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45 欣锐科技 更新日期:2025-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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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16 │欣锐科技(300745):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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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6:54 │欣锐科技(300745):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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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46 │欣锐科技(30074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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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46 │欣锐科技(300745):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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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46 │欣锐科技(300745):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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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46 │欣锐科技(300745):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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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46 │欣锐科技(300745):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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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46 │欣锐科技(300745):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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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8:12 │欣锐科技(300745):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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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7:14 │欣锐科技(300745):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
│ │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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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16│欣锐科技(300745):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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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欣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武汉欣锐”)近日与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
)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439 号)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7,420,103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3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59,472,341
.99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0,645,830.33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38,826,511.66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
民币37,420,103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301,406,408.6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 年 6 月 29 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559 号)。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
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二、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7月 18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武汉欣锐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同意武汉欣锐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开立募集资
金存储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武汉欣锐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上述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新增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
存储情况如下:
项目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 武汉欣锐软件技术有限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70280078801500000371
公司 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设项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 1 为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2 为武汉欣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甲方”),乙方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丙方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
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
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对甲方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张贵阳、范心平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
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
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
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
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
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4/ced7c2d4-9c56-46f7-aa8c-bba8419f09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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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6:54│欣锐科技(300745):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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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欣锐电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欣锐”)因经营管理需
要,对经营范围和住所进行了变更,其他信息不变。目前上海欣锐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换发的《营业执照》。详情如下:
一、具体变更事项
变更 变更前 变更后
事项
经 从事电控技术、电子技术、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营 环保技术、节能技术、新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
范 能源技术、机械设备技术 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
围 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 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
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 电子元器件批发;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子元器
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 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
出口业务,汽车专用电子 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
产品、充电设备的销售。 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池零配件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地产租赁;企业管理;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展经营活动】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 上海市嘉定区叶城路 1288 上海市嘉定区北和公路 877号 2幢 4层
所 号 6幢 J701 室
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信息
名称:上海欣锐电控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TNCC9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壬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 年 10 月 31 日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北和公路 877号 2 幢 4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批发;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先进电力电子装置
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智能车
载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物业管理(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上海欣锐电控技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8/f21c7ecf-b38c-405e-bf50-04a28b3bf7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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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46│欣锐科技(30074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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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作为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锐科技”或“公司”
)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欣锐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439 号)文,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7,420,103 股,发行价格为 36.33 元/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
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559 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59,472,341.99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2
0,645,830.33 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已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338,826,511.6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暂时
闲置状态。截至 2025 年 6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累计
总额 投资金额
1 新能源车载电源自动化产线升 25,626.80 20,556.00 11,439.21
级改造项目
2 新能源车载电源智能化生产建 44,615.70 30,834.00 1,833.91
设项目(二期)
3 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9,497.00 42,327.86 6,927.96
4 补充流动资金 42,000.00 40,164.80 40,164.80
合计 161,739.50 133,882.66 60,365.88
注:公司 2025 年 1-6 月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尚未经会计师鉴证,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
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7.3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该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或可随时赎回的理财产品,理财交易的标的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
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不
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
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
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
,拟采取措施如下: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公司经营管理层将跟踪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理财
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二)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
格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公司可以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
六、审议程序及意见
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购买不超过 7.3 亿元(含本数)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理财投资系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或可随时赎回的理财产品,理财交易的标的属
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上述
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购买不超过 7.3亿元(含本数)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本议案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理财投资系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或可随时赎回的理财产品,理财交易的
标的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
意上述现金管理事项。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海通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国泰海通证券对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fc308b2a-77bb-4326-8cec-ef0b5404a7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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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46│欣锐科技(300745):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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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作为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锐科技”或“
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欣锐科技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439 号)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7,420,103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3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59,472,341
.99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0,645,830.33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38,826,511.66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
币 37,420,103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301,406,408.6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559 号)。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累计 实施主体
总额 投资金额
1 新能源车载电源自 20,556.00 11,439.21 欣锐科技
动化产线升级改造
项目
2 新能源车载电源智 30,834.00 1,833.91 上海欣锐电控技术有限
能化生产建设项目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期) 以下简称“上海欣锐”)
3 总部基地及研发中 42,327.86 6,927.96 欣锐科技、上海欣锐
心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40,164.80 40,164.80 欣锐科技
合计 133,882.66 60,365.88
注:公司 2025 年 1-6 月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尚未经会计师鉴证,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
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及基本情况
(一)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需求,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降低经营成本
,提高公司运营及管理效率,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武汉欣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欣锐”)作为“总部基地及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新增前实施主体 新增后实施主体
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 欣锐科技、上海欣锐 欣锐科技、上海欣锐、武汉
目 欣锐
(二)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欣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9KJ644N
营业期限:长期
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M 地块华人汇和科技园(华中智谷)一期F10 栋研发楼 4 层一单元(ZKCX-408)
法定代表人:吴壬华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 100%。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软件外包;软件、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新能源、环保节能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四、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欣锐将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的商业银行签订四方监管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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