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709 精研科技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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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6:50 │精研科技(30070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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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9:27 │精研科技(300709):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暨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诉讼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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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27 │精研科技(30070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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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 │精研科技(300709):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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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7:25 │精研科技(30070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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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40 │精研科技(30070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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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39 │精研科技(30070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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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8:16 │精研科技(300709):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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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6:23 │精研科技(30070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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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6:22 │精研科技(300709):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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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6:50│精研科技(30070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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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研科技(30070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2e09f830-119d-462f-90ef-eb353166ba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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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9:27│精研科技(300709):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暨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诉讼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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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再审民事裁定书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再审被申请人(原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
3、涉及金额:不适用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明芳、郑奕麟的再审申请已被驳回。根据本案二审生效判决,陈明芳、
郑奕麟应向公司支付相应业绩补偿款、违约金及律师费。因上述义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依法冻结其持有的相关股权资产,并查询到部分不动产线索;截至目前,仅通过其银行账户及网络支付账户扣划款项 160,600元。
公司虽已申请对陈明芳持有的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 10%股权进行拍卖、变卖,但因其可供执行财产有限、执行结果存在较大不
确定性,案件整体执行回款规模有限,公司对其尚未支付的业绩补偿款暂未确认收益。本案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将以后续
执行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与陈明芳女士、郑奕麟先生(系陈明芳丈夫)的业绩补偿款纠纷向常州市钟
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次诉讼,案号:(2023)苏 0404民初 194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3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暨业绩承诺补偿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于 2023年 7月 28日开庭审理上述案件,并于2023年 9月 27日下达《民事判决书》【(2023)苏
0404民初 194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0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诉
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就公司与陈明芳、郑奕麟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一审案号:(2023)苏0404民初 1941号),陈明芳、郑奕麟均不服常州市
钟楼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收到<上诉状>暨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案号:(2024)苏 04民终 397号),陈明芳、郑奕麟与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陈明
芳、郑奕麟均不服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公司按照《传票》要求准时出庭,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传票暨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
-002)。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案号:(2024)苏 04 民终 397 号)),①撤销常州市钟楼区
人民法院(2023)苏 0404 民初 1941号民事判决;②陈明芳、郑奕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 90933070.8
6元;③陈明芳、郑奕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 75万元、律师费 20万元;④驳回公
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 527128元、保全费 5000元、保全保险费 45000元,合计 577128元(精研公
司已预交),由精研公司负担 11543元;由陈明芳、郑奕麟共同负担56558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 527128元,由陈明芳、郑奕麟共同
负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诉讼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3)。
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裁定书》(案号:(2024)苏 0404执 2116号之二)),中止江苏省常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苏 04民终 39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如公司需要继续查封
、冻结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查封、冻结措施,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
担。中止情形消失后,可以恢复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暨业绩承
诺补偿事项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裁定书》【(2025)苏0404 执恢 419 号之一】。因被执行人陈明芳、郑奕
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陈明芳持有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 10%的股权,故公司
向法院申请对上述股权进行拍卖、变卖。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
民法院有权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对被执行人陈明芳持有的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
10%的股权进行拍卖、变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暨业绩承诺补偿
事项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2025)苏民申 2501 号】、
《民事再审申请书》。因再审申请人(原审被告、二审上诉人)陈明芳、郑奕麟对业绩补偿款纠纷二审判决之后申请再审,请求①判
令撤销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苏04民终 397号民事判决及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苏 0404
民初 1941 号民事判决;②判令驳回再审被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或者起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收到<再审应诉通知>暨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苏民申2501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裁定如下:
驳回陈明芳、郑奕麟的再审申请。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小额诉讼及仲裁最近 12个月内涉案金额合计约 3,314.22万元(不含本次披露的诉讼事项
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明芳、郑奕麟的再审申请已被驳回。根据本案二审生效判决,陈明芳、郑奕麟应向公司支付相应业绩补偿
款、违约金及律师费。因上述义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法冻结其持有的相关股权资产
,并查询到部分不动产线索;截至目前,仅通过其银行账户及网络支付账户扣划款项 160,600元。公司虽已申请对陈明芳持有的深圳
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 10%股权进行拍卖、变卖,但因其可供执行财产有限、执行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案件整体执行回款规模有
限,公司对其尚未支付的业绩补偿款暂未确认收益。本案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将以后续执行情况而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依法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2025)苏民申 2501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1458ef7a-df69-4cd8-9a3e-ec6614fa93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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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27│精研科技(30070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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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研科技(30070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e9a88aff-1573-4074-b268-61e7c24f4e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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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精研科技(300709):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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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研科技(300709):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8d7c0438-e390-4e93-9518-431e4d4080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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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7:25│精研科技(30070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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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委托理财,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
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含)
,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金额不超过 16亿元,在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委托理
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上述投资额度。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 月 内 有 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5 年 11 月 2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10,000 万元进行了委托理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受托人 产品名称 认购 起息日 到期日 产品 预期年化 资金
金额 类型 收益率 来源
中信银行股 信银理财安 5,000 2026年 持有 60 固定收 业绩比较 自有
份有限公司 盈象固收稳 万元 1月 13 自然日 益类 基准:中债 资金
南京分行 利两个月持 日 后可赎 -新综合全
有期 1 号理 回(注) 价(1年以
财产品 下)指数
交通银行股 交银理财稳 5,000 2026年 持有 60 固定收 业绩比较 自有
份有限公司 享灵动慧利 万元 1月 14 个自然 益类、 基准: 资金
日开 8号(60 日 日后可 非保本 1.85%-2.85
天持有期)理 赎回 浮动收 %/年
财产品 C (注) 益型
注:该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将不超过 12个月(含)。
二、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
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无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公司委托理财的管理原则、审批权限、决策程序、业务监管及风险控制、核算管理
、信息披露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为公司委托理财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有效防范风险。
2、公司财务部为公司委托理财的归口管理部门。在具体执行委托理财方案时,严格遵循董事会或股东会所批准的方案。公司财
务部按照公司资金管理的要求,负责开设并管理理财相关账户,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负责委托理财相关的资金调入调出管
理,以及资金专用账户管理。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
方。
4、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5、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自有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可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受托人 产品 产品 委托理财 起始日 终止日 年化收 资金
名称 名称 类型 金额 益率 来源
中信证 中信证券资管 固定收 5,000万 2024年 2025年 6 4.01% 自有
券股份 财富安享 311 益类 元 10月 9 月 24 日 资金
有限公 号FOF单一资 FOF产 日
司 产管理计划 品
中信证 中信证券资管 固定收 15,000万 2025年 1 分批赎 业绩报 自有
券股份 财富安享 311 益类 元 月 9日 回 酬计提 资金
有限公 号FOF单—— FOF产 基准为
司 资产管理计划 品 3.1%
招商银 阳光金创利稳 固定收 3,000万 2025年 1 2025年 4 1.67% 自有
行股份 健乐享 1号 益类,非 元 月 9日 月 10 日 资金
有限公 (90天最低 保本浮
司 持有) 动收益
型
上海浦 利多多公司稳 保本浮 1,000万 2025年 9 2025年 9 2.00% 自有
东发展 利 25JG3364 动收益 元 月 1日 月 30 日 资金
银行股 期(月月滚利 型
份有限 特供款 C)人
公司常 民币对公结构
州分行 性存款
七、备查文件
1、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客户回单;
2、信银理财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投资协议书、产品说明书;
3、交通银行客户回单;
4、交银理财稳享灵动慧利日开 8号(60天持有期)理财产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e172078d-a021-4df2-9561-32e09b486b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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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40│精研科技(30070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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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研科技(30070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26c6ffda-7810-4201-bf12-15df7482a7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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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39│精研科技(30070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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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研科技(30070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5e8597e8-bee1-4306-a9cb-9cd8472496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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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8:16│精研科技(300709):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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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研科技(300709):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462f99fb-4562-4594-b57b-81e27bfaff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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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6:23│精研科技(30070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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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2月 10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1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0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年 12月 3日下午 15: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
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棕榈路 59号,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1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提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
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方式(0519-69890860)登记,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2025年 12月 5日 17:00
前传真至公司,并进行电话确认。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不接受电话
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 12月 5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棕榈路 59号
联系人:王涛
电话:0519-69890866
传真:0519-69890860
电子邮箱:ir@jsgian.com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
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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