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73 海晨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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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21:37  │海晨股份(30087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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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44  │海晨股份(30087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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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44  │海晨股份(300873):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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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44  │海晨股份(300873):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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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42  │海晨股份(30087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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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42  │海晨股份(30087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忠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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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42  │海晨股份(30087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Yan Jonathan Ju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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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42  │海晨股份(30087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左新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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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42  │海晨股份(30087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远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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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42  │海晨股份(300873):关于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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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2 21:37│海晨股份(30087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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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了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 
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4名。                                                                                        
    公司 2025年 10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推荐,董事会审查同意提名梁
晨女士、梁智睿先生、姚培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左新宇先生、Yan Jonathan Jun先生、杨远贵先
生、陈忠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独立
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等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左新宇先生、Yan Jonathan Jun先生、杨远贵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
候选人陈忠林先生暂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选举。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李家庆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其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未持有公司股份。                                                            
    李家庆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
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96eaee7b-82fd-4cce-acc7-e9985f5efb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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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2 18:44│海晨股份(30087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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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7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07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 月 0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3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1 月 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前海信利康大厦 13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案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应选人数(3)人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梁晨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梁智睿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姚培琴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应选人数(4)人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 Yan Jonathan Jun 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                                                    
                董事                                                                                                
    2.02        选举左新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杨远贵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4        选举陈忠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或文件。                                                                                                      
    3、上述议案 1、2均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均为等额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
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4 日-11 月 5日 9:00 —18:00                                                          
    2、登记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信利康大厦 13楼会议室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 
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 
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股东也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书面信函或扫描件邮件发送的方式登记, 
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①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现场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 
出示原件。②请在前述登记时间内登记,超过登记时间无效,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务联系                                                                                                     
    联系人:梁灿                                                                                                    
    联系电话:0512-63030888-8820                                                                                    
    电子邮箱:liangcan@hichain.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信利康大厦 13楼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并需于会议开始 半小时前到达会议现场。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51345d5b-5790-4864-a0e7-baf2c01e1d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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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2 18:44│海晨股份(300873):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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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晨股份(300873):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38540c91-e33e-47b8-b493-4864b2efa5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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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2 18:44│海晨股份(300873):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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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3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 10 月 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加强对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经营或业务需要,与境内外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 
用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各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期权、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及其
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以下合称“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制度。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
管理。                                                                                                              
    第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操作原则                                                                                                 
    第五条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须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主要目的, 
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第六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 
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七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的实际 
需求总额。同时,针对发生的外币融资,公司参照上述原则,合理安排外汇套期保值的额度、品种和时间,以保障外汇套期保值的有
效性。                                                                                                              
    第八条 公司必须以自身名义设立外汇套期保值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九条 公司须具有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且严格按照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三章 审批权限                                                                                                 
    第十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须经董事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各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严格限定在经审批的 
外汇套期保值方案内进行,不得超范围操作。                                                                            
    第十一条 交易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
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
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第四章 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是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经董事长授权的人员
)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并负责外汇套期保值日常业务的运作和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设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小组为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日常运作。业务小组成员主要包括董事长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相关业务人员。                                                                              
    第十五条 各部门职责及责任人:                                                                                   
    1、业务小组: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年度计划的制订及日常业务管理。                                                 
    2、财务部:负责资金筹集及与银行对接的相关业务,财务部负责人为责任人。                                           
    3、证券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信息披露情况,证券部负责人为责任人。                                           
    第十六条 审查与监督                                                                                             
    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查和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情况及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及账
务处理等,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                                                                              
    第十七条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流程:                                                                             
    1、业务小组负责对外汇汇率和与外币借款相关的各种利率变动趋势的研究与判断,提出开展或中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建议方 
案。                                                                                                                
    2、财务部根据拟进行外汇交易的汇率水平、外汇金额、交割期限等事项向有关金融机构询价比价,经过本制度规定的相关程序 
审批通过后与已选定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信息确认。                                                                      
    3、金融机构根据公司申请,确定外汇套期保值的交易价格,经公司确认后,双方签署相关合约。                           
    4、财务部应要求合作金融机构定期向公司提交交易清单,并在每笔人民币交割到期前及时通知和提示交割事宜。             
    5、财务部在收到金融机构发来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成交通知书后,应对每笔交易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及时跟踪交易 
变动状态,妥善安排交割资金,严格控制,杜绝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                                                      
    6、公司财务部应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盈亏情况进行关注,并每月向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小组报告相关情况。对于已发生的 
违约行为,须立即书面报告公司董事长,并抄送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负责人,以确定是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内审部门应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计,稽核交易及信息披露是否根 
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并将审计结果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五章 信息隔离措施                                                                                             
    第十八条 参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所有人员及合作的金融机构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交易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关的信息。                                  
    第十九条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相互独立,不得由单人负责业务操作的全部流程,并由公司内审 
部负责监督。                                                                                                        
    第六章 内部风险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应认真选择合作的金融机构,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过程中,财务部应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外汇套期保值协 
议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第二十一条 当汇率发生剧烈波动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小组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做出对策,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公司董事长 
,必要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第二十二条 当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重大异常情况,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业务小组应及时提 
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随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内审部门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现违规情况立即向董事会报告。            
    第七章 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披露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信息。                   
    第二十四条 当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 
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第二十五条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交易资料、交割资料等业务档案及业务交易协议、授权文件等原始档案由财务部负责保管 
,保存至少十年以上。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83a5d44b-912d-44d7-be79-b50b64c1fb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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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2 18:42│海晨股份(30087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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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了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 
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4名。                                                                                        
    公司 2025年 10 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推荐,董事会审查同意提名梁
晨女士、梁智睿先生、姚培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左新宇先生、Yan Jonathan Jun先生、杨远贵先
生、陈忠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独立
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等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左新宇先生、Yan Jonathan Jun 先生、杨远贵先生均已取得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忠林先生暂未取得                                                                                
    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选举。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李家庆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其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未持有公司股份。                                                            
    李家庆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
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f6c6c8df-a978-4d00-9bd0-dbbfad2365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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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2 18:42│海晨股份(30087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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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晨股份(30087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忠林)。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a4ff5cdd-0f60-4b9d-9b54-1d5aee75bb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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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2 18:42│海晨股份(30087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Yan Jonathan 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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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晨股份(30087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Yan Jonathan Jun)。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e7fb00a7-c6fd-4df9-ba75-e16769f7c3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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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2 18:42│海晨股份(30087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左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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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晨股份(30087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左新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7530b4ec-c8da-450d-8670-d6b0927aff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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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2 18:42│海晨股份(30087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远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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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晨股份(30087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远贵)。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6ba1a42c-b2df-4fa4-96bd-063f38932b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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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2 18:42│海晨股份(300873):关于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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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修订
相关制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不超过 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
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本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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