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46 汉嘉设计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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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20:30 │汉嘉设计(300746):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质押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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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8:56 │汉嘉设计(30074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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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20:06 │汉嘉设计(300746):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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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8:38 │汉嘉设计(30074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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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7:56 │汉嘉设计(30074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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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7:58 │汉嘉设计(30074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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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20:10 │汉嘉设计(30074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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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20:10 │汉嘉设计(300746):汉嘉设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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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20:10 │汉嘉设计(30074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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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8:13 │汉嘉设计(300746):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召开2024年度业绩│
│ │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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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20:30│汉嘉设计(300746):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质押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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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概况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嘉设计”或“公司”)于 2025 年4 月 23 日、2025 年 5 月 15 日分别召开了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融资授信额度。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开具保函、开具信用证、应收账
款保理、并购贷款、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
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内,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全部法律文件
,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0)。
为优化融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拱墅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拱墅支行”)申请并
购贷款不超过 32,200 万元,贷款期限 10 年,用于支付收购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伏泰科技”)51%股权
的部分转让价款。具体的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并购贷款业务相关合同为准。公司本次申请并购贷款,在上
述银行授信额度内,不需再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抵质押资产情况
为保障并购贷款流程的顺利推进与完成,公司以自有资产向银行提供抵押、质押担保。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与兴业银行拱
墅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和《非上市公司股权最高额质押合同》,以公司名下 11 处房产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伏泰科技 51%的
股权在最高额融资额度使用期间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
1、本次拟抵押的资产情况:
本次抵押物为公司位于杭州、上海、北京、南京、合肥、济南、西安、重庆、成都、昆明、厦门等地 11 处自有房产。截至本公
告日,上述抵押物评估总价合计为 59,999.42 万元。
除本次抵押外,上述不动产权不存在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
施
2、本次拟质押资产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 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701412838
住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培源路 1 号软件大厦 5 号楼 7 楼
注册资本:4204.9919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沈刚
主营业务:测绘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软件外包服务;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信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市政设施管理;环境
保护监测;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环保咨询服务;海洋环境服务;再生资源加工
;物联网应用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水资源管理;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
器仪表销售;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自动售货机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
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生态资源监测;城乡市容管理;土壤环境污染防治
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生活垃
圾处理装备销售;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专用设备修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
;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
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互联网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地理遥感信息服务;物业管理;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软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
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终端计量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智
能控制系统集成;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
;汽车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股权结构:上市公司持股 51%的控股子公司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经查询,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兴拱并购高抵字第 2025001 号—第 2025011号)
债权人:兴业银行杭州拱墅支行
抵押人:汉嘉设计
1、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59,999.42 万元
2、抵押物情况:公司所属的位于杭州、上海、厦门、北京、成都、南京、西安、合肥、昆明、重庆、济南等 11 地的房产。
3、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抵押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
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费、抵押权人实
现债权的费用。
4、抵押额度有效期:自 2025 年 6 月 13 日起至 2035 年 6 月 12 日止。
(二)《非上市公司股权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兴拱并购高质字第 2025001号)
质权人:兴业银行杭州拱墅支行
出质人:汉嘉设计
1、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58,139.93 万元
2、担保方式:质押担保,以伏泰科技 51%股权作质押
3、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质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
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费和质权人实现债
权的费用。
4、质押额度有效期间:自 2025 年 6 月 13 日起至 2035 年 6 月 12 日止。
四、后续事项安排
上述公司资产抵押、质押手续将在合同生效后进行办理,并正式签订《并购贷款合同》,公司实控人岑政平、欧薇舟夫妇及控股
子公司伏泰科技提供担保。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产抵质押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综合考虑,有利于优化公司融资
结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资金使用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该借款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度抵押合同》;
2、《非上市公司股权最高额度质押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79c19f18-6064-468c-9938-1eb61d04d4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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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8:56│汉嘉设计(30074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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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设计(30074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f7119530-8d24-4598-bdf4-15c27b70e4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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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20:06│汉嘉设计(300746):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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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1,423,8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307%)的董事叶军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55,95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577%。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股东叶军先生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董事叶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23,8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07%。其中:限售股份(高管锁定股)1,067,87
8 股,无限售流通股 355,959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东名称:叶军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 3 个月内(即 2025 年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在此期间如
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减持数量和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 355,95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1577%)。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
发现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股东叶军先生在公司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将遵
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减持承诺
(1)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2)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比例不超过 50%;(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18 年 11 月 25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且该项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4)将遵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叶军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股东叶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
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
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的情况。
2、股东叶军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实施的
不确定性。
3、股东叶军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
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叶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933323d1-764b-46c0-983d-69d2ac3182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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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8:38│汉嘉设计(30074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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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5 年 5 月 26 日,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伏泰科技”)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苏州分行”)及中企云链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以下简称
“中企云链”)签订了《供应链金融业务三方合作协议》(编号JDX22438912505200002913),三方合作通过中企云链向伏泰科技提
供无追索权保理融资,保理融资额度为 1,000 万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自 2024 年 07 月 04日起至 2025 年 07 月 03 日止,本协
议的保理债权为伏泰科技与南京银行苏州分行于 2024 年 9 月 2 日签署的《最高债权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A04388524082
60012862)的额度内债权,是上述《最高债权额度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海宁伏泰纳故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伏泰”)与南京银行苏州分行签订《国内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合同》(编号 NJ202505280008),
将云链平台电子债权凭证项下对苏州伏泰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南京银行苏州分行办理国内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3
98 万元,融资期限为自 2025 年 5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0 日止;公司四级控股子公司嘉兴固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嘉兴固连环境”)与南京银行苏州分行签订《国内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合同》(编号 NJ202505280010),将云链平台电子债权凭
证项下对苏州伏泰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南京银行苏州分行办理国内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425 万元整,融资期限
为自2025 年 5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0 日止。
根据上述协议,由保证人苏州纳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故环保”)与南京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相应的《最高额保证合
同》(合同编号分别为:Ec138852408260014834)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保证人所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债权确定期间为自 2024 年 09 月 02 日起至 2025 年 07月 03 日止。由保证人沈刚先生与南京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相应的《最高额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Ec138852408260013943)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保证人所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主债权发生期间为自 2024 年 09 月 02日起至 2025 年 07 月 03 日止。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5 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子公司之间)提
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 51,500 万元(不包含在本次董事会前已经签订的担保合同额度)。在前述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同
类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2024 年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61)、《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
,无需履行其他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 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701412838
住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培源路 1 号软件大厦 5 号楼 7 楼
注册资本:4204.9919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沈刚
主营业务:测绘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软件外包服务;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信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市政设施管理;环境
保护监测;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环保咨询服务;海洋环境服务;再生资源加工
;物联网应用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水资源管理;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
器仪表销售;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自动售货机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
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生态资源监测;城乡市容管理;土壤环境污染防治
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生活垃
圾处理装备销售;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专用设备修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
;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
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互联网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地理遥感信息服务;物业管理;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软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
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计算机设备销售;终端计量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智
能控制系统集成;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
;汽车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股权结构:上市公司持股 51%的控股子公司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3月31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2,878.56 139,555.48
负债总额 101,398.31 97,572.54
净资产 41,480.26 41,982.94
资产负债率 70.97% 69.92%
项目 2024年 2025年1-3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99,974.28 16,224.16
利润总额 10,279.48 984.80
净利润 10,065.38 942.63
经查询,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纳故环保与南京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南京银行苏州分行
被担保人(债务人):伏泰科技
保证人:苏州纳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范围:为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
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4、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自 2024 年 09 月 02 日起至 2025 年 07 月 03 日止。
5、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甲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各
笔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延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甲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
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定提前实现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二)沈刚先生与南京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南京银行苏州分行
保证人:沈刚
1、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范围:为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
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4、主债权发生期间:自 2024 年 09 月 02 日起至 2025 年 07 月 03 日止。
5、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甲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各
笔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延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甲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
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定提前实现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8,788.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1.84
%。本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不存在为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不存在为大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c37deed2-5245-4b03-a653-9e28b920d2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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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7:56│汉嘉设计(30074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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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5 年 5 月 21 日,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苏州纳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苏州纳故”)及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苏州小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小守环境”)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苏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国内信用证代理议付合作协议》[编号:(320502)浙商国
代总字(2025)第 30011 号]。2025 年 5 月 26 日,苏州纳故向融资行签发国内信用证代理议付申请书,议付金额为 390 万元人
民币,有效期至 2026 年 5 月 21 日。浙商银行苏州高 新 支 行 同 日 签 发 国 内 信 用 证 代 理 议 付 业 务 确 认 书 (
编 号 :DLZTC3163050000372505267273)。上述《国内信用证代理议付申请书》《国内信用证代理议付业务确认书》与《国内信用证
代理议付合作协议》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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