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78 维康药业 更新日期:2026-02-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2-05 15:54 │维康药业(30087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2-05 15:54 │维康药业(300878):关于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
│2026-01-26 15:42 │维康药业(300878):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
│2026-01-26 15:42 │维康药业(300878):2025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12-31 18:52 │维康药业(300878):关于获得药品补充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
├─────────┼──────────────────────────────────────────────┤
│2025-12-29 18:22 │维康药业(300878):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
├─────────┼──────────────────────────────────────────────┤
│2025-12-15 16:42 │维康药业(300878):关于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的公告 │
├─────────┼──────────────────────────────────────────────┤
│2025-12-10 19:42 │维康药业(30087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12-10 19:42 │维康药业(30087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12-10 19:42 │维康药业(300878):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02-05 15:54│维康药业(30087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
或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5 日在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 2 号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洋先生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思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
思女士被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董事长、总经理刘洋先生将不再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漾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及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5/272ccba0-a9c8-468a-a454-a165e9cb7573.PDF
─────────┬────────────────────────────────────────────────
2026-02-05 15:54│维康药业(300878):关于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一、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孔晓霞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调整安排
,孔晓霞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原定任职日期至 2027年 5月 19日。辞去上述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规定,孔晓霞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孔晓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888,4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孔晓霞女士辞职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
求;孔晓霞女士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孔晓霞女士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的勤勉尽责和贡献表示衷心感
谢!
二、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2月 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王思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王思女士被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董事长、总经理刘洋先生将不再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同意聘任吴漾女士担任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均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思女士、吴漾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
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王思女士、吴漾女士
电话:0578-2950005
电子邮箱:zjwk@zjwk.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 2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5/f392f035-53b7-49ea-a83a-032a28d71f1c.PDF
─────────┬────────────────────────────────────────────────
2026-01-26 15:42│维康药业(300878):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药品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二冬汤颗粒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相当于饮片 12.44g
注册分类:中药 3.1类
上市许可持有人: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 2号
生产企业: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地址: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 2号
证书编号:2026S00186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C20260001
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 2031年 01月 19日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本品上市,发给药品
注册证书。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本品上市后,应当继续完成以下工作:申请人应履行主体责任,做好相
关风险防控工作,加强上市后有效性和安全性的研究,必要时追加相关非临床研究,并根据收集到的临床及非临床安全性研究数据,
及时修订完善本品说明书安全性相关项。本品上市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药材、饮片及制剂生产过程
的质量控制,根据药材、饮片质量分析和相关性研究结果,完善药材、饮片质量标准;继续开展本品中天冬、麦冬、天花粉的质量控
制研究,优化特征图谱,完善制剂质量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可控性。
二、药品的其他情况
二冬汤颗粒,润肺清胃。用于上消。症见烦渴不止,小便频数,脉数无力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
站,取得该品种的药品批准文号的企业有: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该产品的获批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有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
特点,药品获得批件后,产品销售易受到行业政策变动、招标采购、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药品注册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6/1f929a29-ae43-4c4c-a9e4-cf64d84b35ec.PDF
─────────┬────────────────────────────────────────────────
2026-01-26 15:42│维康药业(300878):2025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24,500 ~ -17,000 -14,742.63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66.18% ~ 15.31%
扣除非经常性损 -24,500 ~ -17,000 -23,893.64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2.54% ~ 28.85%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固定资产规模较大但产能利用率不高,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较多影响公司利润,同时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555万
元。
2、公司产品销售单价下降,销售数量不及预期,导致公司产品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均有所下滑。
3、部分存货进入近效期,公司计提存货减值准备 3,039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 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6/ba7ca153-c57e-4a56-9d14-98ded535a64c.PDF
─────────┬────────────────────────────────────────────────
2025-12-31 18:52│维康药业(300878):关于获得药品补充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
维康药业(300878):关于获得药品补充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2d32dcc2-0db5-460d-8483-d1f820e7095b.PDF
─────────┬────────────────────────────────────────────────
2025-12-29 18:22│维康药业(300878):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
维康药业(300878):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5ccd7014-3f38-4a17-baa3-864666819080.PDF
─────────┬────────────────────────────────────────────────
2025-12-15 16:42│维康药业(300878):关于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的公告
─────────┴────────────────────────────────────────────────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取得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换发后的《药
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30年 12月 11日,主要相关信息如下:
一、《药品生产许可证》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 2号
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07047968289
法定代表人:刘洋
企业负责人:刘洋
质量负责人:纪晓燕
发证机关: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有效期至:2030年 12月 11日
许可证编码:浙 20000144
分类码:AhzyCh
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 2号: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丸剂(滴丸)、滴剂(
胶囊型)(仅限注册申报使用)、片剂、胶囊剂、软胶囊剂、颗粒剂***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是基于原许可证即将到期,新证的取得确保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5/4b5dcd99-84e2-4eec-adb8-6e07f8d469e7.PDF
─────────┬────────────────────────────────────────────────
2025-12-10 19:42│维康药业(30087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5H2071号致: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康药业”或“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
件,以及《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
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维康药业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
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维康药业本次股东大会所
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5年11月25日在指定媒体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5年12 月 10日下午 14:00;召开地点为浙江省丽水经
济开发区遂松路 2号研发大楼二楼会议室。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
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 1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5年 12月 10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7《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2.0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2.09《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
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
1. 股权登记日(2025年 12 月 3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所见证律师;
4. 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人,持股数共计 105,182,5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0455%。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
东共 30 人,代表股份共计 163,3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0%。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
信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
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105,334,489股,反对 9,480股,弃权 1,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2%,表决结
果为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105,334,489股,反对 9,480股,弃权 1,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2%,表决结
果为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105,334,489股,反对 9,480股,弃权 1,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2%,表决结
果为通过。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 105,334,489股,反对 9,480股,弃权 1,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2%,表决结
果为通过。
2.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同意 105,334,489股,反对 11,380股,弃权 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2%,表决结果为
通过。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105,334,489股,反对 11,380股,弃权 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2%,表决结果为
通过。
2.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105,334,489股,反对 9,480股,弃权 1,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2%,表决结
果为通过。
2.07《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 105,334,489股,反对 9,480股,弃权 1,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2%,表决结
果为通过。
2.0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105,333,989股,反对 9,480股,弃权 2,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7%,表决结
果为通过。
2.09《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105,334,489股,反对 9,480股,弃权 1,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2%,表决结
果为通过。
3.《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105,326,489 股,反对 9,480 股,弃权 9,9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6%,表决
结果为通过。
4.《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105,325,489股,反对 10,480股,弃权 9,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7%,表决结
果为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