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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18(长盛轴承)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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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718 长盛轴承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2 18:18 │长盛轴承(300718):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20 19:18 │长盛轴承(30071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0 19:18 │长盛轴承(30071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5 19:04 │长盛轴承(300718):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15 19:04 │长盛轴承(300718):关于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 ├─────────┼──────────────────────────────────────────────┤ │2026-04-27 20:27 │长盛轴承(300718):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4-27 20:27 │长盛轴承(300718):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 │2026-04-27 20:27 │长盛轴承(300718):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4-27 20:27 │长盛轴承(30071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026-04-27 20:25 │长盛轴承(30071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 └─────────┴──────────────────────────────────────────────┘ ─────────┬──────────────────────────────────────────────── 2026-05-22 18:18│长盛轴承(300718):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636,6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 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8,779,03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1,636,600 股后的 297,142,4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60 元人民币(含税),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 297,142,430 股×2.60 元/10 股=77,257,031.80 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总股本*10=77,257,031.80 元/298,779,030 股*10 股=2.585758 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2585758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585758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0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 298,779,030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 1,636,600 股后的 297,142,4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2.6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77,257,031.80 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 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8,779,030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1,636,600 股后的 297,142,43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3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52 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60000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月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708 孙志华 2 02*****812 孙薇卿 3 03*****005 褚晨剑 4 01*****164 陆晓林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1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8,779,03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636,600 股后的 297,142,43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60 元人民币(含税),派发现金分红总额=297,142,430 股×2.60 元/10 股=77,257,031.80 元(含税) 。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总股本*10=77,257,031.80 元/298,779,030 股*10 股=2.585758 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2585758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585758 元/股。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鑫达路 6号 咨询联系人:何 寅 咨询电话:0573-84182788 传真电话:0573-84183450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b9fb20b7-c707-4df5-9b5a-82554643b3d0.PDF ─────────┬──────────────────────────────────────────────── 2026-05-20 19:18│长盛轴承(30071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长盛轴承(30071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69bab059-67b0-4c3f-b244-5d56a73a6be5.PDF ─────────┬──────────────────────────────────────────────── 2026-05-20 19:18│长盛轴承(30071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 20 日(星期三)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20 日(星期三)9:15 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鑫达路 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志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20 人,代表股份 176,475,10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39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 人,代表股份 174,873,42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85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0 人,代表股份 1,601,68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9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1 人,代表股份 1,601,78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 1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0 人,代表 股份 1,601,68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90%。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427,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32%;反对 39,4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23%;弃权 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4,4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7.0470%;反对 39,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4598%;弃权 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49 32%。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含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427,1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28%;反对 40,8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31%;弃权 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3,7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7.0033%;反对 40,8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5472%;弃权 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44 95%。 3、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428,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34%;反对 39,9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26%;弃权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4,8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7.0720%;反对 39,9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4910%;弃权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43 70%。 4、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428,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36%;反对 38,4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18%;弃权 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5,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7.0907%;反对 38,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3973%;弃权 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51 19%。 5、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关联股东曹寅超回避表决,回避股份 7,687,000 股,同意168,738,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全体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9706%;反对 4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39%;弃权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2,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6.8972%;反对 40,3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5159%;弃权 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58 68%。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418,9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82%;反对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58%;弃权 1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5,5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6.4914%;反对 45,5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8406%;弃权 1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6 68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383,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482%;反对 80,7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57%;弃权 1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0,3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4.2939%;反对 80,7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0381%;弃权 1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6 680%。 8、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423,9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10%;反对 41,8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37%;弃权 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0,5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6.8036%;反对 41,8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6096%;弃权 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58 68%。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417,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74%;反对 48,7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76%;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4,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6.4040%;反对 48,7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0404%;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55 5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委派李倩律师、占菲菲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公 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1f39abda-f594-4c5b-8404-f9fa1d5a7e2d.PDF ─────────┬──────────────────────────────────────────────── 2026-05-15 19:04│长盛轴承(300718):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临时董事会通知时限的要求,会议通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孙志华先 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名,符合《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同意子公司浙江长盛塑料轴承技术有 限公司竞拍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和实施进 度情况进行合理规划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7d09fdfa-f863-4067-b74e-4f4b2b99fa87.PDF ─────────┬──────────────────────────────────────────────── 2026-05-15 19:04│长盛轴承(300718):关于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 一、交易概述 (一)投资概述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同意子公司浙江长盛塑料轴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盛塑料”)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计划约人民币 2.3 亿元(含土地出让金,具体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参与竞拍 23189 平方米土地,并投资建设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 情况和实施进度情况进行合理规划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 议案》,同意长盛塑料参与竞拍地块编号为 2026G-3,坐落于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魏塘街道魏中村(开发区)的土地,并投资建设项 目,用于生产高性能非金属轴承及耐久电缆拖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 制度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 具体事宜。 (三)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让方: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出让方式:公开挂牌竞拍 (三)地块编号:2026G-3 (四)坐落位置: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魏塘街道魏中村(开发区) (五)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六)出让年期:50 年 (七)出让面积:23189 平方米 建设项目最终用地位置、土地用途、出让年期、出让面积等以最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为准。 三、拟投资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迁扩建年产 2.45 亿套高性能非金属轴承、0.05 亿套耐久电缆拖链项目(暂定名称,以有关部门最终备案名 称为准) (二)项目实施主体:浙江长盛塑料轴承技术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魏塘街道魏中村(开发区) (四)项目投资总额:预计约人民币 2.3 亿元(含土地出让金,具体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五)项目用地面积:23189 平方米 (六)项目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长盛塑料竞得上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可以提升产能产量、提高生产装备自动化水平及产品质量稳定性、增强自主研发 和产品设计能力等,满足高端塑料轴承市场需求。本次投资事项符合公司整体产业发展的战略布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一)本次投资的实施以依法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为前提,项目用地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通 过公开竞拍方式获取,最终能否成功竞得所需土地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投资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等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 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三)本次投资项目涉及的投资金额、项目用地面积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实际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四)本次投资是基于目前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所做的决定,但宏观环境、行业政策、有关部门审批等 因素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实施进度、经营效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650926fa-71d8-4879-b9e7-cb40744e8a0f.PDF ─────────┬──────────────────────────────────────────────── 2026-04-27 20:27│长盛轴承(300718):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将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刊 登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 于 2026年 5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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