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39 明阳电路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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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9:52 │明阳电路(30073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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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9:52 │明阳电路(300739):关于提前赎回“明电转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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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 17:48 │明阳电路(300739):关于提前赎回“明电转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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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26 │明阳电路(300739):关于提前赎回“明电转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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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26 │明阳电路(300739):关于不提前赎回“明电转02”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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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26 │明阳电路(300739):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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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25 │明阳电路(300739):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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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25 │明阳电路(300739):提前赎回“明电转债”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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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25 │明阳电路(300739):不提前赎回“明电转02”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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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8:00 │明阳电路(300739):关于“明电转债”可能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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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9:52│明阳电路(30073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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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电路”)于 2025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 500万元(含本
数)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16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
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因 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
25 年 5 月 30 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 18.16元/股(含)调整为 18.0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5
月 14日、2025 年 5月 23日、2025年 5 月 27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1)、《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
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7 月 31日,公司尚未回购股份。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d05c0a70-0378-471e-a5a7-a3883ce078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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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9:52│明阳电路(300739):关于提前赎回“明电转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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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300739):关于提前赎回“明电转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5feaa2a4-a0b7-43de-b90a-7685f268ca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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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 17:48│明阳电路(300739):关于提前赎回“明电转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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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300739):关于提前赎回“明电转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1389755e-fc8e-4f22-a12c-add081089f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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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26│明阳电路(300739):关于提前赎回“明电转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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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300739):关于提前赎回“明电转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fd70cd52-ee04-40d8-ba73-91690304c8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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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26│明阳电路(300739):关于不提前赎回“明电转02”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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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自 2025 年 7 月 8 日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满足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78元/股)的 130%(即 15.314 元/股),根据《深圳明阳电
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
相关规定,已触发“明电转 02”有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于 2025 年 7月 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明电转 02”的议案》,董事会决定
本次不行使“明电转 02”的提 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未来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7 月 31 日至 2025 年 10 月30 日),如再次
触发“明电转 02”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 回权利。自 2025 年 10月 30日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明
电转 02”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行使“明电
转 02”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明电转 02”基本情况
(一)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095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48.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00 元,发行总额 44,850.00 万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
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
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4.48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3年 7 月 1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明电转
02”,债券代码“123203”。
(三)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明电转 02”转股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8日至 2029年 7月 2 日止。
(四)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4 年 1 月 8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为 14.75元/股。
2024年 5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明电转 02”转股价格的议案
》,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明电转 02”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
确定“明电转 02”的转股价格由 14.75 元/股向下修正为 12.09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 2024年 5 月 8日。
2024年 5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
派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298,794,160股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方
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
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
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明电转 02”的转股价格由 12.09 元/股调整至 11.89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
期为 2024年 5月 30日。
2024年 5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
应的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09,700 股,以及回购注销 10 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286,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已于 2024年 7月 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 1,395,700股的注销事宜。根
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明电转02”的转股价格由 11.89 元/股调整至 11.91 元/
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4年 7月 12日。
2025年 5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
派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 343,963,7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30元(含税),不送红股,
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可转债
转股等事项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
额。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明电转 02”的转股价格由11.91 元/股调整至 11.
78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 2025 年 5 月 30 日。
二、“明电转 02”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明电转 02”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
①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
②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
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5 年 7 月 8 日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11.78 元/股)的130%(即 15.314 元/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明电
转 02”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关于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7月 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明电转 02”的议案》,考虑到“明电
转 02”自 2024年 1月 8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同时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发展情
况,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明电转 02”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明电转 02”,同时决定未来 3个月内(即 2025 年 7
月 31日至 2025 年 10月 30 日),如再次触发“明电转 02”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5 年 10
月 30 日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明电转 02”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
书》的要求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行使“明电转 02”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明电转
02”的情况以及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明电转 02”的计划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明电转 02”赎回条件满足
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明电转02”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
减持“明电转 02”的计划。如未来上述主体拟减持“明电转 02”,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并依规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明电转 02”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明电转 02”事项无异议。
六、风险提示
截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为 15.98 元/股,“明电转 02”当期转股价为 11.78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
》的相关约定,“明电转 02”可能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自 2025 年 10 月 30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明电转 02”再
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明电转 02”的提前赎回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明电转 02”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明电转 02”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59f078c4-98d2-4b82-b178-4e1d125132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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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26│明阳电路(300739):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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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电路”)第四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 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因审议事项较为紧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 次会议豁免临
时董事会提前五日通知的要求,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7 月 29日 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佩珂
先生主持,应到 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其中董事马旭飞先生、LIN JIANWU(林健武)先生、李 娟娟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公
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 决
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明电转债”的议案》
截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公司股票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明电转债”当
期转股价格(11.78 元/股)的 130%(即 15.314 元/股),已触发“明电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
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结合当
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明电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明电
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前赎回“明电转债”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明电转 02”的议案》
截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公司股票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明电转 02”当
期转股价格(11.78 元/股)的 130%(即 15.314 元/股),已触发“明电转 02”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
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考虑到
“明电转02”自 2024 年 1 月 8 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同时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
际发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明电转 02”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未来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7 月 31日至 2025
年 10 月 30 日),如再次触发“明电转 02”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不提前赎回“明电转 02”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明电转债”的核查意见》;
(三)《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明电转 02”的核查意见》;
(四)《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c7b1e664-3530-4969-93bb-1a803134ec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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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25│明阳电路(300739):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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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300739):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d3db6864-c52f-46cf-8c9b-ec252a9e0e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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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25│明阳电路(300739):提前赎回“明电转债”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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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300739):提前赎回“明电转债”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b4fc9dff-4762-458c-8166-7ff50ea331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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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25│明阳电路(300739):不提前赎回“明电转02”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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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作为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阳电路
”、“公司”)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不提前赎回“明电转02”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
意见如下:
一、“明电转 02”基本情况
(一)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095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48.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00 元,发行总额 44,850.00 万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
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
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 4.485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明电转 02”,债券代码“123203”。
(三)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有关约定,“明电转 02”转股期限自 2024 年1 月 8 日至 2029 年 7 月 2 日止。
(四)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4 年 1 月 8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为 14.75元/股。
2024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明电转 02”转股价格的议
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明电转 02”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
事会确定“明电转 02”的转股价格由 14.75元/股向下修正为 12.09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 2024 年 5 月 8 日。
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年度权
益分派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298,794,16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若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股本发
生变动的,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募集说明书
》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明电转 02”的转股价格由 12.09元/股调整至 11.89 元/股,转股价格调
整实施日期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
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对应的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09,700 股,以及回购注销 10 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286,000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 1,395,700 股的注销
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明电转 02”的转股价格由 11.89 元/股调整至
11.91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 2024年 7 月 12 日。
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年度权
益分派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343,963,7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0 元(含税),不
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
整分配总额。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明电转 02”的转股价格由 11.91 元/股
调整至 11.78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5 年 5 月 30 日。
二、“明电转 02”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明电转 02”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
按调整后的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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