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29 乐歌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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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9:46 │乐歌股份(300729):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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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06 │乐歌股份(300729):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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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06 │乐歌股份(300729):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
│ │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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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06 │乐歌股份(300729):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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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06 │乐歌股份(300729):关于不向下修正乐歌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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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06 │乐歌股份(300729):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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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5:42 │乐歌股份(300729):关于乐歌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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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7:22 │乐歌股份(300729):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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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7:22 │乐歌股份(300729):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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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7:22 │乐歌股份(300729):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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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9:46│乐歌股份(300729):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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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 766,6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的董事、副总经理泮云萍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3%。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乐歌股份总
股本的比例不变。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泮云萍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
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泮云萍 766,601 0.2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部分)、股权激励授予
且已解除限售的股份、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6 月 26日至 2025年 9月 25 日);
5、减持数量及比例:以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承诺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公告日,泮云萍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泮云萍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
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泮云萍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泮云萍女士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以及其作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公司将督促泮云萍女士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泮云萍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a03ad070-70b6-40a7-9769-fc4a0ddd17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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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06│乐歌股份(300729):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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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
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8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2、2021 年 8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 8月 9日至 2021年 8月 1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8 月 20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03 名激励对象授
予336.7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以 2022 年 5
月 31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 85名激励对象 73.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1.26元/股调整为 11.06元/股。公司独立董
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 231.25 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8、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11.06 元/股调整为 8.2
4 元/股。
9、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 245,990 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
10、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
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
关规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8.24 元/股调整为 7.84
元/股。
11、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条件成就
的议案》。同意作废 94,250 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及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条件已成
就,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150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12、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司为
150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归属的 162.7797 万股股票于 2024 年 9 月 2 日上市流通。
13、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作废 39,650 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余符合条件的 53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条件已成就,将为其办理 316,063 股股票归属事宜。
14、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
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
关规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7.84 元/股调整为 7.54 元/股。
15、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 13,000 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有 3 名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
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共计 13,0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 53人调整为 50人。根据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
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公司亦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
、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 3名授予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3,000 股限制性股
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将上述 13,000 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作废事项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886c94b8-7642-4dca-acb3-e0759ede8e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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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06│乐歌股份(300729):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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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歌股份(300729):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9b4a58fa-1a1a-49f2-a547-127fa861f1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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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06│乐歌股份(300729):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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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28日(星期三)在宁波市鄞
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 436号4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5月 2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
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波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 3 名授予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3,000 股限制性
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将上述 13,00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58962e47-f2cb-4ef6-a8a9-3b26aa2f84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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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06│乐歌股份(300729):关于不向下修正乐歌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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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 2025年 5月 28日,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触发“乐歌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2、2025年 5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乐歌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5 年 5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8 日),如再次触发“乐
歌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 2025 年 12 月 1 日起算,若再次触发“乐歌转债”转股价格的向
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乐歌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57号”文同意注册的批复,公司于2020年 10月 2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42万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1.42 亿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
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
金额不足 1.42 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1.42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乐歌转债”,债券代
码“123072”。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因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乐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73.13元/股调整为56.1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乐歌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79)。
因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未能全比例解除限售的部分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乐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56.12 元/股调整为 55.8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9 月 9 日生效。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121)。
因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乐歌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乐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55.88元/股调整为 49.2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1年11
月 1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
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1)。
因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公司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乐歌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
条款,乐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49.24 元/股调整为 48.9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5 月 18 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1)。
因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2022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新增股份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乐歌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乐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48.98 元/股调整为 46.4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3)。
因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乐歌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
条款,乐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46.48 元/股调整为 35.4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 月 25 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1)。
因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乐歌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
条款,乐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35.47 元/股调整为 34.9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20 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7)。
因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暨上市流通,根据乐
歌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乐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34.95元/股调整为 34.7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9月 2日
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完成新股发行登记手续,根据乐歌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乐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34.78
元/股调整为 33.2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乐歌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乐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33.23元/股调整为
32.9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5 月 22 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
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
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截至 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
的情形,触发“乐歌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
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于 2025年 5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乐歌转债”转
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5年 5月 29日至 2025年 11月 28日),如再
次触发“乐歌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 2025 年 12 月 1 日起算,若再次触发“乐歌转债”转
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乐歌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612334f1-885e-4b62-9a7c-c162a35d5e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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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06│乐歌股份(300729):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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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 2025年 5 月 28日(星期三)在宁波市鄞
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 436号 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5月 23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项乐宏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乐歌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基于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及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
益,公司董事会决定在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5 年 5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8 日),如触发“乐歌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
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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