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25 药石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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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药石科技(30072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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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药石科技(300725):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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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药石科技(300725):内部审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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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9:26  │药石科技(300725):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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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7:46  │药石科技(30072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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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20:36  │药石科技(300725):关于药石转债摘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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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20:36  │药石科技(300725):关于药石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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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8:52  │药石科技(300725):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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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1:44  │药石科技(300725):关于药石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半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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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6:46  │药石科技(300725):关于药石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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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00:00│药石科技(30072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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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形式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6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杨民民先生召集
主持,应出席董事人数7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7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 备查文件                                                                                                   
    1、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b265e85c-1214-4375-8042-65f51bda77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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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00:00│药石科技(300725):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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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石科技(300725):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1bc968ce-8253-4974-a8b6-3247c7b0d1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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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00:00│药石科技(300725):内部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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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石科技(300725):内部审计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c8cbbb7a-68e3-436b-9ab5-5b064443cd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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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29 19:26│药石科技(300725):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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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南京诺维科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南京诺维科思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诺维科思”)计划在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5年9月29日,公司收到了诺维科思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获悉上述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8号——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     (万股)   (%)                             
    诺维科思               集中竞价交易  2025年 8月 11日至  46.21      197.4244   0.85                              
                                         2025年 9月 29日                                                            
                           大宗交易      2025年 8月 13日至  40.18      343.0500   1.47                              
                                         2025年 9月 26日                                                            
                           合  计        -                  -          540.4744   2.32                              
    注:                                                                                                            
    1.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2.减持比例以2025年9月28日收盘后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计算。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称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占剔除回购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占剔除回购           
                                                             后总股本的                        后总股本的           
                                                 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杨民民         合计持有股份      4,140.33    20.47%      20.56%      4,140.33    17.71%    17.77%               
                   其中:无限售条件  1,035.08    5.12%       5.14%       1,035.08    4.43%     4.44%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05.25    15.36%      15.42%      3,105.25    13.28%    13.33%               
    诺维           合计持有股份      540.47      2.67%       2.68%       -           -         -                    
    科思           其中:无限售条件  540.47      2.67%       2.68%       -           -         -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杨彬彬         合计持有股份      26.94       0.13%       0.13%       26.94       0.12%     0.12%                
                   其中:无限售条件  26.94       0.13%       0.13%       26.94       0.12%     0.12%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王小燕         合计持有股份      3.00        0.01%       0.01%       3.00        0.01%     0.01%                
                   其中:无限售条件  3.00        0.01%       0.01%       3.00        0.01%     0.01%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合计                             4,710.75    23.30%      23.39%      4,170.27    17.84%    17.90%               
    注:                                                                                                             
    1.杨彬彬、王小燕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民民的兄嫂;                                                         
    2.本次权益变动前,以2025年8月8日收盘后公司总股本202,220,631股为基数计算,剔除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为201,384,541股;                                                                          
    3.本次权益变动后,以2025年9月28日收盘后公司总股本233,807,341股为基数计算,剔除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为232,971,251股;                                                                       
    4.除诺维科思外,其他股东未进行减持,持股比例变化系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导致;                                      
    5.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有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诺维科思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的相关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行为。                                     
    3、截至本公告日,诺维科思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4、诺维科思系公司在创业板上市前搭建的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后续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 
的实施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诺维科思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6eacdcd9-3910-48d0-8e58-6bf53bb4b1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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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26 17:46│药石科技(30072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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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石科技(30072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beb43d45-32eb-49dd-93fd-17cf8e2248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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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25 20:36│药石科技(300725):关于药石转债摘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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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日:2025 年 9 月 18 日                                                                             
    2、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 年 9 月 25 日                                                                       
    3、可转债摘牌日:2025年 9月 26日                                                                                
    4、摘牌原因:存续期内可转债全部赎回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
022]622号)同意,公司于 2022年 4月 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15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 100元人民币,按面
值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150,000,000.00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5月 18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代码为“123145”
,债券简称“药石转债”。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 10月 26日
)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 4月 19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 92.98元/股。                                                          
    2、2022年 5月 19日召开的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对 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1,6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部分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2年 6月 1日办理完成,公司股份总数由 199,699,696股变更为 199,658,096股。由于本次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药石转债的转股价格未进行调整,仍为 92.98元/股。                                                 
    3、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199,658,0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分红方案于 2022年 
6月 13日除权除息。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药石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2年 6月 13日起由原来的 92.98元/股调整为 92.88 
元/股。                                                                                                             
    4、2023 年 1月 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78.39元/股,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为 81.54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因此公司本次向下修正后的“药石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 81.54元/股。                         
    5、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199,664,21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分红方案于 2023年 
6月 13日除权除息。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药石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3年 6月 13日起由原来的 81.54元/股调整为 81.44 
元/股。                                                                                                             
    6、2024 年 5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33.99元/股,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为 31.54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因此公司向下修正后的“药石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 33.99元/股,董事会最终决定将“药石转 
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34.20元/股。                                                                               
    7、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截
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199,664,65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836,090股后,分配股份基数为 19
8,828,568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1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该分红方案于 2024年 
6月 14日除权除息。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药石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4年 6月 14日起由原来的 34.20元/股调整为 33.89 
元/股。                                                                                                             
    8、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公 
司按照当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的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当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55,690,186.67元÷199,729,969股*10股=2.788273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含税 
)为 0.2788273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当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 
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788273 元/股。该分红方案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除权除息。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
定,药石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5年 5月 30日起由原来的 33.89元/股调整为 33.61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药石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
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
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5年 7月 25日至 2025年 8月 14日期间,已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药石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43.
69元/股),触发“药石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债券面 
值(100 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药石转债”。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药石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62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
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                                                                                                                  
    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2025年 4月 20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 9月 18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151天(
算头不算尾)                                                                                                        
    每张可转债应计利息 IA =B×i×t/365=100*1.5%*151/365≈0.62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62=100.62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 9月 17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药石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药石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药石转债”自 2025年 9月 15日起停止交易。(3)“药石转债”自 2025年 9月 18日起停止转股。(4)2025年 9月 18
日为“药石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 9月 17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药石转债”。本次 
赎回完成后,“药石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5年 9月 23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 9月 25日为赎回款到达“药石转债”持有人资金账 
户日,届时“药石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药石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摘牌公 
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Z石转债。                                                                
    四、赎回结果                                                                                                    
    根据中国结算提供的数据,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 9月 17日)收市后,“药石转债”尚有 17,486张未转股,即本次赎回可转
债数量为 17,486 张。赎回价格为 100.62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1.5%,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本次共计支付赎回款1,759,441.32元(不含赎回手续费)。                              
    五、“药石转债”摘牌安排                                                                                        
    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将无“药石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药石转债”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 2025 
年 9月 26日起,公司发行的“药石转债”(债券代码:123145)将在深交所摘牌。                                           
    六、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华盛路 81号                                                                       
    咨询电话:025-86918230                                                                                          
    联系邮箱:ir@PharmaBlock.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db884aea-a505-4175-adcf-0563a35b80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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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25 20:36│药石科技(300725):关于药石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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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石科技(300725):关于药石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899e7077-c271-4967-9c2b-3a54af0c4c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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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18 18:52│药石科技(300725):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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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股东周全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5,849,090股(占剔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2.51%)的股东周全女士计划在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2月23日 
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29,600股,占公司剔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1%。                   
    一、股东情况                                                                                                    
    (一)股东名称:周全                                                                                            
    (二)股东持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全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5,849,090股,占剔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2.5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因婚姻关系解除进行财产分割持有的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三)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2,329,600股,占公司剔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1%。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五)减持期间: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2月23日。           
    (六)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七)股东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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