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71 回盛生物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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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回盛生物(300871):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 │
│ │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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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回盛生物(300871):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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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回盛生物(30087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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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回盛生物(30087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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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6:52 │回盛生物(300871):关于已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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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5:46 │回盛生物(30087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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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6:56 │回盛生物(300871):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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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6:56 │回盛生物(300871):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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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5:54 │回盛生物(300871):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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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 18:04 │回盛生物(30087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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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回盛生物(300871):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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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
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 2024年 4月 19日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
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事宜有效期为自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4 年 4 月 19 日至 202
5 年 4 月18日。
公司于 2025年 2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3月 19日召开 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股东会决议和相关授权事宜有效期为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个月,即延长至 2026年 4月
18日。二、关于本次延长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鉴于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事宜有效期临近,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4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
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自 2026年 4月 18日起延长 12个月,即延长至 2027年 4月 1
7日。同时将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 2026年 4月 18日起延长 12个月,即延长至 202
7年 4月 17日。除上述延长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事宜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延期事项已经公司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0847eebc-3ea9-4b57-8b5d-679b009f6d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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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回盛生物(300871):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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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并定于 2026年 4月 17日 14:00 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
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17日 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17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年 4月 17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4月 14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华路 1号 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0 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
宜有效期的议案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提案
1.00、提案 2.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
东应当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以上所有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4月 16日 9:00至 17:00
3、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华路 1号 证券事务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出席。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
人股东委托其代理人出席的,还应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文件采取电子邮件、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4月 16日 17:0
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
仔细阅读并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或《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
异地股东采用电子邮件、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请在发送电子邮件、书面信函或传真后与公司电话确认。
5、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27-83235499
传真:027-83235499
邮箱:hvsen@whhsyy.com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华路 1号 证券事务部。
6、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8b4f4c9a-5e3b-407f-b22e-6e51b3193d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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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回盛生物(30087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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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2月 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年 2月 25
日召开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万元(含本数)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公
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卫元先生、余姣娥女士为本次公司
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无偿担保。
公司2026年度授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为湖北回盛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回盛”)在兴业银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
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 称 湖北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9年 4月 8日
注册地点 应城市城南经济开发区横一路
法定代表人 韩杰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主营业务 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专用化学产品、肥料的生产制造;
生物有机肥料、生物饲料及复合微生物肥料的研发;饲料添加
剂及畜牧渔业饲料的销售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湖北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关联关系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56,079.54 147,165.07
负债总额 33,889.22 42,385.28
净资产 122,190.33 104,779.78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70,503.25 60,327.18
利润总额 20,000.63 1,811.51
净利润 17,391.72 1,850.71
注:上表列示湖北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单体财务报表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湖北回盛提供担保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2、保证人: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湖北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
(1)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
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
费用等。
(2)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
(3)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
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4)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
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
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
(5)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
(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7、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
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6)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
起分别计算。
(7)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8)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实际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 12,629.03万元
(含本次担保),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事项,占公司 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8.6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
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040b5a80-196e-47f0-bd88-52f746858f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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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回盛生物(30087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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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 3月 2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应出席董事 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5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卫元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临近,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工作持续、有
效、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自 2026年 4月 18日起延长 12个月,即延长至 2027
年 4月 17日。除延长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
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关联董事张卫元先生因其控制的企业参与本次发行事项,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
案》
鉴于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全权办理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临近,为确保公司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
宜的有效期自 2026 年 4月 18 日起延长 12个月,即延长至 2027年 4月 17日。除延长本次发行相关授权事项有效期外,本次发行
方案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
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关联董事张卫元先生因其控制的企业参与本次发行事项,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
日 14:00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cfa880ad-b255-46e0-8fb5-1b0a065cc6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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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6:52│回盛生物(300871):关于已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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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 548,2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27%。注销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2,332,557股变更为 201,784,357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548,200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日期为 2026年 3月 27日。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4月 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10,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
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 2023年 4月 2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2,389,050 股,占公司当日
总股本 166,054,574 股的1.44%,最高成交价为 26.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29元/股,交易总金额为50,021,393.28元(不含交
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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