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79 大叶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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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6:40 │大叶股份(300879):国泰海通关于大叶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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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12 │大叶股份(30087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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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12 │大叶股份(30087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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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19 │大叶股份(300879):国泰海通关于大叶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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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51 │大叶股份(300879):国泰海通关于大叶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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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51 │大叶股份(300879):重大资产购买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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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0 │大叶股份(30087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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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0 │大叶股份(300879):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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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0 │大叶股份(30087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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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0 │大叶股份(300879):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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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6:40│大叶股份(300879):国泰海通关于大叶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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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叶股份(300879):国泰海通关于大叶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2b201c83-2fa4-46da-8d3c-d9144bde14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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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12│大叶股份(30087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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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10:30
2、 召开地点: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 58号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会秘书吴军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05,811,168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9,248,754股的 53.10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05,310
,1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99,248,754股的52.85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0
1,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99,248,754股的 0.2515%。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01,056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9,248,754股的 0.25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199,248,754 股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01,056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15%。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5,667,5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3%;反对 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7%;弃权 5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5,667,5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3%;反对 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7%;弃权 5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5,671,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6%;反对 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9%;弃权 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5,682,2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2%;反对 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7%;弃权 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5,631,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8%;反对 1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1%;弃权 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1%。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05,677,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0%;反对 9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9%;弃权 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1%。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5,682,2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2%;反对 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7%;弃权 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1%。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5,674,2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6%;反对 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7%;弃权 4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 邹杨敏、蹇莉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ae312a6f-1c81-45c9-9b85-e6fe34d96e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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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12│大叶股份(30087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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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余姚市南雷南路 298 号合力大厦北楼 16楼 315400
电话:0574 6272 4297 传真:0574 6271 9499http://www. yangminglf.com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关 于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阳明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叶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为贵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
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
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1、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上午 10:30,召开地点为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 58号宁波大叶园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上午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上午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根据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股东会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参加会议的方式、召开程序及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经大会秘书处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人,持股数共计105,310,1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99,248,754股
的 52.8536%。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
7名,代表股份共计501,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99,248,754股的 0.2515%。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
已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会议股东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
决。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
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8、《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获股东会表决同意通过;上述议案中:议案 6需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
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2026年5月18日。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经办律师签署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89a603b0-3a21-4916-8ae7-72739631d0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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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19│大叶股份(300879):国泰海通关于大叶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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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叶股份(300879):国泰海通关于大叶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2a5ff403-7b24-4bd0-875c-0cc995edd2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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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51│大叶股份(300879):国泰海通关于大叶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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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叶股份(300879):国泰海通关于大叶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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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51│大叶股份(300879):重大资产购买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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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叶股份(300879):重大资产购买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ff5a7aaf-ba82-4aa6-944d-7275270a2f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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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0│大叶股份(30087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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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叶股份(30087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615c326-6b80-4bc9-97a4-acee272aaf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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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0│大叶股份(300879):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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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
叶股份”或“公司”)2024 年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
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开展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
拟使用与国际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交易、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结构性远期交易、利率
掉期交易、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三)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额度及授权有效期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500,000 万元的外汇衍生品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
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投资额度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有效,上述投资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或其他授权人士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具体实施
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四)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业务的
情形。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要求披露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对已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相关进展和执行情况等予以披露
。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
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履约风险较低
。
4、内部控制风险: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其他可能的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信息,将可能导
致外汇金融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
及交易损失。
三、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制度完善:严格按照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外汇衍生品投资进行决策、授权、风险管理、办
理等。
2、专业团队:由公司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负责交易的
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3、市场分析: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市场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
险较可控的外汇金融衍生工具开展业务。
4、交易管控:充分了解办理外汇金融衍生品的金融机构的经营资质、实施团队、涉及的交易人员、授权体系,慎重选择信用良
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对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模式、交易对手进行分析比较。
5、风险预案:预先确定风险应对预案及决策机制,专人负责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金融衍生品的风
险敞口变化情况,定期汇报。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的情况下,增加汇报频次,确保风险预案得以及时启动并执行。
6、例行检查:公司内外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7、定期披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四、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
和套利交易。公司通过开展适当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
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时能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鉴于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风险,对公司的
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
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履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使用
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500,000 万元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关于大叶股份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33f18f0-700e-4bfc-b201-698353c809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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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0│大叶股份(30087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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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10366 号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叶股份公司)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大叶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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