.Anonima.de Capital. Variable
住所:墨西哥新莱昂州萨利纳斯维克多利亚市
注册资本:固定资本 5 万比索,可变资本无限额
董事:ANGELICA PG HU
经营范围:园林机械及配件、农业机具、园林机具、电动工具、清洁设备、电器配件、电机、电子元器件、汽油机及模具的制造
、加工、测试以及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股权结构:Honbo Int Pte.Ltd(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 99%,Daye North America,Inc.(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 1%。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年
产 6 万台骑乘式割草机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 Daye MexicoSociedad.Anonima.de C
apital. Variable(以下简称“大叶墨西哥”)作为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增加墨西哥作为实施地点,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调整事项 调整前 调整后
年产 6 万台 实施主体 宁波领越智能设 宁波领越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大叶墨西哥
骑乘式割草 备有限公司
机生产项目 实施地点 浙江省余姚市中 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滨海大道 32 号;
意宁波生态园滨 墨西哥新莱昂州萨利纳斯维克多利亚市
海大道 32 号
达到预定可使 2025 年 8 月 31 日 2027 年 8 月 31 日
用状态的时间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大叶墨西哥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部分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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