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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08(聚灿光电)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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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708 聚灿光电 更新日期:2025-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4-30 17:10 │聚灿光电(300708):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 │2025-04-30 15:40 │聚灿光电(300708):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4-30 15:40 │聚灿光电(300708):市值管理制度 │ ├─────────┼──────────────────────────────────────────────┤ │2025-04-25 16:02 │聚灿光电(300708):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 │ │市的公告 │ ├─────────┼──────────────────────────────────────────────┤ │2025-04-10 18:43 │聚灿光电(300708):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5-04-10 18:43 │聚灿光电(300708):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 ├─────────┼──────────────────────────────────────────────┤ │2025-04-10 18:42 │聚灿光电(300708):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 │ │告 │ ├─────────┼──────────────────────────────────────────────┤ │2025-04-10 18:41 │聚灿光电(300708):2025年一季度报告 │ ├─────────┼──────────────────────────────────────────────┤ │2025-04-10 18:41 │聚灿光电(300708):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4-10 18:40 │聚灿光电(300708):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 │ │务顾问报告 │ └─────────┴──────────────────────────────────────────────┘ ─────────┬──────────────────────────────────────────────── 2025-04-30 17:10│聚灿光电(300708):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聚灿光电(300708):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ebbe04fa-5972-4912-adf4-52fffd9219a1.PDF ─────────┬──────────────────────────────────────────────── 2025-04-30 15:40│聚灿光电(300708):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聚灿光电(300708):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35ea70ca-0fbb-45dc-9296-c057b4afc027.PDF ─────────┬──────────────────────────────────────────────── 2025-04-30 15:40│聚灿光电(300708):市值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加强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 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市值管理,是指上市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 为。 第三条 市值管理是公司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董事会的核心工作之一。第四条 公司应当坚定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积极措 施保护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聚焦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公司经营 水平和发展质量的稳步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充 分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五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制定正确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改进经营管理、培育核心竞争力,实实在 在地、可持续地创造公司价值,以及通过资本运作工具实现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构建稳定且优质的投资者群体,赢得资 本市场的长期信任与支持,最终实现公司整体价值最大化与股东财富持续增长的双重目标。 第六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规范性原则 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必须建立在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基础上实施。 (二)科学性原则 公司的市值管理应当采用科学的、系统的方式开展,以确保市值管理的科学性、高效性与可行性;市值管理工作的开展不得违背 市值管理的内在逻辑。 (三)系统性原则 影响公司市值的因素众多,市值管理须秉持系统思维、拆解因子、循序推进的原则,系统改善影响公司市值增长的各项关键要素 。 (四)持续性原则 公司的市值成长是持续的、动态的过程,市值管理的工作应是持续的、常态化的行为。 (五)主动性原则 公司应当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结合影响公司市值的关键因素及指标,并针对各种可能影响公司市值的突发事件,及时、科学制 定及调整市值管理工作方案及具体措施,主动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负责统筹协调市值管理的日常执行和监督工作。证券 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共同推动市值管理工作。公司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可 以对市值管理工作提出书面的建议或措施。 第八条 董事会对公司市值管理战略规划和市值战略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一)制定市值管理总体规划 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 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二)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 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三)监督市值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监督相关部门和人员具体落实市值管理的相关工作,根据市值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和效果适时调整市值管理规划和具体举措。 第九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 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 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 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按照公司舆情管理相关制度及时 报告、迅速应对。 第十一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 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 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二条 为提升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成效,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综合 运用下列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一)并购重组 公司应积极落实发展战略,通过内生与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发展路径,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公司实际需求,适时开展并 购重组业务,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覆盖范围,从而提升公司质量和价值。 (二)股权激励 研究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政策法规,适时开展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促进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员工的利益和公司股东利 益的长期绑定,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提振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 (三)现金分红 根据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结合公司业务现状、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落实股东价值回报机制 ,坚持为投资者提供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为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持续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吸引长线投资者资金长期 持有公司股票。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加强投资者关系日常维护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合规地披露与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相关的信息。根据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或发 生的重大事项,通过主动开展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线上/线下或一对一/一对多沟通等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机构投资 者、个人投资者、金融机构的交流互动,争取价值认同,形成投资决策和主动推介。 (五)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市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并保证所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 司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 (六)股份回购 适时开展股份回购。公司应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进行相应的权益管理,避免股价剧烈波动,促进市值稳定发展。市值形势持续低迷 时,采取回购、大股东增持等方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市值稳定。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其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五章 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及所处行业的平均水平进行持续监测,并设定合理的预警阈值。 第十四条 如出现公司的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指标明显偏离公司价值及行业平均水平的情形、相关指标触发预警阈值时,董 事会可以合法合规开展市值管理工作,尽快研究确定需要采取的措施,促进上述指标合理反映公司质量,积极维护公司市场价值。 第十五条 当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况时,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一)如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异常波动,公司应根据相关要求披露异常波动公告; (二)及时分析股价下跌原因,对内部和外部因素进行全面排查; (三)必要时可以召开投资者交流会,对外说明公司对股价下跌原因的客观分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未来的发展计划等,以 及公司正在采取的应对措施; (四)在符合回购法定条件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积极实施股份回购计划; (五)积极推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自愿终 止减持计划以及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 (六)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措施。 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是指: (一)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 理制度》等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现在或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c957a64f-2abf-44cd-98b5-cad543cef733.PDF ─────────┬──────────────────────────────────────────────── 2025-04-25 16:02│聚灿光电(300708):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 │公告 ─────────┴──────────────────────────────────────────────── 聚灿光电(300708):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86106066-a9e0-431d-aa3b-f14e2894f144.PDF ─────────┬──────────────────────────────────────────────── 2025-04-10 18:43│聚灿光电(300708):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 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3、2022 年 4 月 13 日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 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计划公示名单提出异议的情况,并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了《聚灿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4 月 29 日,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确定 2022 年 4 月 29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28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07.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聚灿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8 月 31 日,向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200.00 万股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9、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10、2023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11、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 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 问出具相应报告。 12、2024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13、2025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曹玉飞先生、徐桦女士已在审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公 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 、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其已归属股票 不作处理,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被选举为监事或独立董事 或相关政策规定的不能持有公司股票或限制性股票的人员,其已归属股票不作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 作废失效”。 另外,公司依据归属时的前一会计年度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确认归属系数。 鉴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 3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 名激励对象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陈静女士 因 2024 年经选举担任监事职务)、1 人考核得分对应个人层面归属系数为 0.8、1 人考核得分对应个人层面归属系数为 0.5,需作 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8.25 万股。 四、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归 属的 98.25 万股限制性股票按作废处理。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授予价格调整、本次作废、本次归属相关事项已经取得 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依 法履行了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 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0/4e40fc42-c414-4c9a-bc23-3905232cd04e.PDF ─────────┬──────────────────────────────────────────────── 2025-04-10 18:43│聚灿光电(300708):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 聚灿光电(300708):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0/abbefd20-364b-4905-a71e-a617f50d8a9b.PDF ─────────┬──────────────────────────────────────────────── 2025-04-10 18:42│聚灿光电(300708):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聚灿光电(300708):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0/35ed680b-2fbd-4da0-bf48-445657ca5904.PDF ─────────┬──────────────────────────────────────────────── 2025-04-10 18:41│聚灿光电(300708):2025年一季度报告 ─────────┴──────────────────────────────────────────────── 聚灿光电(300708):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1/9bcba5f2-f9ed-4bda-befb-01e091522800.PDF ─────────┬──────────────────────────────────────────────── 2025-04-10 18:41│聚灿光电(300708):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3 日送 达全体董事,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上午 9:00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6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 事 6 名。本次会议由潘华荣先生召集并主持,相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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