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27 润禾材料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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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48 │润禾材料(300727):润禾材料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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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06 │润禾材料(300727):润禾材料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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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04 │润禾材料(30072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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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08 │润禾材料(30072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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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6 │润禾材料(30072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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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6 │润禾材料(300727):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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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5 │润禾材料(30072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润禾材料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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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5 │润禾材料(30072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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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4 │润禾材料(300727):润禾材料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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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4 │润禾材料(300727):润禾材料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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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48│润禾材料(300727):润禾材料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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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5日召开了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润禾材料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以公司股份总数 180,136,352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404.09 万元(含税),不进行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公司股本总额自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案一致。
4、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0,136,3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2.700000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9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72 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
2 08*****891
3 08*****974
4 02*****392 叶剑平
5 02*****078
6 04*****247
7 08*****928 宁海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 08*****731
9 00*****607 俞彩娟
10 02*****169
11 03*****121
12 05*****820
13 06*****299
14 08*****908 宁海咏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 年 5月 22 日至登记日 2026 年 5月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其他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根据《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 168 号
咨询联系人:徐小骏 颜文燕
咨询电话:0574-65333991
传真电话:0574-6533628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1a98a43c-edca-40c6-8284-1dfbcbfdb4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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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06│润禾材料(300727):润禾材料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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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
: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5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2、会议召开地点: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 168 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剑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9,474,9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80,136,352
股的 55.2220%。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98,989,5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4.952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7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85,4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95%。
2、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
的其他股东)共 7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85,4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95%。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两名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为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435,1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9%;反对39,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5,6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931%;反对 39,84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6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434,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5%;反对39,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1%;弃权 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5,1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983%;反对 39,84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69%;弃权 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8%。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433,8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7%;反对40,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9%;弃权 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4,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335%;反对 40,64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17%;弃权 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8%。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414,8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6%;反对54,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9%;弃权 5,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5,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196%;反对 54,64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557%;弃权 5,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47%。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413,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4%;反对55,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1%;弃权 5,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4,1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724%;反对 55,84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028%;弃权 5,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47%。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434,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5%;反对39,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1%;弃权 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5,1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983%;反对 39,84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69%;弃权 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8%。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王博律师、苏成子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
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14c1022d-47cd-4cd6-a8b4-0a11d738d8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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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04│润禾材料(30072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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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禾材料(30072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bdf25fb8-62e3-44fd-8168-8e7e0f9863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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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08│润禾材料(30072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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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禾材料(30072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8c2799c-3bfc-4071-ab0c-4bbdbb9156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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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6│润禾材料(30072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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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禾材料(30072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2338f96-7fca-46b1-8a79-085aecf85d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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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6│润禾材料(300727):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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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禾材料(30072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66a0083-d940-4cfd-890f-e1ae73cf5d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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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5│润禾材料(30072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润禾材料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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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230Z0136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230Z0136号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润禾材料”)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润禾材料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润禾材料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7879eea-a064-4d2f-91a3-4e54691833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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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5│润禾材料(30072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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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
料”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修正)》《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润禾材料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2〕1101号)批复同意,公司于 2022年 7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92.35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2,3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824,167.43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6,525,832.5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7月 27日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18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2,900.7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14.50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9,235.00
减:发行费用 582.42
募集资金净额 28,652.58
加: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992.56
减: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6,029.88
减: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22,900.77
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投入 19,133.99
本年度累计投入 3,766.78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714.50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 714.50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
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与使用。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开设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润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九江润禾
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小禾电子材料(德清)有限公司)、原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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