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63 卡倍亿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0 20:42 │卡倍亿(30086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18 20:25 │卡倍亿(30086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卡倍亿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
│2026-05-18 20:25 │卡倍亿(30086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8 20:25 │卡倍亿(30086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4 16:32 │卡倍亿(30086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
├─────────┼──────────────────────────────────────────────┤
│2026-05-14 16:32 │卡倍亿(300863):卡倍亿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 │
├─────────┼──────────────────────────────────────────────┤
│2026-05-14 16:32 │卡倍亿(30086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卡倍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
│ │市保荐书(2... │
├─────────┼──────────────────────────────────────────────┤
│2026-05-14 16:32 │卡倍亿(30086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卡倍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
│ │行保荐书(2... │
├─────────┼──────────────────────────────────────────────┤
│2026-05-14 16:32 │卡倍亿(300863):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5-14 16:32 │卡倍亿(300863):卡倍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25年财务数据更新) │
└─────────┴──────────────────────────────────────────────┘
─────────┬────────────────────────────────────────────────
2026-05-20 20:42│卡倍亿(30086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
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099,944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8,1
75,836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5,099,944股后的183,075,8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
(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36,615,178.4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73,230,356
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和每10股转增股
数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36,615,178.40元/188,175,836*10股=1.945795元
每10股转增股数=本次转增总股数/公司总股本*10股=73,230,356股/188,175,836股*10股=3.891591股。
(折算结果均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0.1945
795)÷(1+0.3891591)。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188,175,836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5,099,944股后的183,075,892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6,615,178.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预计合计转增73,230,35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88,175,836股变更为261,406,193股(实
际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结果为准)。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按照上述方案测算,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15.69%,占合并报表中净利润的比例为30.67%。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2、自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5,099,944.00股后的183,075,89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88,175,83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61,406,192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6年5月2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
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
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5月29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资本公积转增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股)
一、限售条件流 7,347,059 3.90 2,938,823 10,285,882 3.93
通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7,347,059 3.90 2,938,823 10,285,882 3.93
二、无限售条件 180,828,777 96.10 70,291,533 251,120,310 96.07
流通股
三、总股本 188,175,836 100.00 73,230,356 261,406,192 1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本次转增股数及权益分派实施后相关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确认结果为准。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61,406,192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46元。
九、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和每10股转增股
数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36,615,178.40元/188,175,836*10股=1.945795元
每10股转增股数=本次转增总股数/公司总股本*10股=73,230,356股/188,175,836股*10股=3.891591股。
(折算结果均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0.1945
795)÷(1+0.3891591)。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及权益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汶溪周工业区
咨询联系人:肖舒月
咨询电话:0574-65106655
传真电话:0574-65192666
十一、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852fb7f3-2ea8-4895-97df-f6f49d3371ab.PDF
─────────┬────────────────────────────────────────────────
2026-05-18 20:25│卡倍亿(30086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卡倍亿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卡倍亿(30086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卡倍亿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b26fbca4-c196-40f3-ae1d-1512c932ed8c.PDF
─────────┬────────────────────────────────────────────────
2026-05-18 20:25│卡倍亿(30086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
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
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议题、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
,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五)下午 15:00在浙江省宁
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出席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数 9,796,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08%。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系统取得的网络表决结果显示,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3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02,387,5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263%。
据此,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9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12,183,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1.2771%。以上股东均为截止 2026年 5月 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6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603,5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
83%。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审议《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5、审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
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公告的议案进行了表决,现场投票按《公司章
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予以计票、监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平台
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交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与会股东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2,178,0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97,932股,反对 4,400股,弃权 1,200股。
2、审议《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2,178,0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97,932股,反对 4,400股,弃权 1,200股。
3、审议《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2,178,0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97,932股,反对 4,400股,弃权 1,200股。
4、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2,178,0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97,932股,反对 4,400股,弃权 1,200股。
5、审议《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2,178,0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97,932股,反对 4,400股,弃权 1,200股。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2,178,0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 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97,932股,反对 4,400股,弃权 1,200股。
7、审议《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907,7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860%;反对 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896%;弃权 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 0.02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97,932股,反对 4,400股,弃权 1,200股。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2,178,0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97,932股,反对 4,400股,弃权 1,200股。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ca5c13f6-a74b-4833-951a-64fee862b123.PDF
─────────┬────────────────────────────────────────────────
2026-05-18 20:25│卡倍亿(30086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8 日(星期一)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林光耀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卡
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9 人,代表股份 112,183,6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27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人,代表股份 9,796,0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3 人,代表股份 102,387,5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26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1 人,代表股份 3,603,5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1 人,代表股份 3,603,5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83%。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178,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7,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46%;反对 4,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1%;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3%。
2、审议通过《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178,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7,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46%;反对 4,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1%;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3%。
3、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178,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7,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46%;反对 4,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1%;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3%。
4、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178,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7,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46%;反对 4,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1%;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3%。
5、审议通过《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178,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7,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46%;反对 4,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1%;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