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68 迪普科技 更新日期:2025-07-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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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20:51 │迪普科技(300768):关于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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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6:50 │迪普科技(300768):关于取得专利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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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8:47 │迪普科技(30076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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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7:02 │迪普科技(300768):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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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7:02 │迪普科技(300768):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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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7:22 │迪普科技(300768):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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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8:17 │迪普科技(300768):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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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8:15 │迪普科技(300768):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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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8:28 │迪普科技(300768):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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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7:06 │迪普科技(300768):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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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20:51│迪普科技(300768):关于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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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江山格物致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山经略即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山闻涛岭潮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江山格物致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格物致慧”)持有本公司股份22,033,092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比
例3.42%)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
数量不超过5,000,00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0.78%,占公司最新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0.79%)。
2.江山经略即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经略即远”)持有本公司股份22,123,32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比
例3.44%)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
数量不超过5,000,00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0.78%,占公司最新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0.79%)。
3.江山闻涛岭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闻涛岭潮”)持有本公司股份22,032,846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比
例3.42%)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
数量不超过5,000,00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0.78%,占公司最新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0.79%)。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普科技”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格物致慧、经略即远、闻涛岭潮
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员工持股平台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总数(股) 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 占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
比例 本的比例
1 格物致慧 22,033,092 3.42% 3.47%
2 经略即远 22,123,320 3.44% 3.48%
3 闻涛岭潮 22,032,846 3.42% 3.47%
注:相关明细数据与对应比例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下同)。
二、格物致慧、经略即远、闻涛岭潮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格物致慧、经略即远、闻涛岭潮均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主要是基于员工自身的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数上限(股) 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 占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
比例 本的比例
1 格物致慧 5,000,000 0.78% 0.79%
2 经略即远 5,000,000 0.78% 0.79%
3 闻涛岭潮 5,000,000 0.78% 0.79%
格物致慧、经略即远、闻涛岭潮拟减持数量均不超过 5,000,000 股,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于本公告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2025年 8月 5日至 11月 4日,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方式: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三、格物致慧、经略即远、闻涛岭潮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格物致慧、经略即远、闻涛岭潮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就限售及减持意向等作出的承诺如下:
1.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持股意向的承诺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向单个转让方的转
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
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迪普科技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迪普科技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根据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予以的处罚。
3.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在本人于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
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如有)不得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
,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如本人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迪普科技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迪普科技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对本人予以处罚。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及上述间接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格物致慧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经略即远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3.闻涛岭潮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f5fde546-49df-4d74-b4d9-f1f376192e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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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6:50│迪普科技(300768):关于取得专利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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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迪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于近期取得专利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情况如下:
一、专利
序号 类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证书号
1 发明 一种基于轻量级虚拟化的框式安 ZL202510242196.3 2025/2/28 7962908
全资源池管理方法及设备
2 发明 态势感知大屏的页面自定义方法 ZL202111269356.1 2021/10/29 7654251
3 发明 一种业务板卡检测方法和装置 ZL202111628861.0 2021/12/28 7889035
4 发明 数据报文的标签核验方法及系统 ZL202111633201.1 2021/12/29 7748030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序号 软件名称 登记号 取得方式 权利范围
1 迪普科技 DPSafeConnect客户端软件[简 2025SR1016845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称:DPSafeConnect]V1.0.0
上述专利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取得和应用有利于发挥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丰富公司技术储备,持续
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开拓市场及提高产品性能产生积极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4/34324466-38d2-4308-96bb-178b9ba786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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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8:47│迪普科技(30076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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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43,829,039股剔除已回购
股份7,985,477股后的635,843,5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80000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50,867,4
84.96元。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
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50,867,484.96元(含税)÷643,829,039股*10股=0.790077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50,867,484.96元(含税)÷643,829,039股=0.0
790077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790077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643,829,039股扣除回购
专用户持有股份11,151,804股后的股本632,677,2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预计本次现金分红
总额50,614,178.8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由于股份回购、股
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执行等致使股本发生变化时,以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
份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管理层负责本次利润分配的具体实
施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166,327股公司
股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由11,151,804股减少至 7,985,47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
.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7,985,477股。根据相关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43,829,039股剔除已回购股
份7,985,477股后的635,843,5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80000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50,867,484
.96元。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43,829,03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985,477股后的635,843,562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
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990 郑树生
2 08*****317 杭州思道惟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340 江山经略即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360 江山格物致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298 江山闻涛岭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26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7,985,477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43,829,03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985,
477股后的635,843,5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80000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50,867,484.96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
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50,867,484.96元(含税)÷643,829,039股*10股=0.790077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50
,867,484.96元(含税)÷643,829,039股=0.0790077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0.0790077元/股。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595号迪普科技18楼
咨询联系人:邹禧典、武礼堂
咨询电话:0571-2828 1966
传真电话:0571-2828 0900
八、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11b9d847-a49b-4e51-98d0-a5422d896a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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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7:02│迪普科技(300768):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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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并于2025年5月7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已完成,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迪普科技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截至2023年4月24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906,327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的1.07%,最高成交价21.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1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99,886,768.67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股份回购
方案实施完毕,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374.00万股。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316.6327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643,829,039股的0.49%,该部分股
票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情况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
户名称为“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18.03103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
为1.00元,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2,818.03103万份。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的资金总额为2,818.03103万元,实际认购的份额为2,818.03103万份,实际缴款人数162人,资金来
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拟
认购份额上限。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5年5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316.6327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5月23日非交易过户至“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643,829,039股的0.49%,过户价格为8.90元/股。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分批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
个月、24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50%、50%。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
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第六条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
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
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确认会计处理,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情况
根据上述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4日回购的股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
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完毕,涉及股份6,906,3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上述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际用
途与回购方案中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6/66ef17a3-277e-4ad6-b2ee-e978af5def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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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7:02│迪普科技(300768):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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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5年 5月 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会秘书邹禧典先生召集和主持,应
表决持有人 162 人,实际参加表决持有人 162 人,代表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2,818.03103万份,占公司 2025年员工持
股计划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100%。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持有人审议,通过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设立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的效率,根据《员工持股计划》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
员会,作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对持股计划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
会由 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名。
表决结果:同意 2,818.03103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份;弃权 0份。
(二)审议《关于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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