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68 迪普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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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 18:42 │迪普科技(300768):关于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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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5 │迪普科技(300768):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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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5 │迪普科技(30076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资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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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4 │迪普科技(300768):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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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4 │迪普科技(300768):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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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2 │迪普科技(300768):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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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2 │迪普科技(30076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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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1 │迪普科技(30076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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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7:34 │迪普科技(300768):关于取得专利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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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8:48 │迪普科技(30076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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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 18:42│迪普科技(300768):关于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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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江山格物致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山经略即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山闻涛岭潮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江山格物致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格物致慧”)、江山经略即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经略即远”)、江山闻涛岭潮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闻涛岭潮”)拟减持数量均不超过5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
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格物致慧、经略即远、闻涛岭潮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
成。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序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占扣除回购
号 名称 (元/股) (股) 股本的比 股份后总股
例 本的比例
1 格物 集中竞价 2025年8月6日 18.57 4,999,950 0.78% 0.79%
致慧 交易 至11月4日
2 经略 集中竞价 2025年8月6日 18.57 4,999,917 0.78% 0.79%
即远 交易 至11月4日
3 闻涛 集中竞价 2025年8月6日 18.58 4,999,901 0.78% 0.79%
岭潮 交易 至11月4日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均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 占扣除回 股数(股) 占总股 占扣除回
本比例 购股份后 本比例 购股份后
总股本的 总股本的
比例 比例
格物 合计持有股份 22,033,092 3.42% 3.47% 17,033,142 2.65% 2.68%
致慧 其中:无限售条件 22,033,092 3.42% 3.47% 17,033,142 2.65% 2.68%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经略 合计持有股份 22,123,320 3.44% 3.48% 17,123,403 2.66% 2.69%
即远 其中:无限售条件 22,123,320 3.44% 3.48% 17,123,403 2.66% 2.69%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闻涛 合计持有股份 22,032,846 3.42% 3.47% 17,032,945 2.65% 2.68%
岭潮 其中:无限售条件 22,032,846 3.42% 3.47% 17,032,945 2.65% 2.68%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4.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
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格物致慧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经略即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3.闻涛岭潮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5/1d4cec8c-e74b-4eb4-a92f-30e0410518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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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5│迪普科技(300768):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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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本保荐机构”)作为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普科技
”、“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迪普科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
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16号《关于同意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242,293 股,募集资金人民币 1,014,999,990.03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
增值税)11,587,873.9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3,412,116.10元。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
1年 9月 6日审验并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55号《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确认。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本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所涉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下一代国产化高性能网络及安全平台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 现金管理未 募集资金专户
投入总额 资金 到期金额 余额
下一代国产化高性能网络 43,244.20 15,087.12 24,000.00 4,157.08
及安全平台研发项目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
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
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出项目人员薪酬、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
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
应通过该账户办理;根据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用的汇缴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
。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相关费用,可操作性较差。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计划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金支付上述相关费用,并在自有资金支付后 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5 年 8-9月采用自有资金为“下一代国产化高性能网络及安全平台研发项目”研发人员支
付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为 376.06 万元,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后续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
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将拟以自有资金垫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提交付款申请
。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
2、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建立募投项目核算台账,按月度汇总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定期统计
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并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
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
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和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
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的自筹资金账户。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
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
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该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0104a1fe-36ad-4090-9e6e-dca821a08f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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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5│迪普科技(30076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资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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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
司杭州迪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同)使用余额不超过10.00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资金管理。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
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资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资金管理,
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规模、使用状况及满足流动性需求,公司拟使用余额不超过10.0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资金管理。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并将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
定存款等方式存放。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拟选择的投资品种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具体收益不可预期;
3.可能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
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投资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审计委员会等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资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
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使用余额不超过 10.0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资金管理,并将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款余额以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
实施。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20a3dc49-e45e-4ea5-8132-89e1943f84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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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4│迪普科技(300768):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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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普科技(300768):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c0de1958-515e-402f-88e2-aaf5906fe5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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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4│迪普科技(300768):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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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本保荐机构”)作为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普科技
”、“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迪普科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16号《关于同意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242,293 股,募集资金人民币 1,014,999,990.03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
增值税)11,587,873.9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3,412,116.10元。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
1年 9月 6日审验并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55号《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确认。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本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金额为 375,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为 46,264,766.65元。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公司拟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状况及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拟以余额不超过4.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
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
等),不得为非保本型,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
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拟选择的投资品种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具体收益不可预期;
3、可能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
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投资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计划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情况下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规模及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以余额不超过 4.00亿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上述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4.0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24c44fd1-f040-45b8-b221-dfc9d844e2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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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2│迪普科技(300768):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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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根据公司(含全资
子公司杭州迪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同)募集资金的使用状况及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以余额不超过4.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单个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6 号
)核准,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242,293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14,999,990.03元,
扣除发行相关费用 11,587,873.9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003,412,116.1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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