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26 宏达电子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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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36 │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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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36 │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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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9 │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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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6 │宏达电子(30072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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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5 │宏达电子(300726):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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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7:50 │宏达电子(300726):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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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7:49 │宏达电子(300726):宏达电子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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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7:49 │宏达电子(300726):宏达电子章程(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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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7:47 │宏达电子(300726):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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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7:46 │宏达电子(300726):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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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36│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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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19ae5dcf-57c9-43e1-9d45-cb1e7ee92e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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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36│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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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下午14:45,在株洲市天
元区渌江路2号公司6号楼105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从2025年10月30日上午9:15起至2025年10月30日下午15:00止。本次股东大会由公
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钟若农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已于2025年10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9),向全体股东发送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的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0人,代表股份296,287,7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425%。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代理人2人,代表的股份数为263,201,8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8人,代表股份
33,085,8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37%。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7人,代表股份12,287,7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36%。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6,258,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1%;反对 2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97%;弃权 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258,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5%;反对 2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6%;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4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叶凯、高舜子两位律师参加并见证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ea71043d-6f9d-4ae0-b7c5-feb9d15949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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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9│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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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300726):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941423c5-d2c1-4af0-b953-0cb1b52b91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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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6│宏达电子(30072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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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 10月 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5年 10月 27日在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 2号公司 6号楼 31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 7人,实
到 7人。公司董事长钟若农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审议: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审议: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3eccc304-38b4-491e-96f0-cbe352a2c4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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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5│宏达电子(300726):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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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
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 15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
不超过12个月。
一、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
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公司决议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
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债券等低风险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购买,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
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7、前次现金管理计划的后续安排
董事会审议生效后,前次现金管理额度提前到期,闲置资金自动投入本次现金管理计划,已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的闲置资金金额
未超过本次现金管理计划的额度。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
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
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
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
,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内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5)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
股东利益。
四、相关审核审批情况
2025年 10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现金管理资金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150,0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ddd920cc-7c73-460f-8e3d-2eef77b12c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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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7:50│宏达电子(300726):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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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增加2,500万向关
联方湖南湘东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东机械”)及其子公司采购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2025年度与湘东机械及其
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其中关联董事钟若农、曾琛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议案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全体同意的审核意见。
基于关联交易的类型以及额度,此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原 2025 年度原 本次增加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
内容 则 预计金额 金额 已发生金额 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 湘东机械及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公允价 700.00 2,500.00 828.83 429.41
商品 其子公司 格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湘东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建仁
注册资本:43,963.031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23184560466Y
成立日期:1980年10月30日
法定住所:攸县江桥街道西阁社区化机路19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餐饮服务;住宿服
务;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特种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
造);汽轮机及辅机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
售;模具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销售;普通机械设
备安装服务;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钢压延加工;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燃气器具生产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新型
陶瓷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绘
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 目 截至2025年9月30日
主营业收入 9,975.31
净利润 398.28
资产总额 111,799.03
净资产 43,495.36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钟若农女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曾琛女士和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继疆先生三人为湖南湘东化工机械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7.2.3条规定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与湘东机械及其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湖南湘东化工机械有限公司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新增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新增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向湘东机械及其子公司增加2,500万采购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不时发生,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预计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范
围内,签订有关协议/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正常需求,是合理且必要的。公司与关联方
的关联交易能更加充分地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实现互利共赢。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采用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
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计划的增加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预计非必要关联交易的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
被其控制。
六、备查文件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364df1c2-4219-4320-afc4-f555fb3a45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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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7:49│宏达电子(300726):宏达电子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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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经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5年 10月 30日 14:45
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将会议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0月 30日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0月 30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0月 3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0月 2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年 10月 27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
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 2号公司 6号楼 1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 非累积投票提 √
程》的议案 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10月 1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年 10月 29日上午 8: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6:00;采用信函、传真
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年 10月 29日 16:30前以专人送达、邮寄、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到公司。
2、现场登记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 2号公司 6号楼 307办公室。
3、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证券账
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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