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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42(帝科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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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42 帝科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3-31 15:40 │帝科股份(30084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3-27 19:54 │帝科股份(30084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3-27 19:54 │帝科股份(300842):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 ├─────────┼──────────────────────────────────────────────┤ │2026-03-24 17:58 │帝科股份(30084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3-20 00:00 │帝科股份(300842):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 │2026-03-20 00:00 │帝科股份(30084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建辉) │ ├─────────┼──────────────────────────────────────────────┤ │2026-03-20 00:00 │帝科股份(30084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秦舒) │ ├─────────┼──────────────────────────────────────────────┤ │2026-03-20 00:00 │帝科股份(300842):帝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2026-03-20 00:00 │帝科股份(30084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核查报告-[2026]京会兴专字第01290003号 │ ├─────────┼──────────────────────────────────────────────┤ │2026-03-20 00:00 │帝科股份(300842):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6]京会兴审字第01290004号 │ └─────────┴──────────────────────────────────────────────┘ ─────────┬──────────────────────────────────────────────── 2026-03-31 15:40│帝科股份(30084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帝科股份(30084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1e0dd35-ac5a-4211-b264-fed6e025acfd.PDF ─────────┬──────────────────────────────────────────────── 2026-03-27 19:54│帝科股份(30084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月 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以及于 2025年11月 13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在相应权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 相关事宜。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含授权期 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二、 担保进展情况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 合同》,同意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因梦晶凯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因梦晶凯”)融资提供债权本金 5,000万元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提供担保前,公司为因梦晶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0,00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为因梦晶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5,00 0万元。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深圳市因梦晶凯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M7705Q 注册资本:人民币 4500万元整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浩酽 成立日期:2022年 12月 30日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黄阁北路 449号龙岗天安数码创新园二号厂房 B1103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深圳市因梦控股技术有限公司 51%的股权,深圳市因梦控股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其 51%的股权。股权穿透后, 公司持有其 26.01%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财务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资产总额 10,860.75万元、负债总额 8,574.81万元、净资产 2,285.94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 7,78 5.34万元、利润总额-42.64万元、净利润 70.90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资产总额 44,966.06 万元、负债总额 27,713.07万元、净资产 17,252.99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 4 6,651.32万元、利润总额 14676.20万元、净利润 12,586.72万元(经审计)。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务人:深圳市因梦晶凯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2.债权人:徽商银行深圳分行 3.保证人: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债权本金:金额 5,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 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主合同项下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形成或发生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债权人的任何其他债权,仍然属于本合同的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主合同签订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7.保证期间: (1)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4)在保证 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的担保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担保有助于促进被担保子公司的资金筹措和资金使 用良性循环,保障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鉴于因梦晶凯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 其财务管理规范、信用状况等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因梦晶凯的其他股东将签署同等债权金额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作为风险控 制措施,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160,000万元;累计对外担保余额 88,200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5.97%。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 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亦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与徽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a8cc422a-624f-4e2b-868c-fce2147e6b0e.PDF ─────────┬──────────────────────────────────────────────── 2026-03-27 19:54│帝科股份(300842):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 帝科股份(300842):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ccd6736a-029b-4260-8d92-9f0cd3ee242b.PDF ─────────┬──────────────────────────────────────────────── 2026-03-24 17:58│帝科股份(30084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帝科股份(30084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fbe18fd8-3198-4199-b847-569b8d632021.PDF ─────────┬──────────────────────────────────────────────── 2026-03-20 00:00│帝科股份(300842):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建辉、秦舒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a82d7761-3588-42ff-8dc3-7c808d0d74fe.PDF ─────────┬──────────────────────────────────────────────── 2026-03-20 00:00│帝科股份(30084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建辉)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勤勉、 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 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在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李建辉,1968 年 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评估师。历任羊城晚报社会计师,岭南 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助理,光领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主任会计师,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广州建筑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派驻财务总监,现任光领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顾问、合伙人。2023 年 5 月 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9次,本人亲自出席了 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 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3次,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 3次。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现金收购股权、股 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 会。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在 2025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主持召开会议,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就公司定期报告 、内部审计、关联交易、聘任财务负责人等相关事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同时,认真审议了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等内容,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照公司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认真审查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 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并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 行沟通交流,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考察与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共计 16个工作日,本人多次到公司总部与上海分公司实地考察与现场工作,通过与公司管理层及公 司员工座谈,深入了解公司业务经营情况、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落实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 、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计师会议沟通等形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 关事项。本人还通过微信、电话、邮件等途径及时获悉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 作提出专业性判断和建设性意见,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 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我们的专业意见,对我们提出的建议能够及时落实,为我们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 (七)其他工作情况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 无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 4. 无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年 5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浙江索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0%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2025 年 7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现金收购股权相关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 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会计师事务所聘用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有证券业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四)聘任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聘任戚尔东先生 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职务。公司新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提名程序规范,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聘任程序合法 合规。 (五)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免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成员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荣苏利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名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公司于 2025年 2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及 相关人员履职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而调整授 予价格;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和第四个归属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并完成归属登记手续。前述激励计划的审议、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归 属登记等事项均已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总体建议与评价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 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 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建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53cb18f3-0f9d-4dac-bcf9-5699600f5fa4.PDF ─────────┬──────────────────────────────────────────────── 2026-03-20 00:00│帝科股份(30084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秦舒)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勤勉、尽 责、忠实履行职务,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 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在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秦舒,1956年 6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82年 7月至 2001年 2月,历任中国华晶电子集团公司双极总厂五分厂技术 员、工程师,中国华晶电子集团公司硅材料工厂副厂长、厂长;2001年 3月至 2005年 5月,任无锡华晶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2005年 6月至 2010年 9月,任中国华晶电子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 年 10 月至 2012 年 7月,任江苏晶鼎电子材料 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 8月至 2023年 4月任华进半导体封装先导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3 月至今任江 苏省半导体行业协会秘书长;2019年 11月至今担任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集成电路分会秘书长;2021年 4月至今任无锡市德科立光电 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 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9次,本人亲自出席了 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 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3次,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 3次。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现金收购股权、股 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 会。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 2025年主要 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主持召开会议,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 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认真审查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 的建设。 本人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战略决策提出意见,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了讨论并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主持召开会议,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照公司绩效评价标 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 任和义务。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就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关联交 易、聘任财务负责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认真审议了公司内 审部门提交的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等内容,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 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并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 行沟通交流,审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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