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45 捷安高科 更新日期:2025-09-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8-29 20:48 │捷安高科(300845):关于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
├─────────┼──────────────────────────────────────────────┤
│2025-08-26 20:18 │捷安高科(300845):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8-26 20:17 │捷安高科(300845):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5-08-26 20:17 │捷安高科(300845):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5-08-26 20:16 │捷安高科(300845):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6 20:15 │捷安高科(30084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
├─────────┼──────────────────────────────────────────────┤
│2025-08-26 20:15 │捷安高科(300845):及全资下属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
│ │意见 │
├─────────┼──────────────────────────────────────────────┤
│2025-08-26 20:15 │捷安高科(300845):监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6 20:13 │捷安高科(300845):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26 20:12 │捷安高科(300845):关于举行2025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
2025-08-29 20:48│捷安高科(300845):关于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6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监事及持股 5%以上股东减
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监事杜艳齐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890,000 股(占当时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9353%);股东南京嘉景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嘉景”),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20,000 股(占当时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5935%)。其中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监事杜艳齐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88,614 股,股东南京嘉景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71,720 股,上述股东决定提前
终止本次减持计划,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占总股 占剔除回
名称 (元/股) 本比例(%) 购专用账
户股份后
的总股本
比例(%)
杜艳齐 集中竞价 2025 年 7月 4日至 10.9817 1,888,614 0.9210% 0.9281%
交易 2025 年 7 月 11 日
南京 集中竞价 2025 年 7月 4日至 10.9683 2,050,320 0.9999% 1.0075%
嘉景 交易 2025 年 7 月 31 日
大宗交易 2025 年 8月 1日 9.9600 521,400 0.2543% 0.2562%
合计 - - 2,571,720 1.2542% 1.2637%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现在剔除 股数(股) 占现在剔除
回购专用账 回购专用账
户股份后的 户股份后的
总股本比例 总股本比例
(%) (%)
杜艳齐 合计持有股份 7,611,787 3.7404% 5,723,173 2.812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1,902,947 0.9351% 14,333 0.0070%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5,708,840 2.8053% 5,708,840 2.8053%
南京 合计持有股份 11,290,115 5.5480% 8,718,395 4.2842%
嘉景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11,290,115 5.5480% 8,718,395 4.2842%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1)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为 203,629,09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05,052,707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减持情况,
实际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的减持股数。不存在违反上述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3、杜艳齐先生、南京嘉景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艳齐先生、南京嘉景本次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
三、备查文件
1、杜艳齐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2、南京嘉景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c772d0c0-4c54-4297-8d4a-16a9e0a30c81.PDF
─────────┬────────────────────────────────────────────────
2025-08-26 20:18│捷安高科(300845):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捷安高科(300845):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74963870-492f-4d54-bbba-99c11cb2f395.PDF
─────────┬────────────────────────────────────────────────
2025-08-26 20:17│捷安高科(300845):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捷安高科(300845):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e01859dc-effe-4d24-a2ac-a7e6965fdaac.PDF
─────────┬────────────────────────────────────────────────
2025-08-26 20:17│捷安高科(300845):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捷安高科(300845):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a25f2ca6-289d-4708-bf42-fb34985bf55c.PDF
─────────┬────────────────────────────────────────────────
2025-08-26 20:16│捷安高科(300845):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8月 1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
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8月25 日以现场结合远程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乐观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参加董事 9人,其中高志生先生、赵健梅女士、秦超贤先生以通
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及远程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bf9fbb59-facc-4f73-abf3-84e92779d889.PDF
─────────┬────────────────────────────────────────────────
2025-08-26 20:15│捷安高科(30084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基于职教垂类大模型的 AI
职教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期间,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及北京捷安申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安申谋”)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
目相关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基本户及一般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77 号)核准,郑
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 2,309 万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7.6
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7,076,7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6,905,5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0,171,200.
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
020〕6-43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根据《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轨道交通虚拟仿真实训系统 11,833.25 11,553.25
技术改造项目
2 研发中心项目 5,078.87 4,798.87
3 安全作业仿真产业化项目 10,013.00 9,665.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000.00 8,000.00
合计 34,925.12 34,017.12
1、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 2023年 7月 7日注销。
2、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终止“安全作业仿真产业化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2025 年 4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
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对“轨道交通虚拟仿真实
训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基于职教垂类
大模型的AI 职教平台建设项目”。截至 7月 28 日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7,902.94万元转入“基于职教垂类大模型的 AI
职教平台建设项目”专项募集资金专户。
4、2025 年 6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
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北京捷安申谋科技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基于职教垂类大模型的 AI 职
教平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本次增加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未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原因
1、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其中,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
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员工薪酬不能经由企业专用账户代发,同时考虑到由于人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均由实施主体的基本户及
一般户统一划转,由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上述费用的可操作性较差。
2、募投项目涉及专利费、检测费、研发领料、低值易耗品、水电天然气等小额零星开支,较为繁琐且细碎,若所有费用直接从
募集资金专户支出,操作性较差,便利性较低,影响运营效率。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流程为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制定了相关操作流程
,具体如下:
1、募投项目实施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人员安排,向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事先报备募投项目实施人员名单。如有调整,实施
部门应当及时更新报备名单;
2、人力资源部按月编制募投项目实施人员薪酬明细汇总表,经募投项目责任部门审核,财务管理部复核确定后,办理以自有资
金支付;
3、募投项目实施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将拟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提交付款申请。财务管理部根据
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并定期统计募投项目中使用自有资金先行垫付的情况,建立明细台账;
4、财务管理部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定期将以自有资金垫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等额划转至实施主体的基本户及
一般户,并通知保荐机构;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及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
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实施主体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实施主体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
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捷安申谋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运
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捷安申谋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七、监事会意见
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捷安申谋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的操
作处理,方便募集资金日常使用和管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捷安申谋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
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捷安申
谋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9109ce7d-4642-4a14-b62e-4c2368a99de1.PDF
─────────┬────────────────────────────────────────────────
2025-08-26 20:15│捷安高科(300845):及全资下属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安高科”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捷
安高科及全资下属公司北京捷安申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安申谋”)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77号)核准,郑
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 2,309万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7.
6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7,076,7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6,905,5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0,171,200.
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
20〕6-43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根据《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将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轨道交通虚拟仿真实训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11,833.25 11,553.25
2 研发中心项目 5,078.87 4,798.87
3 安全作业仿真产业化项目 10,013.00 9,665.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000.00 8,000.00
合计 34,925.12 34,017.12
1、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 2023年 7月 7日注销。
2、2024年 10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4年 11月 15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
安全作业仿真产业化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2025 年 4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5年 5月 15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对“轨道交通虚拟仿真实训系
统技术改造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基于职教垂类大模
型的AI职教平台建设项目”。截至 2025 年 7月 28 日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7,902.94 万元转入“基于职教垂类大模型
的 AI 职教平台建设项目”专项募集资金专户。
4、2025 年 6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
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北京捷安申谋科技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基于职教垂类大模型的 AI职
教平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本次增加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未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原因
1、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其中,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
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员工薪酬不能经由企业专用账户代发,同时考虑到由于人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均由实施主体的基本户及
一般户统一划转,由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上述费用的可操作性较差。
2、募投项目涉及专利费、检测费、研发领料、低值易耗品、水电天然气等小额零星开支,较为繁琐且细碎,若所有费用直接从
募集资金专户支出,操作性较差,便利性较低,影响运营效率。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流程为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制定了相关操作流程
,具体如下:
1、募投项目实施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人员安排,向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事先报备募投项目实施人员名单。如有调整,实施
部门应当及时更新报备名单;
2、人力资源部按月编制募投项目实施人员薪酬明细汇总表,经募投项目责任部门审核,财务管理部复核确定后,办理以自有资
金支付;
3、募投项目实施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将拟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提交付款申请。财务管理部根据
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并定期统计募投项目中使用自有资金先行垫付的情况,建立明细台账;
4、财务管理部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定期将以自有资金垫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等额划转至实施主体的基本户及
一般户,并通知保荐机构;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及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
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实施主体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实施主体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
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捷安申谋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运
营管理效率,保障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