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25 阿尔特 更新日期:2026-05-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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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52 │阿尔特(30082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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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52 │阿尔特(30082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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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12 │阿尔特(30082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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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19 │阿尔特(30082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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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34 │阿尔特(30082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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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58 │阿尔特(300825):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第三期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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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56 │阿尔特(300825):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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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56 │阿尔特(30082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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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56 │阿尔特(300825):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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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56 │阿尔特(300825):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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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52│阿尔特(30082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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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特(30082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36aa94d7-30bb-476c-a3f6-2166a21d1e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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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52│阿尔特(30082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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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含通讯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0 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 7号院 11号楼公司会议室。
5.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宣奇武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下同)共 139人,代表股份 83,530,5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601%。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7人,代表股份 66,229,6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05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32
人,代表股份 17,300,9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4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 135人,代表股份 17,390,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89,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2人,代表股份 17,300,9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42%。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含通讯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2,427,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92%;反对1,057,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57%;弃权 4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1%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6,287,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560%;反对 1,057,2
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795%;弃权 4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45%。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2,306,8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50%;反对1,177,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00%;弃权 4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1%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6,166,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631%;反对 1,177,7
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24%;弃权 4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45%。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2,309,7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84%;反对1,171,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29%;弃权 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7%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6,169,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798%;反对 1,171,8
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384%;弃权 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18%。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就本议案审议,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6,309,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828%;反对1,181,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78%;弃权 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4%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6,159,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223%;反对 1,181,8
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960%;弃权 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18%。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2,314,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38%;反对1,167,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75%;弃权 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7%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6,174,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057%;反对 1,167,3
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126%;弃权 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18%。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
关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5b6af8f8-5930-4af6-b2f8-26d46589d8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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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12│阿尔特(30082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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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阿尔特(青岛)汽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尔
特咨询)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股票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其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阿尔特咨询 是 10,410,000 19.18% 2.10% 2025/05/13 2026/05/15 山东省国际
信托股份有
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 是否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 质押
称 股股东或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售股(如 为补 人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是,注明限 充质
东及其一 售类型) 押
致行动人
阿尔特 是 14,500,000 26.71% 2.93% 否 否 2026/05/18 2026/11/06 浙江 融资
咨询 ****
有限
公司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股) 例 份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限售和冻结、 质押 份限售和 押股份
标记数量 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股) 比例 (股)
阿尔特 54,279,548 10.97% 40,525,061 74.66% 8.19% - - - -
咨询
宣奇武 5,549,521 1.12% - - - - - 5,549,521 100%
(注 1)
刘剑 1,996,400 0.40% - - - - - (注 2) -
合计 61,825,469 12.49% 40,525,061 65.55% 8.19% - - - -
注 1:宣奇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549,521 股股份被冻结,其中高管锁定股为4,162,141股;
注 2:刘剑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996,400股股份,辞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后目前锁定股份为 1,497,300股;
注 3: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 22,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35.58%,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 4.45%,对应融资余额为 5,500万元;在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 40,525,061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65.55%,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8.19%,对应融资余额为 12,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
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其他融资等,质押股份整体风险可控,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行为不存在业绩补偿履行义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若后续出现相关风险,上述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措施应对。
5.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83bae621-d2d5-4544-9dae-cea76d2ab7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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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19│阿尔特(30082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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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阿尔特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阿尔
特)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 4,000万元,授信期限 12个月。
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4,000万元。公司于 2026年 3月 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光大银行长春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长春阿尔特向光大银行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
担保,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额为人民币 4,000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方:长春阿尔特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2.保证人: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4.担保范围:在主合同项下应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最高额为人民币 4,000万元)、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
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履行债务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
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
,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9,800万元,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6,793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3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相关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
、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光大银行长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b4973aab-9e85-4dc2-8685-9a8e434ff3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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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34│阿尔特(30082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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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阿尔特(青岛)汽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尔
特咨询)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股票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日 解除质押日期 质权人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阿尔特 是 2,250,000 4.15% 0.45% 2023/10/24 2026/05/14 中信证券股
咨询 500,000 0.92% 0.10% 2024/02/01 份有限公司
820,000 1.51% 0.17% 2024/02/05
合计 3,570,000 6.58% 0.72% - - -
二、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股) 例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股)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结、标记数 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量(股) 比例 (股) 比例
阿尔特 54,279,548 10.97% 36,435,061 67.12% 7.36% - - - -
咨询
宣奇武 5,549,521 1.12% - - - - - 5,549,521 100%
(注 1)
刘剑 1,996,400 0.40% - - - - - (注 2) -
合计 61,825,469 12.49% 36,435,061 58.93% 7.36% - - - -
注 1:宣奇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549,521 股股份被冻结,其中高管锁定股为4,162,141股;
注 2:刘剑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996,400股股份,辞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后目前锁定股份为 1,497,300股;
注 3: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
、其他融资等,质押股份整体风险可控,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股份质押行为不存在业绩补偿履行义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
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若后续出现相关风险,上述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
回等措施应对。
2.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9ad55dc4-b190-4afd-93ee-a2a3e11f9f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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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58│阿尔特(300825):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第三期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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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6年 4月 16日
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日、2026 年 4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股票规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3年 2月 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数量总数的 50%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实际回购股份
数量总数的 50%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均含本数)。
截至 2023年 5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964,95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 494,880,481股的 1.61%,最高成交价为 13.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07元/股,成交总金额 99,958,038.23元(不含交易费用
),其中 3,982,477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的股份数量为 1,851,58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494,880,481股的 0.37%,该股票均
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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