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37 科顺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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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2 │科顺股份(30073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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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1 │科顺股份(300737):关于科顺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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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0 │科顺股份(30073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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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0 │科顺股份(30073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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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48 │科顺股份(300737):国泰海通关于科顺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持续督导总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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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48 │科顺股份(300737):国泰海通关于科顺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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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8:28 │科顺股份(300737):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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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00:31 │科顺股份(300737):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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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45 │科顺股份(300737):关于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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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45 │科顺股份(300737):关于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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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2│科顺股份(30073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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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
年度。
2、截至本次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为 1,109,971,693股。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科顺转债;债券代码
:123216)正处于转股期,在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如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按照“每股分
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09,971,69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
【注】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795 陈伟忠
2 00*****198 阮宜宝
3 00*****451 陈智忠
4 01*****663 陈作留
5 01*****483 陈华忠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科顺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科顺转债转股价格为 6.67 元/股,调整后科顺转债转股
价格为6.6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5 月 2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科顺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7)。
七、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咨询机构: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红旗中路工业区 38 号之一
咨询联系人:江传龙
咨询电话:0757-28603333-8803
八、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a22ddf62-bedc-4698-bc94-9852ced27e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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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1│科顺股份(300737):关于科顺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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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16 债券简称:科顺转债
2、调整前转股价格:6.67 元/股
3、调整后转股价格:6.61 元/股
4、调整后转股价格生效日期:2026 年 5月 26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281 号”文同意注册的批复,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8月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2,19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19,8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 219,8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科顺转债”,债券代
码“123216”。
鉴于公司将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科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6.67 元/股调整为 6.61 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5 月 26 日起生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科顺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
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相应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
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
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
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
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历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调整情况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科顺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0.26 元/股,公司历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调整情况如下
:
(一)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科顺转债”转股价
格的议案》,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科顺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
《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科顺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7
.0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月 28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月 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下修正科顺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二)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经 2024 年 6 月 27 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共 38,708,663 股。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科顺转债”的
转股价格由 7.00 元/股调整为6.9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 9月2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科顺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
(三)公司于 2024 年 5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定向回购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
绩承诺方 2023 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上述议案经 2024 年 6月 27日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本次注销回购
股份17,700,314股。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科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6.96 元/股调整为 7.07 元/股,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自 2024 年 10 月10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科顺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
(四)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8 月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
相关规定,“科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7.07 元/股调整为 6.9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0 月 21 日起生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月 1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科顺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108)。
(五)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并经 2024 年
6月 27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科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6.99 元/股调整为 7.0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自 2024 年 11 月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科顺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8)。
(六)公司于2025年 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经 20
25 年5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科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7.02 元
/股调整为6.7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4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科顺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七)公司于2025年 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
经 2025年 9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科顺转债”的转股价
格由 6.72 元/股调整为6.6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 9月2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科顺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三、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经 2026
年 5月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09,971,693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5 月 25 日,除权除
息日为 2026 年 5 月 26 日。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对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科顺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
P0=6.67 元/股;
P1=P0-D=6.67-0.06=6.61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上,“科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6.67 元/股调整为 6.6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5月 26 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f2d3c384-4244-4e58-983c-ef8df10e77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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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0│科顺股份(30073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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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红旗中路工业区 38 号之一公司 3A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陈伟忠先生主持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合章程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3 人,代表股份 482,256,1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4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10 人,代表股份 350,533,6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8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3 人,代表股份 131,722,
4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67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2 人,代表股份 52,722,4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2 人,代表股份 52,722,4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99%。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1,347,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7%;反对 52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095%;弃权 38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814,1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772%;反对 52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15%;弃权 38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7213%。
提案 2.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6,456,8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239%;反对 15,553,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2252%;弃权 24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923,1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0332%;反对 15,553,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5015%;弃权 24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53%。
提案 3.00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1,725,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0%;反对 52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096%;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191,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36%;反对 52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24%;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40%。
提案 4.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1,662,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0%;反对 54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133%;弃权 4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129,1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47%;反对 54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68%;弃权 4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886%。
提案 5.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所涉及的关联股东在表决中进行了回避,回避表决股份为347,566,988 股,本议案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为 134,689,125 股
。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024,4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41%;反对 1,563,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608%;弃权 10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1%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057,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425%;反对 1,563,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55%;弃权 10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
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c903d340-e154-41dc-a35d-fbb9c320f7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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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0│科顺股份(30073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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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顺股份(30073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f4a52c0c-f4e5-455c-9bab-13d1ae7738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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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48│科顺股份(300737):国泰海通关于科顺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持续督导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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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编号: Z2913100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281 号)批复,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顺股份”“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 2,198.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期限六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9,800.00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8,131.36 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原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3 年 8 月 2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鉴于原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本次合并交易已于 202
5 年 3 月 14 日完成交割,自该日起,存续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继续履行原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已届满,国泰海通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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