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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45(欣锐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0745 欣锐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9 20:00 │欣锐科技(300745):关于完成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 ├─────────┼──────────────────────────────────────────────┤ │2026-05-19 20:00 │欣锐科技(300745)::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 │ │对象买卖... │ ├─────────┼──────────────────────────────────────────────┤ │2026-05-19 19:58 │欣锐科技(30074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9 19:58 │欣锐科技(300745):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2026-05-19 19:58 │欣锐科技(30074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2 17:28 │欣锐科技(300745):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 │及核查意见 │ ├─────────┼──────────────────────────────────────────────┤ │2026-05-07 18:51 │欣锐科技(300745):国泰海通关于欣锐科技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 │2026-05-07 18:51 │欣锐科技(300745):国泰海通关于欣锐科技2025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 │2026-05-07 18:51 │欣锐科技(300745):国泰海通关于欣锐科技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 │2026-04-28 19:35 │欣锐科技(300745):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 └─────────┴──────────────────────────────────────────────┘ ─────────┬──────────────────────────────────────────────── 2026-05-19 20:00│欣锐科技(300745):关于完成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 立董事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杨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 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26-025)。 杨文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公司于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同意选举杨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本次补选独立董事事项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原独立董事李玉琴女士的辞职申请于 2026 年 5月 19日起正式生效,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玉 琴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玉琴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 会对李玉琴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2004455c-b0cb-4a3a-bda8-6e15d1a7e0cb.PDF ─────────┬──────────────────────────────────────────────── 2026-05-19 20:00│欣锐科技(300745)::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买卖... ─────────┴────────────────────────────────────────────────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披露前六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5 年 10 月 28 日 至 2026 年 4月 28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提交了查询申请,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 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的查询结果显示,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披露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内,6名内幕信息知情人持有公司股票数量最后一笔发生变动系因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完成归属登记所致,上述归属登记发生于本次激励计划筹划之前。 2、除上述核查对象外的其他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除上述核查对象外,另有 109 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持有公司股票数量发生变动的情形。其中部分激励对象系因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完成归属登记所致,部分人员在股份流通上市后基于对二级市 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进行了减持操作。其余激励对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发生变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 及个人判断而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上述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均未获知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内幕信息,不存在利 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严 格限定接触内幕信息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 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 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ba6a59e-2407-4e45-908a-84118fbae52e.PDF ─────────┬──────────────────────────────────────────────── 2026-05-19 19:58│欣锐科技(30074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欣锐科技(30074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3dd2590a-5110-4b39-92c0-eb7b8fae07b5.PDF ─────────┬──────────────────────────────────────────────── 2026-05-19 19:58│欣锐科技(300745):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 年 5 月 19 日召 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2026-023)。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5-00054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23,585,670.42元,盈余公积为41,424,083.04元,资本公积为2,382,860,772.43元(其中股 本溢价2,302,982,860.22元、其他资本公积79,877,912.21元)。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41,424,083.04元和资本公积282,161,587.38元,两项合计323,585,670.42元用于弥 补母公司累计亏损。 二、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 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将 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 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 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5月20日起45日内,8:30-12:00,13:30-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 3370 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 3号楼 35 层 邮政编码:518055 电话:0755-8615 9656 电子信箱:ir@shinry.com 联系人:朱若愚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a623f9d6-96f4-4d30-b502-5ddcb90191be.PDF ─────────┬──────────────────────────────────────────────── 2026-05-19 19:58│欣锐科技(30074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欣锐科技(30074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d7b0b2e3-76c9-430b-a513-d32c28b7899b.PDF ─────────┬──────────────────────────────────────────────── 2026-05-12 17:28│欣锐科技(300745):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 ─────────┴────────────────────────────────────────────────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进行公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文件。并于 2 026 年 4 月 29 日至 2026 年 5月 8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 10 天。在 公示期间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 (二)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内容。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和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 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0c76db07-6b95-4bd7-8565-1069e50eaa68.PDF ─────────┬──────────────────────────────────────────────── 2026-05-07 18:51│欣锐科技(300745):国泰海通关于欣锐科技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欣锐科技(300745):国泰海通关于欣锐科技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d40227cf-c861-4914-89ec-ba89f8e1a2d6.PDF ─────────┬──────────────────────────────────────────────── 2026-05-07 18:51│欣锐科技(300745):国泰海通关于欣锐科技2025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欣锐科技(300745):国泰海通关于欣锐科技2025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4b17e8bd-af63-4cd7-a322-120185e9cd37.PDF ─────────┬──────────────────────────────────────────────── 2026-05-07 18:51│欣锐科技(300745):国泰海通关于欣锐科技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欣锐科技(300745):国泰海通关于欣锐科技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1f5d82d0-f627-41a2-97b3-dd6c45bf4183.PDF ─────────┬──────────────────────────────────────────────── 2026-04-28 19:35│欣锐科技(300745):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 大信专审字[2026]第 5-00050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网址 Inter net: www.daxincpa.com.cn学院国际大厦 22层2206No.1ZhichunRoad,HaidianDist.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 100083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6]第 5-00050 号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27 日出具大信审字[2026]第 5-00054 号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计基础上,我们审核了贵公司编制的《深圳欣 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 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 对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 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网址 Inter net: www.daxincpa.com.cn学院国际大厦 22层2206No.1ZhichunRoad,HaidianDist.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 100083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营业 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 上年度 具体扣除 (万元) 情况 (万元) 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267,022.41 223,675.59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277.17 材料收 607.09 材料收 入、维修 入、维修 收入等 收入等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48% 0.27%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 1,277.17 材料收 607.09 材料收 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 入、维修 入、维修 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 收入等 收入等 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 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 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 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 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 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 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 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277.17 607.09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 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 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 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 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 上年度 具体扣除 (万元) 情况 (万元) 情况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265,745.24 223,068.50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80dacb5-bd5f-484e-808c-84bde8a1d215.PDF ─────────┬──────────────────────────────────────────────── 2026-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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