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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45(捷安高科)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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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45 捷安高科 更新日期:2025-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14 20:42 │捷安高科(30084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07-11 17:54 │捷安高科(300845):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 │ │公告 │ ├─────────┼──────────────────────────────────────────────┤ │2025-07-10 17:02 │捷安高科(300845):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 │2025-07-07 18:02 │捷安高科(30084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5-06-30 15:52 │捷安高科(300845):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 ├─────────┼──────────────────────────────────────────────┤ │2025-06-24 18:42 │捷安高科(300845):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 │ │见书 │ ├─────────┼──────────────────────────────────────────────┤ │2025-06-24 18:42 │捷安高科(300845):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 │见 │ ├─────────┼──────────────────────────────────────────────┤ │2025-06-24 18:42 │捷安高科(300845):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24 18:42 │捷安高科(30084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24 18:42 │捷安高科(300845):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 ─────────┬──────────────────────────────────────────────── 2025-07-14 20:42│捷安高科(30084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捷安高科(30084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cdfb2008-c0c9-4493-9134-ed266295bb2b.PDF ─────────┬──────────────────────────────────────────────── 2025-07-11 17:54│捷安高科(300845):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 捷安高科(300845):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c0482e69-1f8c-4e47-aef7-66050df06e52.PDF ─────────┬──────────────────────────────────────────────── 2025-07-10 17:02│捷安高科(300845):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77号)核准,郑 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不超 2,309万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7.6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7,076,7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66,905,5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0,171,200 .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 020〕6-43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根据《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轨道交通虚拟仿真实训系 11,833.25 11,553.25 统技术改造项目 2 研发中心项目 5,078.87 4,798.87 3 安全作业仿真产业化项目 10,013.00 9,665.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000.00 8,000.00 合计 34,925.12 34,017.12 1、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 2023年 7月 7日注销。 2、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4年 11月 15日召开 20 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 “安全作业仿真产业化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 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轨道交通虚拟仿真实训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基于职教垂类大模型的 AI职教平台建设项目”。 4、2025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增 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北京捷安申谋科技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基于职教垂类大模型的 A I 职教平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同意北京捷安申谋科技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存放实施该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 使用。 二、本次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近日公司、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北京捷安申谋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新增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的开户及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北京捷安申谋科 中信银行北京小营 8110701013403073069 基于职教垂类大模型 技有限公司 北路支行 的 AI 职教平台建设 项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1: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1) 甲方 2:北京捷安申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2) 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 1、甲方 2合称“甲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 2 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8110701013403073069,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专户 余额为 0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基于职教垂类大模型的 AI 职教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 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 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 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李凯、孙银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 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 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800 万元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 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 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 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1、本协议一式七份,甲 1、甲 2、乙、丙四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 备用。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5c7cf56a-2fc5-49ae-8ba0-1224a29bad8a.PDF ─────────┬──────────────────────────────────────────────── 2025-07-07 18:02│捷安高科(30084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捷安高科(30084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7/bc1a6275-8365-47ff-8087-bbdaad4e9e7a.PDF ─────────┬──────────────────────────────────────────────── 2025-06-30 15:52│捷安高科(300845):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郑乐观先生、张安全先生关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通知, 鉴于双方于 2019 年 3 月签署的《一致行动人确认和承诺函》即将到期,为了维护公司控制权稳定,保持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一致 性,双方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情况 郑乐观先生、张安全先生于 2013年 7 月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并于 2017年 6月和 2019年 3月签署了《一致行动人确认和 承诺函》,约定两人在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董事会、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和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 ,并明确了存在分歧时的解决机制,在 2019 年续签的《一致行动人确认和承诺函》中明确自签署之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交易五年内有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77号)核准,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 2020年 7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即《一致行动人确认和承诺函》有效期将于 2025 年 7月 2日届满。 为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郑乐观先生和张安全先生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签署《一致 行动协议》,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 2026 年 6 月 29 日届满。协议签署后,双方于 2019 年 3 月签署的 《一致行动人确认和承诺函》自动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乐观先生和张安全先生共同持有股份合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9.26%,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郑乐观 乙方:张安全 1、 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拟向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时,应 当事先就议案内容与另外一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直至双方共同认可该议案。 2、 对于其他方提出的议案,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开前,甲乙双方就待审议的议案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直至达成一致意见 后,再以各自的名义或授权的方式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做出相同的表决意见。 3、 对上述各项议案双方进行沟通和交流后,如双方所持意见及立场不一致的,按照甲方的意见进行表决。 4、 双方承诺与保证 (1) 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双方合法持有公司股份,其持股不存在任何瑕疵或权利限制情形。 (2) 双方作为公司直接股东、董事期间,不论持股比例是否变化,均受本协议约束,除非本协议依法终止或解除。 5、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延期。 三、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郑乐观先生和张安全先生。本次签署《一致 行动协议》,有利于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的连贯性和稳定 性,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不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一致行动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30/d2eda060-186d-4294-8eea-40e491ae42ec.PDF ─────────┬──────────────────────────────────────────────── 2025-06-24 18:42│捷安高科(300845):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捷安高科(300845):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c6007995-c641-48e0-af9d-067364161f95.PDF ─────────┬──────────────────────────────────────────────── 2025-06-24 18:42│捷安高科(300845):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事在认真审阅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的基础之上,经 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对公司《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 属期归属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 45 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激励对象名单。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7542f446-be1a-4f57-8424-8c68ed68c5ae.PDF ─────────┬──────────────────────────────────────────────── 2025-06-24 18:42│捷安高科(300845):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年 6月 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 发出通知,并于 2025年6月 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远程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艳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参会 3 人,其中杜艳齐先生、张俊先生以通讯表 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及远程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两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公司《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向符合归属条件的 45 名激励对象办理 1,509,225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 关事宜,并在股票流通上市后办理注册资本变更、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等后续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5282946b-f36f-4aa2-8a73-e9302faa4580.PDF ─────────┬──────────────────────────────────────────────── 2025-06-24 18:42│捷安高科(30084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年 6月 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 发出通知,并于 2025年6月 24日以现场结合远程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乐观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高志生先生、赵健梅女士、姚加林先生以通 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及远程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分别进行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5.27元/股调整为 3.52 元/股,授予数量由 3,556,800 股调整为 4,979,520股。 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5.30元/股调整为 3.54元/股,授予数量 850,200 股调整为 1,190,280 股。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就公司上述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高志生、王建军、朱运兰、靳登阁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1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7,472 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40 名激励对象因板块、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全部归属,该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85,095 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就公司上述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高志生、王建军、朱运兰、靳登阁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等待期已届满 ,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可按照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4 5名激励对象办理 1,509,225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并在完成股权归属流通上市后相应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 关条款。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就公司上述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高志生、王建军、朱运兰、靳登阁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b6d9a8c1-7e9c-48e2-91a1-1f682156c6d3.PDF ─────────┬──────────────────────────────────────────────── 2025-06-24 18:42│捷安高科(300845):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捷安高科(300845):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9f856479-c9bb-4feb-bfbc-d65043725435.PDF ─────────┬──────────────────────────────────────────────── 2025-06-24 18:42│捷安高科(300845):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6 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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