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62 蓝盾光电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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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8:46 │蓝盾光电(300862):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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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9:12 │蓝盾光电(300862):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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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40 │蓝盾光电(30086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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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5:42 │蓝盾光电(30086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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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8:16 │蓝盾光电(300862):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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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8:16 │蓝盾光电(30086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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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6:12 │蓝盾光电(300862):关于举办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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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35 │蓝盾光电(300862):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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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6:16 │蓝盾光电(30086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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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3 15:37 │蓝盾光电(300862):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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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8:46│蓝盾光电(300862):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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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刘璞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
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通安益二期”)计划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5,538,53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其中,以集
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披
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
股东刘璞女士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846,179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1.00%)。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金通安益二期、刘璞女士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
划期限已届满。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金通安益二期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
金通安益 大宗交易 2025 年 3 月 17 日至 26.02 369.2300 2.0000
二期 2025 年 3 月 27 日
集中竞价交易 2025 年 6 月 4 日至 27.07 184.6140 1.0000
2025 年 6 月 12 日
合计 553.8440 2.9999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2.刘璞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期间 (元/股) (万股) (%)
刘璞 集中竞价交易 2025 年 3 月 14 日至 29.20 184.6140 1.0000
2025 年 5 月 15 日
合 计 184.6140 1.0000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于协议转让受让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金通安益二期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
金通安 合计持有股份 1,374.9821 7.4477 821.1381 4.4478
益二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74.9821 7.4477 821.1381 4.447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袁永刚 合计持有股份 4,419.5860 23.9391 4,419.5860 23.939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04.8965 5.9848 1,104.8965 5.9848
有限售条件股份 3,314.6895 17.9543 3,314.6895 17.9543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5,794.5681 31.3868 5,240.7241 28.386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79.8786 13.4325 1,926.0346 10.4325
有限售条件股份 3,314.6895 17.9543 3,314.6895 17.9543
2.刘璞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
刘璞 合计持有股份 923.1040 5.0000 738.4900 4.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23.1040 5.0000 738.4900 4.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上述数值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行为。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上述股东实际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公司股份数量
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未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
3.金通安益二期本次减持严格遵守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相关承诺。
4.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金通安益二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刘璞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a3f2fc06-965e-47a3-80c0-3cfbef3715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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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9:12│蓝盾光电(300862):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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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5月 6日召开的 2024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84,617,902 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0 元(含税)
,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1,846,179.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4,617,9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
0股派0.09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293 袁永刚
2 08*****552 海南百意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3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1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永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单位/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
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本
次权益分派后,上述承诺中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23.90元。若后续在上述承诺期间公司再发生派发股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及投资管理部
咨询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区
咨询联系人:万露露
咨询电话:0562-2291110
八、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5/bd461b89-f30f-4302-9213-4520195936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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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40│蓝盾光电(30086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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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盾光电(30086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df5dfbf2-9878-4dd1-bb3e-db92d3f1a6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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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5:42│蓝盾光电(30086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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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盾光电(30086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f5c39a7a-3362-432b-816f-c983d438e8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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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8:16│蓝盾光电(300862):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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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蓝盾光电”或“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就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
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保证其已经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否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
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
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5年4月14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的公告(编号:2025-022),《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
间、地点、会议召开的方式、审议议题以及会议登记等事项,《会议通知》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提前20日以上。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6日下午14:30在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区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由公司董事长王建强先生主持。
2、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6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6日上午9:15至2025年5月6日下午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88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57,778,1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
2961%。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提案
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为:
(一)《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并且与《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一致。本次股东会不存在修改《
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就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监事及本所律师对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了清点和统计,并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
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蓝盾光电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外)。
(二)表决结果
议案名称 表决情况
1、《关于 2024 年度董 同意 57,617,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22%;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反对 151,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20%;弃
案》 权 9,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8%。
2、《关于 2024 年度监 同意 57,617,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22%;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反对 151,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20%;弃
案》 权 9,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8%。
3、《关于 2024 年年度 同意 57,617,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24%;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反对 150,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10%;弃
案》 权 9,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7%。
4、《关于 2024 年度财 同意 57,608,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71%;
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反对 159,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55%;弃
权 10,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4%。
5、《关于 2024 年度利 同意 57,606,0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21%;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反对 163,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1%;弃
权 8,5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8%。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与本次股东会决议一致。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6/11781033-6918-4e2b-b282-d2b0cc1399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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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8:16│蓝盾光电(30086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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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6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6日上午9:15至2025年5月6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区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建强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安徽
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8人,代表股份57,778,1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9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6,706,4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9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5人,代表股份11,071,7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7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6人,代表股份3,524,7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510,5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9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4人,代表股份1,014,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94%。
3.公司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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