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50 宁德时代 更新日期:2025-08-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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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57 │宁德时代(300750):H股公告(截止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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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57 │宁德时代(300750):H股公告(截止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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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10 │宁德时代(300750):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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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06 │宁德时代(300750):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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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05 │宁德时代(300750):关于增加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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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05 │宁德时代(300750):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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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03 │宁德时代(300750):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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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03 │宁德时代(30075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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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02 │宁德时代(300750):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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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02 │宁德时代(300750):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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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57│宁德时代(300750):H股公告(截止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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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300750):H股公告(截止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40049df2-eb4e-41c3-8e23-b0f7ba8a9c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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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57│宁德时代(300750):H股公告(截止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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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300750):H股公告(截止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808effbc-afca-49c2-92f6-08b1f9328f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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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10│宁德时代(300750):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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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
议材料,以通讯方式于 2025 年 7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做出本监事会决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映明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股票交易所在地的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监事会同意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2
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個月的中期業績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充分考虑了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中期分红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
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拟实施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相关股票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公司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股东会对董
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在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实施完毕后,基于该方案对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公
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
2025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
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5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委托理财额度,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
收益,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
委托理财额度,该额度增加后,2025 年度公司委托理财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800 亿元,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
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
关于增加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574e1000-5566-4a06-93d0-fa5c6e961d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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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06│宁德时代(300750):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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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
材料,以通讯方式于 2025 年7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做出本董事会决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
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董事长曾毓群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此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了《2025 年中期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2
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個月的中期業績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决议通过了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同意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 2025 年半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5%即 4,572,770,803.67 元作为分配额实施现金分红,以现有总股本 4,559,310,311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2,632,510 股后的股本4,536,677,80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 10
.07 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其中 A 股股息以人民币支付,H 股股息以港币支付。H 股中期股息以港元分
派的实际金额将按中国人民银行于 2025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1 港元对人民币 0.91195元)计
算,因此,每 10 股 H 股应付中期股息金额为 11.04 港元(含税)。2025 年半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具体决定公司 A 股及H 股分红派息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 A 股股
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等分派信息,以及开设并操作 H 股派息账户等利润分配实施相关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
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实施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 10.07 元(含税)。根据公司股票期权及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对相关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公
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周佳先生、赵丰刚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5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厚公司利润,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多回报,在严格保障公司日常经营
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的委托理财额度,该额度
增加后,公司 2025 年度委托理财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800亿元,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
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
关于增加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1ad5352c-5c28-4782-bee5-27d50b0e5c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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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05│宁德时代(300750):关于增加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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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5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5 年 7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增加 2025 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的委托理财额度,该额度增加
后,公司 2025 年度委托理财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800 亿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加额度后的委托理财概况
(一)增加委托理财必要性说明及投资目的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规模已达人民币 3,505.78 亿元,资金储备较为充裕。
结合当前市场资金收益环境来看,若将闲置资金单纯存放于传统存款账户,收益水平较低,难以充分体现资金的时间价值。在此
背景下,在严格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适度增加委托理财额度、合理盘活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不仅能够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更可通过低风险理财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进而增厚公司利润,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多回报,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增加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该额度增加后,2025 年度委托理财额度为不超过人民
币 800 亿元,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新增委托理财额度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四)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五)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委托理财的实施方式
为便于后期工作高效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在其批准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由公司财经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就
该事项实施情况及进展情况及时向董事会进行报告。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限一致。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投资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收益率受到市场影响,可
能发生波动。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经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
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经部负责建立台账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理利用部分自有
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取更多的财务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5 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400 亿元的委托理财额度,该额度增加后,2025 年度公司委托理财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800 亿元,
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增加委托理财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5 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委托理财额度,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收益,不影响主营
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委托理财额度,该
额度增加后,2025 年度公司委托理财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800 亿元,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
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ca4a599e-4da0-4962-b39e-7596b1d0cc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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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05│宁德时代(300750):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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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300750):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b6311c98-3176-4111-84d8-1465d0b4ee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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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03│宁德时代(300750):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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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300750):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b506003d-2e11-4ac8-b70f-d454324f6d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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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03│宁德时代(30075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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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30075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217e087f-c45b-46f7-bf93-b3d30f6269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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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02│宁德时代(300750):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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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 10.07 元(含税)。2025 年半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
(二)本次中期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将在后续
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具体明确。
(三)本次中期分红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中期分红方案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审议程序
(一)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及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制
定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分红条件为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及公司的现金流能
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在满足前述分红条件下,分红金额不得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5%。
(二)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中期分红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5年半年度经营情况与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情况
根据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所实现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485,138,691.11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7,921,926.50 元后,截至期末
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37,146,982,413.52 元;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 38,112,809,192.04 元,按照相同规则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77,921,926.50元后,截至期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4,820,529,716.16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4,559,310,311 股,其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 22,632,510 股。根据《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5 年修订)》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可实际参与中期分红的股本为 4,536,677,801 股。
(二)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理念,综合考虑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及资金规划等
因素,严格依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如下:
公司拟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 2025 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5%即 4,572,770,803.67 元
作为分配额实施现金分红,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 4,536,677,80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 10.07 元(含
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简称“分配比例”)。本次现金分红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 H 股股东支付。H 股中期股息以港元分派的实际金额将按中国人民银行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
)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1 港元对人民币 0.91195 元)计算,因此,每 10 股 H 股应付中期股息金额为 11.04 港元(
含税)。2025 年半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本次中期分红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
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具体决定公司 A 股及H 股分红派息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 A 股股
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等分派信息,以及开设并操作 H 股派息账户等利润分配实施相关具体事宜。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实施本中期分红
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具备合理性。
四、其他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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