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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27(润禾材料)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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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727 润禾材料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13 19:47 │润禾材料(30072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6-13 19:47 │润禾材料(300727):润禾材料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6-13 19:47 │润禾材料(300727):润禾材料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13 19:47 │润禾材料(300727):润禾材料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13 19:47 │润禾材料(300727):润禾材料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 ├─────────┼──────────────────────────────────────────────┤ │2025-06-13 19:47 │润禾材料(300727):润禾材料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 │2025-06-13 19:47 │润禾材料(300727):润禾材料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 │2025-06-13 19:47 │润禾材料(300727)::润禾材料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 │ │高级管理人员... │ ├─────────┼──────────────────────────────────────────────┤ │2025-06-06 17:34 │润禾材料(300727):润禾材料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5-06-03 16:54 │润禾材料(300727):润禾材料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 └─────────┴──────────────────────────────────────────────┘ ─────────┬──────────────────────────────────────────────── 2025-06-13 19:47│润禾材料(30072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34 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 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等有关法律问题出具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 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起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的公认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提议召开,公司董 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5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会议 审议事项、会议登记事项及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下午 14:30 在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 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 168 号)以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叶剑平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时间、地 点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 年 6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 年 6 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 案与股东大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5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101,321,241 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56.331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以现场/视频的方式出席/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对召集人资格的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通过网络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资格。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本次股东大会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会议通知中 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1,273,4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8%;反对 44,66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1%;弃权 3,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31%。 其中,中小投资者代表有表决权股份表决情况:其中同意 706,5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3.6648%;反对 44,6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216%;弃权 3,12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36%。 议案二:《润禾材料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2.01 《选举叶剑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0,568,7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73%。 其中,中小投资者代表有表决权股份表决情况:其中同意 1,8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433%。 2.02 《选举柴寅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0,568,73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73%。 其中,中小投资者代表有表决权股份表决情况:其中同意 1,8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431%。 2.03 《选举郑卫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0,568,73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73%。 其中,中小投资者代表有表决权股份表决情况:其中同意 1,8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431%。 2.04 《选举刘丁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0,568,73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73%。 其中,中小投资者代表有表决权股份表决情况:其中同意 1,8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431%。 议案三:《润禾材料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3.01 《选举曹先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0,568,73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73%。 其中,中小投资者代表有表决权股份表决情况:其中同意 1,8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434%。 3.02 《选举肖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0,568,8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74%。 其中,中小投资者代表有表决权股份表决情况:其中同意 1,9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549%。 3.03 《选举陈能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0,568,7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73%。 其中,中小投资者代表有表决权股份表决情况:其中同意 1,8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430%。 议案四:《润禾材料关于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4.01 《选举吴行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0,568,7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73%。 其中,中小投资者代表有表决权股份表决情况:其中同意 1,8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429%。 4.02 《选举邬海妃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0,568,7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73%。 其中,中小投资者代表有表决权股份表决情况:其中同意 1,8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429%。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并公告的事项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于投 票表决结束后,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公司对上述议案中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通过的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其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 本法律意见书于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三日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经办律师为王博律师、苏成子律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367fdd32-828c-441b-afba-6127ef997658.PDF ─────────┬──────────────────────────────────────────────── 2025-06-13 19:47│润禾材料(300727):润禾材料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6月 13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 :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3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2、会议召开地点: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 168 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剑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召 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 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1,321,2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9,867,353 股的 56.331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00,566,8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5.911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5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54,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94%。 2、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54,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94%。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两名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见证。 独立董事曹先军先生、肖鹰先生、陈能达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通过。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273,4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8%;反对 44,66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1%;弃权 3,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6,5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6648%;反对 44,669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9216%;弃权 3,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136%。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2.01 选举叶剑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0,568,7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7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83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3%。 表决通过,叶剑平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 选举柴寅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0,568,7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7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83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1%。 表决通过,柴寅初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03 选举郑卫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0,568,7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7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83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1%。 表决通过,郑卫红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04 选举刘丁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0,568,7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7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83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1%。 表决通过,刘丁平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3、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3.01 选举曹先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0,568,7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7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83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4%。 表决通过,曹先军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3.02 选举肖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0,568,8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7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9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49%。 表决通过,肖鹰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3.03 选举陈能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0,568,7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7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8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0%。 表决通过,陈能达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4、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4.01 选举吴行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0,568,72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7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8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9%。 表决通过,吴行钢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4.02 选举邬海妃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0,568,72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7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8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9%。 表决通过,邬海妃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王博律师、苏成子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b7e83717-691b-45c4-b98b-99adc6232156.PDF ─────────┬──────────────────────────────────────────────── 2025-06-13 19:47│润禾材料(300727):润禾材料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年 6月 13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5年 6月 12 日通过专人送达、邮递、传真、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 出。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到监事 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吴行钢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同意选举吴行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润禾材料关于选举董事长 、监事会主席、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c142a71f-a07e-4479-8964-73c360c978d1.PDF ─────────┬──────────────────────────────────────────────── 2025-06-13 19:47│润禾材料(300727):润禾材料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年 6月 13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通过专人送达、邮递、传真、电话及电子邮 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剑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同意选举叶剑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润禾材料关于选举董事长 、监事会主席、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润禾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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