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82 卓胜微 更新日期:2026-05-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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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20:40 │卓胜微(300782):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 │自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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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20:40 │卓胜微(30078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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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20:40 │卓胜微(30078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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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20:40 │卓胜微(300782):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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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54 │卓胜微(300782):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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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54 │卓胜微(30078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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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卓胜微(30078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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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卓胜微(300782):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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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卓胜微(30078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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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卓胜微(30078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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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20:40│卓胜微(300782):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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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6年 4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查
询,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个月内(即
2025年 10月 29日至 2026年 4月 2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登深圳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布前 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深圳出具了查询证明
。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深圳 2026年 5月 13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
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共有 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该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的交易行为系基于其对二
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该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外,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共有 94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有
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
情形。除上述 94名激励对象外,其余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筹划、讨论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
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
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所有激励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0ae9c460-441f-4701-8130-ed458eac18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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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20:40│卓胜微(30078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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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胜微(30078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00c14ead-7e80-4d2c-9d1e-6609c1c27c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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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20:40│卓胜微(30078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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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下午 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 19 日(星期二)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会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刘闾路29号(无锡芯卓湖光半导体有限公司)一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志翰先生因公务出差与会议时间冲突,无法到现场主持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 FENGCHENHUI(冯晨晖)先生主持。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469人,代表股份275,804,5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671%。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15人,代表股份170,833,2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108%。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共454人,代表股份104,971,2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563%。
2、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或中小股东代理人共462人,代表股份73,239,1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375%。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中小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185,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3%。通
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或中小股东代理人共453人,代表股份73,053,3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052%。
3、公司部分董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以现场结合
视频的方式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5,566,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6%;反对176,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1%;弃权61,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5,503,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0%;反对231,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0%;弃权69,07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938,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5%;反对231,588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2%;弃权69,07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3%。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986,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47%;反对209,1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6%;弃权43,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986,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47%;反对209,14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6%;弃权43,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7%。
本议案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5,595,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2%;反对174,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3%;弃权3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030,1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46%;反对174,61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4%;弃权3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5,249,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6%;反对497,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4%;弃权57,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683,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17%;反对497,462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92%;弃权57,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5,280,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99%;反对464,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4%;弃权59,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714,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41%;反对464,518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42%;弃权59,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5,282,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6%;反对464,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4%;弃权57,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716,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69%;反对464,418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41%;弃权57,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李海江律师现场进行见证、张征律师视频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
于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948791f1-2e6a-4537-861d-2bf69196c3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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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20:40│卓胜微(300782):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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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证券代码:300782;证券简称:卓胜微),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6年 5月 12日、5月 13日、5月 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自查及电子邮件函询的方式对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
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以及股票异
常波动期间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
4、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37741b1e-108e-4036-aff6-6c8d718968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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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54│卓胜微(300782):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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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1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 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
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相关内容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30日通过公司内部公示系统发布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
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名单公示期为 10天,公示时间自 2026年 4月 30日起至 2026年 5月 9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2、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
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
2、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导致重大误解之处。
3、拟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拟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拟激励对象中包含部分外籍员工,该等外籍激励对象与其他中籍员工同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或业务人员,在公司的技术研发、业
务拓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公司通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进一步促进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有助于公司长远发展。因此,本
次激励计划将部分外籍员工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 1号》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草案)》的拟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36d7b089-1021-4371-97c8-906571ff44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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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54│卓胜微(30078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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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
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无锡芯卓湖光半导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芯卓湖光”) 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预计总担保额度不超过 28 亿元的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视届时审批权限)审议通过下一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芯卓湖光办理授信业务所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提
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5.00 亿元。上述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无锡芯卓湖光半导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 12月 07日
注册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 777(A3)幢 10层
法定代表人:叶世芬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芯卓湖光 100%股权
关联关系:芯卓湖光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界定的关联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数据: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977,890.41 964,273.76
负债总额(万元) 222,277.29 218,621.16
净资产(万元) 755,613.11 745,652.60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175,624.34 32,256.31
利润总额(万元) -32,984.58 -9,960.94
净利润(万元) -32,984.58 -9,960.94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债务人:无锡芯卓湖光半导体有限公司
1、担保的最高额:人民币 5.00亿元以及该本金对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
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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