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300822(贝仕达克)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0822 贝仕达克 更新日期:2025-09-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08 16:40 │贝仕达克(30082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8-21 18:44 │贝仕达克(30082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 ├─────────┼──────────────────────────────────────────────┤ │2025-08-21 18:44 │贝仕达克(300822):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 ├─────────┼──────────────────────────────────────────────┤ │2025-08-21 18:44 │贝仕达克(300822):独立董事津贴制度(2025年8月) │ ├─────────┼──────────────────────────────────────────────┤ │2025-08-21 18:44 │贝仕达克(30082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2025年8月) │ ├─────────┼──────────────────────────────────────────────┤ │2025-08-21 18:44 │贝仕达克(300822):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 │2025-08-21 18:44 │贝仕达克(30082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 │2025-08-21 18:44 │贝仕达克(300822):公司章程(2025年8月) │ ├─────────┼──────────────────────────────────────────────┤ │2025-08-21 18:44 │贝仕达克(30082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 ├─────────┼──────────────────────────────────────────────┤ │2025-08-21 18:44 │贝仕达克(300822):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 └─────────┴──────────────────────────────────────────────┘ ─────────┬──────────────────────────────────────────────── 2025-09-08 16:40│贝仕达克(30082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 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再次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投票时间:2025年9月1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B、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时间:2025年9月11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表决,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 2025年 9月 5日下午 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区学园路第三工业区22栋公司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00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 案数:(7)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5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 2.06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7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 2、各议案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2日刊登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1)上述议案1.00、2.01、2.0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 过;其余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2)上述议案2.00需要逐项表决。 (3)为更好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9:00-11:30,13:30-16:00; 2、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参见本通知附件二)、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9月5日下午16:00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区学园路第三工业区22栋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方颖娇、朱丽蓉 联系电话:0755-84834822 电子邮箱:ir@szbtk.com 邮政编码:518116 4、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关股东身份证 明文件及参会股东登记表(参见附件三),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 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8/868d56ee-a134-46ab-8260-762c41811c36.PDF ─────────┬──────────────────────────────────────────────── 2025-08-21 18:44│贝仕达克(30082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起草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广泛搜寻候选人,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但第一届委员 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半数以上委员推举,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在该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 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提名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召开会议选举新的委员。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提名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 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董事会可以撤换其委员职务。 第八条 独立董事因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提 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的,公司应当自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 成补选。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 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对审议事项,应形成决议连同 相关议案报送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十三条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第十四条 董事会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提名的建议,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不得 对提名委员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予以搁置。 第四章 会议的通知与召开 第十五条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或两名以上委员可提议召开提名委员会临时会 议;主任委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开会要求。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既可采用现场会议形式,也可采用非现场会议的通讯表决方式。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则提 名委员会委员在会议决议上签字者即视为出席了相关会议并同意会议决议内容。 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 3 日前(包括通知当日,不包括开会当日)发出会议通知。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 通知期限要求,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提名委员会会议可采用传真、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信件或其他快捷方式进 行通知。 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会议通知的日期。 会议通知应附内容完整的议案及背景资料。 第五章 决策程序 第十九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提名委员会委员每次只能委托 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二人或者二人以上代为行使表决权的,该项委托无效。提名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 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第二十条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委员代行其职责;提名 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其他委员可推选一名委员代为履行主任委员职责。第二十一条 提名委员 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二 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并且该决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与会议议题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时,该委员应对有关议案回避表决。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回避后, 出席会议的委员不足本议事规则规定人数时,应由全体委员(含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就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等程序性问题做 出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第二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应写明有利害关系的委员未计入法定人数、 未参加表决的原因等情况。 第二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二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范围广泛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以及兼职情况等信息,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未征求或征求未获同意的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出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二十七条 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 规定。 第六章 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第二十九条 提名委员会应根据会议表决结果制作决议并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受他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应特别注明; (三)会议议程; (四)委员发言要点; (五)议案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六)其他应当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第三十条 与会委员对会议记录或者决议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其他人员不得阻挠。 第三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 第三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三十三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和列席人员对于了解到的公司相关信息,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 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并据以修订本工作细则后,报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三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c96d9b29-4b6e-4ce6-90bb-728bfcffb731.PDF ─────────┬──────────────────────────────────────────────── 2025-08-21 18:44│贝仕达克(300822):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 贝仕达克(300822):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90fdc312-6743-4cf6-9393-25c005edec12.PDF ─────────┬──────────────────────────────────────────────── 2025-08-21 18:44│贝仕达克(300822):独立董事津贴制度(2025年8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 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津贴范围: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不属享受该津贴办法的范围。 第四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第五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72,000.00 元(大写:人民币柒万贰仟圆整)。 第六条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津贴于本制度生效之日起计算,按月发 放。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予以报销,单人单次不超过 1,000 元。 第八条 除本制度规定的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本制度规定以外的独立董 事津贴和未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后生效实施,对本制度的修改应经股东会批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e2d6bfda-3c9d-462b-a012-037b242ab173.PDF ─────────┬──────────────────────────────────────────────── 2025-08-21 18:44│贝仕达克(30082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2025年8月) ─────────┴────────────────────────────────────────────────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报告义务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报告和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或者对公司所 披露的信息存在异议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声明并说明理由,公司应当予以披露。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或者审计 委员会报告,并督促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占用公司资金,挪用、侵占公司资产的; (二)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的; (三)对公司进行或者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 (四)持股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已发生或者拟发生较大变化的; (五)持有、控制公司 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置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的; (六)经营状况恶化,出现债务逾期或者其他资信恶化情形,以及进入或者拟进入破产、清算等程序的; (七)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披露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相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立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四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董事会报告重大事项的,应当同时通报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公司信息没有公布前,对其知晓 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在该等信息公开披露之前向第三人披露。 第六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做好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 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者其他欺诈活动。一旦出现泄露情形,应当立即通知公司并督促其公告,公司不予 披露的,应当立即向深交所报告。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未经董事会秘书同意或董事会授权并经过培训,任何人不得进行投资者关系 活动。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接受投资者调研等形式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 事件与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沟通,不得提供未公开信息。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对外披露公司应披露但尚未披露的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内容 。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及时、 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