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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47(锐科激光)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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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747 锐科激光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2 18:16 │锐科激光(30074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21 18:50 │锐科激光(300747):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 │2026-05-14 17:00 │锐科激光(300747):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 │2026-05-13 20:20 │锐科激光(30074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 │2026-05-13 20:18 │锐科激光(300747):锐科激光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1 19:01 │锐科激光(300747):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 │2026-04-23 00:32 │锐科激光(300747):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 ├─────────┼──────────────────────────────────────────────┤ │2026-04-22 20:56 │锐科激光(300747):2025年年度报告 │ ├─────────┼──────────────────────────────────────────────┤ │2026-04-22 20:56 │锐科激光(30074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2 20:56 │锐科激光(30074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 ─────────┬──────────────────────────────────────────────── 2026-05-22 18:16│锐科激光(30074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1.2026年5月13日,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如下:公司以561,6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8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股利21,340,800.00元,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股本及派发股票股利等其他措施。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股本总数发生变动 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 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 1,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8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 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42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6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8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9日。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咨询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科技城龙山南街一号 咨询联系人:刘禹征 咨询电话:027-65524626 传真电话:027-65524626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a2d52279-3bfb-4ebf-a31d-a9560b36e384.PDF ─────────┬──────────────────────────────────────────────── 2026-05-21 18:50│锐科激光(300747):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立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 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其中: 1.李立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8,96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4%),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2,2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 近日,公司收到高级管理人员李立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李立波先生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 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减持实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李立波 集中竞价 2026年 2月26日 33.30 804 0.0001% 集中竞价 2026年 5月12日 38.98 4,800 0.0009% 集中竞价 2026年 5月19日 40.00 46,500 0.0083% 注:上表中减持均价及计算股份占总股份的比例时,尾数进行四舍五入计算。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公司总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 股本比例 本比例 李立波 合计持有股份 208,968 0.0372% 156,864 0.027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2,242 0.0093% 138 0.00002%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6,726 0.0279% 156,726 0.027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李立波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 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立波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1.李立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2eaaa8af-8692-49cc-94c1-542a2c06d3ca.PDF ─────────┬──────────────────────────────────────────────── 2026-05-14 17:00│锐科激光(300747):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晓旭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 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其中: 1.刘晓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50,49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5%),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12,6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近日,公司收到高级管理人员刘晓旭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刘晓旭先生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 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减持实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刘晓旭 集中竞价 2026年 2月25日 31.20 60,400 0.0108% 集中竞价 2026年 3月12日 32.65 31,220 0.0056% 集中竞价 2026年 5月12日 38.79 121,000 0.0215% 注:上表中减持均价及计算股份占总股份的比例时,尾数进行四舍五入计算。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公司总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 股本比例 本比例 刘晓旭 合计持有股份 850,496 0.1514% 637,876 0.113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2,624 0.0379% 4 0.000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637,872 0.1136% 637,872 0.113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刘晓旭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 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晓旭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1.刘晓旭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81bdfc59-11ce-4f17-9f15-d7e2ec7ec317.PDF ─────────┬──────────────────────────────────────────────── 2026-05-13 20:20│锐科激光(30074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3 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1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3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科技城龙山南街一号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正兵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00 人,持有股份 254,052,7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373%。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8人,持有股份 242,114,8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11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2 人,持有股份 11,937,9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57%。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8 人,代表股份12,127,8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人,代表股份 189,9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 2 人,代表股份 11,937,9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57%。 2.公司部分董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以现场方式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3,956,5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1%;反对 72,2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4%;弃权 23,9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031,6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66%;反对 72,2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59%;弃权 23,9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5%。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3,948,42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9%;反对 72,2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4%;弃权 32,05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2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023,5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97%;反对 72,2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59%;弃权 32,05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43%。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3,805,92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8%;反对 73,2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8%;弃权 173,55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8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881,0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648%;反对 73,2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42%;弃权 173,55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1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2,928,6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36%;反对 91,77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2%;弃权 43,0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1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993,0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87%;反对 91,7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67%;弃权 43,0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6%。 本议案涉及董事的薪酬,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闫大鹏先生其持有公司50,989,283 股股份,已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3,795,86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89%;反对 72,3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弃权 184,5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2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870,9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819%;反对 72,3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68%;弃权 184,5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14%。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3,795,76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88%;反对 72,3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弃权 184,6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2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870,8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810%;反对 72,3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68%;弃权 184,6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22%。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3,917,1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6%;反对 91,13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9%;弃权 44,5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7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992,2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15%;反对 91,1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15%;弃权 44,5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陈锦屏律师、韩若晗律师以现场方式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锐科激 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8dde15a2-90d2-42b6-b943-50cc25074b69.PDF ─────────┬──────────────────────────────────────────────── 2026-05-13 20:18│锐科激光(300747):锐科激光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锐科激光(300747):锐科激光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9b1ed04c-d936-4bcb-99a0-622dc2821231.PDF ─────────┬──────────────────────────────────────────────── 2026-05-11 19:01│锐科激光(300747):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 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其中: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汪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9,43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7%),拟在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2,3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7,68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39%),拟在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4,4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近日,公司收到汪伟先生、李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汪伟先生、李杰先生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减持实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汪伟 集中竞价 2026年 2月24日 31.75 30,000 0.0053% 至 2 月 27 日 集中竞价 2026 年 3 月 2 日 32.94 20,000 0.0036% 至 3月 6日 集中竞价 2026 年 3 月 9 日 32.82 10,000 0.0018% 至 3 月 13 日 集中竞价 2026年 3月30日 29.82 10,000 0.0018% 至 4月 3日 集中竞价 2026年 4月20日 36.57 10,000 0.0018% 至 4 月 24 日 集中竞价 2026 年 5 月 6 日 36.84 22,300 0.0040% 至 5月 8日 李杰 集中竞价 2026年 4月20日 36.02 14,400 0.0026% 至 4 月 24 日 集中竞价 2026年 4月27日 36.20 30,000 0.0053% 至 4 月 30 日 集中竞价 2026 年 5 月 6 日 37.60 10,000 0.0018% 至 5月 8日 注:上表中减持均价及计算股份占总股份的比例时,尾数进行四舍五入计算。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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