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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36(佰奥智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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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36 佰奥智能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8 18:56 │佰奥智能(30083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 │2026-05-18 18:32 │佰奥智能(30083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8 18:32 │佰奥智能(300836):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2 17:56 │佰奥智能(30083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5-12 17:56 │佰奥智能(30083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2026-05-07 15:52 │佰奥智能(300836):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 ├─────────┼──────────────────────────────────────────────┤ │2026-05-06 18:38 │佰奥智能(30083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6-04-27 18:36 │佰奥智能(300836):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 │2026-04-23 19:09 │佰奥智能(300836):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3 19:07 │佰奥智能(300836):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 ─────────┬──────────────────────────────────────────────── 2026-05-18 18:56│佰奥智能(30083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朝蓬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份23,294,033股(占总股本的25.1323%,占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 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25.2472%)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朝蓬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6 7,91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864%,不超过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3.0000%(若计划减持期间 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如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 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朝蓬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肖朝蓬先生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肖朝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294,033股,占总股本的25.1323%,占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 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25.247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肖朝蓬先生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2,767,91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864%,不超过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 公司总股本的3.0000%;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不变;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 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肖朝蓬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 条规定的情形。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肖朝蓬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 作出如下承诺: 1、自本次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所持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百分 之二十五,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其本人所持发行 人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将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3)《公司法》对董监高股 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3、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因发行人发生权益分派、公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导致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变化的,相应期间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调整;本人减持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人减持本 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 明,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本人所持发行人股 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本人在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本人在 九十个自然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本人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本人转让给单个受 让方的比例不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 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朝蓬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 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肖朝蓬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 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肖朝蓬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 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减持计 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4、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5、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决 策。 五、备查文件 肖朝蓬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189cd687-822c-4f14-9cbe-e637822cdcbd.PDF ─────────┬──────────────────────────────────────────────── 2026-05-18 18:32│佰奥智能(30083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5:00 2、召开地点:昆山市玉山镇龙华路8号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号楼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5、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肖朝蓬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5 人,代表股份 49,719,9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 4.1978%。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1 人,代表股份 10,958,6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456%。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人,代表股份 38,761,3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522%。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0 人,代表股份 10,958,5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455%。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0 人,代表股份 10,958,5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455%。 (4)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717,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反对 2,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717,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反对 2,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717,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反对 2,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955,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5%;反对 2,79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717,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反对 2,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955,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5%;反对 2,79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717,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反对 2,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717,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反对 2,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955,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5%;反对 2,79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717,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反对 2,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955,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5%;反对 2,79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717,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反对 2,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于炜、钱程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83355930-2d15-4971-a0c0-87c0dccbfdba.PDF ─────────┬──────────────────────────────────────────────── 2026-05-18 18:32│佰奥智能(300836):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于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致: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聘请,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 2026年 5月18日 在昆山市玉山镇龙华路 8号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的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等事宜进行了审查,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2026年 4 月 22 日,贵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5月 18日召 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2026年 4月 24日,贵公司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的公告。 上述会议通知中除载明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会议审议事项和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外, 还包括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 经查,贵公司在本次股东会召开 20天前刊登了会议通知。 2、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5月 18日下午 15:00 在昆山市玉山镇龙华路 8号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号楼二楼 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肖朝蓬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与前述通知披露一致。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贵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 了网络形式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 经查验贵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时间、 地点、会议内容、出席对象、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等相关事项,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议题等与会议公告一致,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 关于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1、 出席人员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5名,所持股份数为 38,761,332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 (指截至股权登记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以及部分自愿放弃表决权的数量后的总股本,下同)的 42.2522%。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表决结果显示,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90 名,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0,958 ,59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1.9455%。经合并统计,通过现场参与表决及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共计95名,持有公司股份数 共计 49,719,92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54.1978%。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含持股 5%)的 股东之外的股东 91 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数共计 10,958,69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1.9456%。 贵公司的全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2、 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查,公司本次年度股东会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的规定 进行计票、监票,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717,1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4%;反对 2,7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5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955,8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745%;反对 2,7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717,1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4%;反对 2,7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5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955,8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745%;反对 2,7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717,1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4%;反对 2,7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5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955,8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745%;反对 2,7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717,1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4%;反对 2,7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5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955,8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745%;反对 2,7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717,1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4%;反对 2,7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5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955,8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745%;反对 2,7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717,1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4%;反对 2,7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5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955,8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745%;反对 2,7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717,1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4%;反对 2,7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5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955,8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745%;反对 2,7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717,1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4%;反对 2,7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5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955,8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745%;反对 2,7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程序进行计票及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 之情形。本次股东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55742eac-f412-483b-876c-2d2ee76e39aa.PDF ─────────┬──────────────────────────────────────────────── 2026-05-12 17:56│佰奥智能(30083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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