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300827(上能电气)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0827 上能电气 更新日期:2025-09-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04 16:42 │上能电气(30082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08-27 22:27 │上能电气(300827):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27 19:14 │上能电气(30082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8-27 19:14 │上能电气(300827):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 │2025-08-27 19:14 │上能电气(300827):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 ├─────────┼──────────────────────────────────────────────┤ │2025-08-27 19:14 │上能电气(300827):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 ├─────────┼──────────────────────────────────────────────┤ │2025-08-27 19:14 │上能电气(300827):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8月) │ ├─────────┼──────────────────────────────────────────────┤ │2025-08-27 19:14 │上能电气(300827):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 ├─────────┼──────────────────────────────────────────────┤ │2025-08-27 19:14 │上能电气(300827):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 │2025-08-27 19:14 │上能电气(300827):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 ─────────┬──────────────────────────────────────────────── 2025-09-04 16:42│上能电气(30082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9 月 3 日、9 月4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 过了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与公司相关且市场关注度较高的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 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d721b552-0059-432f-807e-0cddfab6dcd1.PDF ─────────┬──────────────────────────────────────────────── 2025-08-27 22:27│上能电气(300827):2025年半年度报告 ─────────┴──────────────────────────────────────────────── 上能电气(300827):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bc3ed9e3-3334-4b53-909d-90bde6897566.pdf ─────────┬──────────────────────────────────────────────── 2025-08-27 19:14│上能电气(30082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9:15—9:25,9:30—11 :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其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可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票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10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和惠路6号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调整公司架构、变更注册资本并 √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制定并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 的议案》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 √ 案》 2.04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 √ 议案》 2.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 √ 案》 2.06 《关于修订<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7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 √ 案》 2.08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 √ 案》 2.09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 √ 案》 2.10 《关于修订<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 √ 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11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的议案》 特别说明: 1、议案1、2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 过。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还须持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2025年9月11日下午17:00 前送达,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传真时 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 2025年9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以及信函邮件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和惠路6号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 注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510-83691198 传真:0510-85161899 邮政编码:214174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b3b97d1b-4ee8-41e4-ba13-3924a18eed44.PDF ─────────┬──────────────────────────────────────────────── 2025-08-27 19:14│上能电气(300827):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上能电气(300827):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e6d54240-28a2-473f-bedc-c31546345dfd.PDF ─────────┬──────────────────────────────────────────────── 2025-08-27 19:14│上能电气(300827):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 第一条 为规范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 3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专门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不受上述时限的约束,但召 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三)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四)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五)独立董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七)发出通知的时间。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 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 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七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八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被收购事项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九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依照程序采用现场、 通讯(含视频、电话等)或者全体独立董事认可的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书面表决、通讯表决以及全体独立董事认可的其他 方式。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公司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 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并做好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独立董事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 确认。会议记录应当至少保存十年。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对讨论事项记录如下内容: (一)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 (二)发表意见的依据,包括所履行的程序、核查的文件、现场检查的内容等; (三)重大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四)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公司采取的措施是否有效; (五)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应在专门会议中发表明确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见 及其障碍,所发表的意见应当明确、清楚。对重大事项提出保留意见、反对意见或者无法发表意见的,相关独立董事应当明确说明理 由、无法发表意见的障碍。 在专门会议中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分别详细记录。 第十四条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十五条 相关独立董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当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职务,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投票的,其 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执 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68cc3263-55bb-46ea-a069-fad348310848.PDF ─────────┬──────────────────────────────────────────────── 2025-08-27 19:14│上能电气(300827):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含2名)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 投票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 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2名或2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或变更2名或2名以上的董事时,董 事会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应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 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八条 候选人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教育背景、职称、详细工作经 历、全部兼职情况、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与提名人的关系,是否存在不适宜担任董事的情形等。 第九条 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进行陈述,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 公开声明。在选举董事的股东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将所有被提名人的有关材料同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并按照规定公布上述内容。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提出异议的,公司不得提交股东会选举。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收到候选人的资料后,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审核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审核合 格的候选人成为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可以多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人数。 第三章 董事的选举及投票 第十一条 选举具体步骤如下: (一)累积投票制的票数计算法: 1、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即为该股东本次累积表决票数。 2、股东会进行多轮选举时,应根据每轮选举应当选举董事人数重新计算股东累积表决票数。 3、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在每轮累积投票表决前,宣布每位股东的累积表决票数,任何股东、公司独立董事、本次股东会监票人 或见证律师对宣布结果有异议时,应立即进行核对。 (二)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以保证独立董事的比例。具体 操作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 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本公司的 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投票方式: 1、股东会工作人员发放选举董事选票,投票股东必须在一张选票上注明其所持公司股份数,并在其选举的每名董事后标出其所 使用的表决权数目(或称选票数)。 2、每位股东所投的董事选票数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选票数的最高限额,所投的候选董事人数不能超过应选董事人数。 3、若某位股东投选的董事的选票数超过该股东拥有的董事最高选票数,该股东所选的董事候选人的选票无效,该股东所有选票 视为弃权。 4、若所投的候选董事人数超过应选董事人数,该股东所有选票也将视为弃权。 5、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其合法拥有的有效选票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6、表决完毕后,由股东会监票人清点票数,并公布每个董事候选人的得票情况,依照董事候选人所得票数多少,决定董事人选 。 第四章 董事的当选 第十二条 董事的当选原则: 1、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候选人根据得票的多少来决定是否当选,但每位当选董 事的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2。 2、如果在股东会上中选的董事候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则得票多者为当选。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但已当选董事人数超过 《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2/3以上时,则缺额在下次股东会上选举填补。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且不足《公司章程》 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2/3以上时,则应对未当选董事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若经第二轮选举仍未达到上述要求时,则应在本次股 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 3、若获得超过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权数1/2以上选票的董事候选人多于应当选董事人数时,则按得票数多少排序, 取得票数较多者当选。若因2名或2名以上候选人的票数相同而不能决定其中当选者时,则对该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第二轮选举 仍不能决定当选者时,则应在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若由此导致董事会成员不足《公司章程》规定2/3以上时,则应在该次股东会结 束后2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前,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人员负责对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进行解释说明,以保 证股东正确投票。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