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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10(万隆光电)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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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710 万隆光电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19 17:36 │万隆光电(30071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5-12-17 21:14 │万隆光电(300710):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 │ ├─────────┼──────────────────────────────────────────────┤ │2025-12-17 21:12 │万隆光电(300710):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 ├─────────┼──────────────────────────────────────────────┤ │2025-12-17 21:12 │万隆光电(300710):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 ├─────────┼──────────────────────────────────────────────┤ │2025-12-17 21:12 │万隆光电(300710):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 │2025-12-17 21:12 │万隆光电(300710)::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 │ │ │资产重组的监... │ ├─────────┼──────────────────────────────────────────────┤ │2025-12-17 21:12 │万隆光电(300710):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 ├─────────┼──────────────────────────────────────────────┤ │2025-12-17 21:12 │万隆光电(300710):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 │ │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 ├─────────┼──────────────────────────────────────────────┤ │2025-12-17 21:12 │万隆光电(300710)::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 │ │第二十一条和... │ ├─────────┼──────────────────────────────────────────────┤ │2025-12-17 21:12 │万隆光电(300710):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 └─────────┴──────────────────────────────────────────────┘ ─────────┬──────────────────────────────────────────────── 2025-12-19 17:36│万隆光电(30071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万隆光电(30071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667af8fa-24ca-437a-831d-b6cd0d02e178.PDF ─────────┬──────────────────────────────────────────────── 2025-12-17 21:14│万隆光电(300710):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 ─────────┴──────────────────────────────────────────────── 万隆光电(300710):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2bb5868e-3e29-4cd8-a3c8-fb17eaef5521.PDF ─────────┬──────────────────────────────────────────────── 2025-12-17 21:12│万隆光电(300710):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4 日开市起停牌,涨跌幅计算基准日为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25年11月5日)。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事项申请连续停牌前20个交易日 的公司股票(300710.SZ)、创业板综指(399102.SZ)及申万通信设备指数(代码:801102.SI)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项目 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 停牌前1个交易日 累计涨跌幅 (2025年11月5日) (2025年12月3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25.70 25.73 0.12% 创业板综指(399102.SZ) 3,873.43 3,741.18 -3.41% 申万通信设备指数 5,733.77 6,095.28 6.30% (801102.S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3.53%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 -6.19% 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公告前20个交易日的区间内的累计涨跌幅为0.12%;剔除大盘因素(参考创业板综指)和同行业板块因 素(参考申万通信设备指数)影响,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公告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分别为3.53%和-6.19%,均未超过20%,未构 成异常波动情况。 特此说明。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0e4ba4ea-83e7-448e-90c3-7e99c1b4c6f6.PDF ─────────┬──────────────────────────────────────────────── 2025-12-17 21:12│万隆光电(300710):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 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 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 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在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召开日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 ,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特此说明。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d3972019-2a7a-4826-9c48-b73e52444a58.PDF ─────────┬──────────────────────────────────────────────── 2025-12-17 21:12│万隆光电(300710):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审慎分析,并经过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以下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 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 3、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b87e9994-529f-429f-a839-7b316e6f8514.PDF ─────────┬──────────────────────────────────────────────── 2025-12-17 21:12│万隆光电(300710)::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 │重组的监... ─────────┴────────────────────────────────────────────────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控信息”、“标的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 了审慎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中控信息100%的股份,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 报批事项;就本次交易报批的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公司已在《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了本次已经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或核准的风险作出 了特别提示。 2、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标的资产不存在被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 法存续的情况;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或纠纷,在相关法律程序、先决条件及相关协议/承诺得到履行/满 足的情形下,标的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中控信息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将合法拥有标的资产,能够实际控制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本次交 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 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 的规定。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7eb0599c-7702-4f78-9e17-b16acf19363a.PDF ─────────┬──────────────────────────────────────────────── 2025-12-17 21:12│万隆光电(300710):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在与交易对方开始接洽上述交易事宜之初,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始终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确保交易有关信息不外泄。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中所采取的保 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1、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尽可能的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2、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制作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编制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经相关人员签字 确认,并将有关材料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报送。 3、公司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多次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4、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交易协议设有保密条款,约定双方对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公司与本次交易拟聘请的各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要求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6、为避免因内幕信息泄露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于2025年12月4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当日公告了《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 告编号:2025-045)。 综上,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 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规范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1da4e496-8955-4bcc-b9ee-1f051d52f18b.PDF ─────────┬──────────────────────────────────────────────── 2025-12-17 21:12│万隆光电(300710):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 │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判断 ,公司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 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或纠纷,在相关法律程序、先决条件及相关协议/承诺得到履行/ 满足的情形下,标的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此外,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仍将由其 享有和承担。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 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一)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所购买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或纠纷,在相关法律程序、先决条件及相 关协议/承诺得到履行/满足的情形下,标的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此外,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标的公 司的债权债务仍将由其享有和承担。 (三)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不存在显著协同效应。公司将在本次交易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 在就本次交易编制的重组报告书中说明并披露最近十二个月的规范运作情况、本次交易后的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以及业务 转型升级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四)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分期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对价。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52ebf3f8-1557-4ab1-8651-007c73cf3f9b.PDF ─────────┬──────────────────────────────────────────────── 2025-12-17 21:12│万隆光电(300710)::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 │十一条和... ─────────┴────────────────────────────────────────────────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第二 十一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 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拟购买 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一)标的公司符合创业板行业领域 标的公司是一家国内领先的基础设施数智化服务商,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属于“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的发展方向。标的公司 所属行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第五条规定的原则上不支持在创业板上 市或禁止类的行业类型,符合创业板行业领域。 (二)标的公司能够通过创新、创意、创造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面向城市交通、轨道交通、公路交通、水环境、建筑智能体等基础设施领域,运用人工智能、物联网、 大数据、云计算等一系列技术自主研发的 eCityOS基础设施数智化平台、行业数智化应用以及数智化装备等软硬件产品,融合智慧城 市系统集成项目建设,为城市交通、轨道交通、公路交通、水环境、建筑智能体等基础设施领域提供涵盖自主软硬件产品、数智化系 统集成、运维服务、技术服务的数智化解决方案。 在基础设施行业数智化转型升级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标的公司顺应行业趋势,进一步提出了双业务驱动 3.0战略,发展基础设施 数智化解决方案和基础设施数智化平台与装备两大业务条线,在原有以自主软件和数据服务为核心的解决方案业务基础上,进一步沉 淀经验,融合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发展自主研发的软硬件产品,形成基础设施数智化平台与装备业务, 既可以运用到原有系统集成等业务中,提升解决方案适配性和实施效率,也可以单独对外销售,满足客户各种场景需求,从而创新性 、创造性解决行业客户需求。 标的公司具备强劲的研发实力,组建了成熟的研发团队,曾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中国智能交通协会科学技术一等 奖、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等重要奖项。同时,标的公司积极参与基础设施数智化行业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 编制工作,并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科技项目。标的公司通过创新、创造、创意,围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 计算等新兴技术持续进行行业应用研发,促进科技成果高水平应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新动能发展壮大,推 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进而实现业务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并形成示范效应,具备 创业板要求的“三创四新”的特征,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 综上,标的公司所在行业处于国家产业政策支持、鼓励范围内,且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 规定(2024年修订)》中原则上不支持申报上市的行业,符合创业板定位。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 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 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六十个交易日或者一百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之一。”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60个交易日以及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交易均价类型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80%(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26.537 21.230 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 23.983 19.186 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 22.995 18.396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利益,经交易各方协商决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9.1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6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c9208fc0-b5c4-400a-81e5-ffbdb1b5b700.PDF ─────────┬──────────────────────────────────────────────── 2025-12-17 21:12│万隆光电(300710):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 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进行了审慎判断,并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杭州汇格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云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智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正泰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预计将超过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将 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付小铜先生,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将构成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估值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根据《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初步判断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对于本次交易是否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认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 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付小铜先生。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付小铜先生通过全额认购 、增持股份,将进一步巩固实际控制人地位,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管理和控制、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预计仍为付小铜先生,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因此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 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851768e9-aa2c-4ccf-921a-e63142b89c30.PDF ─────────┬──────────────────────────────────────────────── 2025-12-17 21:12│万隆光电(300710)::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 ─────────┴──────────────────────────────────────────────── 万隆光电(300710)::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 详情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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