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98 万马科技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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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8:36 │万马科技(30069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解除质押、解除司法再冻│
│ │结暨股份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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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8:36 │万马科技(30069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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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00:00 │万马科技(30069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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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6:57 │万马科技(30069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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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6:06 │万马科技(30069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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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8:26 │万马科技(30069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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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5:47 │万马科技(30069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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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8:32 │万马科技(30069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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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5:58 │万马科技(300698):关于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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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7:32 │万马科技(30069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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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8:36│万马科技(30069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解除质押、解除司法再冻结暨
│股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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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 5%股东闫楠先生的函告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系统查询,获悉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于京东网公开拍卖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闫楠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2,780,000 股股票已完成过
户登记手续并解除质押、解除司法再冻结,触及权益变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于2026 年 3月 6日16时至 2026年 3月 7日 16时在京东网将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闫楠先生所持公司的 2
,780,000 股股票公开网络司法拍卖,完成竞拍,拍卖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6 日和 1 月 30 日、3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
将被司法拍卖进展的公告》《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004、006)。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信息,闫楠先生所持有的2,780,000 股股票于 2026 年 3月 31 日已经完成股份过户登
记,闫楠先生持股情况变动如下:
股东 本次拍卖前持有股数 本次被拍卖的股数 本次拍卖后持有股数
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闫楠 6,700,000 5.00% 2,780,000 2.07% 3,920,000 2.93%
合计 6,700,000 5.00% 2,780,000 2.07% 3,920,000 2.93%
三、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 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 质权
名称 股东或第一 质押数量 所持 总股本 日期 人
大股东及其 (股) 股份 比例
一致行动人 比例
闫楠 否 2,780,000 41.49% 2.07% 2024年 5 2026年 江阴市
月 14 日 3月 31 融汇农
日 村小额
贷款有
限公司
合计 2,780,000 41.49% 2.07%
注:“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股东被司法拍卖过户前的持股数量为基数计算。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东 持股数量 持 股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 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份 司 总 已质押股 占 已 未 质 押 占 未
比例 股 本 份限售和 质 押 股 份 限 质 押
比例 冻结、标 股 份 售 和 冻 股 份
记 数 量 比例 结 数 量 比例
(股) (股)
闫楠 3,920,000 2.93% 3,800,000 96.94% 2.84% 2,850,000 75% 90,000 75%
合计 3,920,000 2.93% 3,800,000 96.94% 2.84% 2,850,000 75% 90,000 75%
注:“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股东被司法拍卖过户后持股数量为基数计算。
四、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情况
1、本次解除司法再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 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 其 占公司 是 否 为 司 法 冻 解 冻
名称 股东或第一 冻结数量 所 持 总股本 限售股 结 起 始 日期
大股东及其 (股) 股 份 比例 日
一致行动人 比例
闫楠 否 2,780,000 41.49% 2.07% 是(董事 2026年 1 2026年
离职锁定 月 15日 3月 31
股) 日
注:“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股东被司法拍卖过户前的持股数量为基数计算。
2、股东股份累计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持有股份累计司法冻结的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 计 司 法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名称 (股) 冻 结 数 量 份比例 股本比例
(股)
闫楠 3,920,000 2.93% 3,320,000 84.69% 2.48%
合计 3,920,000 2.93% 3,320,000 84.69% 2.48%
注:“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股东被司法拍卖过户后持股数量为基数计算。
五、股份比例被动减少至 5%以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闫楠先生持股由 6,700,000股减少至 3,92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比例由 5.00%降至 2.93%,不再是公司 5
%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股东闫楠先生出具的《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闫楠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3,8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96.94%,占公司总股本的 2.8
4%。闫楠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再冻结 3,2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81.63%,占公司总股本的 2.39%;累计被司法
冻结 12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3.06%,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
2、闫楠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司法冻结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闫楠先生于 2024 年 5 月 7 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本次被司法拍卖2,780,000 股股份,并承诺:在本次增持公司股票后
的三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闫楠先生于 2025年 6月 9日辞去原定任期至 2027年 8月 25 日的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六条“承诺人作出股份限
售等承诺的,其所持有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司法
拍卖股份受让人北京天蝎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780,000股,持股比例 2.07%,不属于持股 5%以上股东,应遵守闫楠先生
作出的关于限售等相关承诺。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
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遵守证券
交易所有关协议转让的规定,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第十五条第一款“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
者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根据具体减持方式分别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并遵守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
订)》第十六条第(三)项“(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
定,但本指引第十五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第十五条第二款“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
持股份导致其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应当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指引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的规定。”等规则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关于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及相关事项的进展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3a817dad-1dfc-4b79-b300-188744bf31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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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8:36│万马科技(30069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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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万马科技
股票代码:30069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闫楠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 277号东航滨江中心***栋***楼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 277号东航滨江中心***栋***楼股份
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 5%以下(司法拍卖)
签署日期:2026年 4 月 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
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的万马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
或减少其在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
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 指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万马科技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闫楠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3 月 6 日 16 时至
2026 年 3 月 7 日 16 时在京东网公开拍卖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有的 2,780,000 股上市公司股份,前述股份已
全部竞拍成交,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7%,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由 5.00%降至
2.93%。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闫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 277 号东航滨江中心
***栋***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公司职务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万马科技股份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被司法拍卖导致的被动减持。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上市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股份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明确计划。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的上市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及司法冻结,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被司法拍卖的可能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
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触及信息披露义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
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于 2026年 3月 6日 16时至 2026年 3月 7日 16时在京东网公开拍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 2,780,000股
上市公司股份,前述股份已全部竞拍成交,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7%。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9日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2026年 3月 31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手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由 5.00%降至 2.93%。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4 年 5 月 7 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本次减持的2,780,000 股股份,并承诺:在本次增持公司股票后的
三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自 2025 年 6月 9日辞任原定任期至 2027年 8月 25日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战
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六条“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
承诺的,其所持有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司法拍卖
的竞买人应遵守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的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闫楠 限售流通股 6,700,000 5.00 3,920,000 2.93
合计 6,700,000 5.00 3,920,000 2.93
三、信息披露人权益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3,920,000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2.9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股数为 3,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4%,累计被司法再冻结 3,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
9%;累计被司法冻结 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
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3.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备查文件置于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闫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a3ad1094-2416-44d0-bec6-051968e301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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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00:00│万马科技(30069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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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6 日和 1 月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分别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3、004)。近日,公司收到 5%股东闫楠先生通知,同时通过查询京东网,获悉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已于 2
026 年 3月6日16时至2026年 3月7日16时在京东网将闫楠先生所持公司的2,780,000股股票公开网络司法拍卖,且完成竞拍。现将司
法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情况
根据京东网公示的《成交确认书》,闫楠先生持有的公司 2,780,000 股股份竞价结果如下:
用户姓名:北京天蝎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竞买号 235679243 于 2026 年3 月 7日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于京东网开展的
“万马科技 2780000 股”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竞得 2,780,000 股。该竞买人网络拍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91,462,000.00 元(
玖仟壹佰肆拾陆万贰仟圆整)。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
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司法拍卖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1、本次股份被拍卖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本次被司法拍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名称 (股) 卖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闫楠 6,700,000 5.00% 2,780,000 41.49% 2.07%
合计 6,700,000 5.00% 2,780,000 41.49% 2.07%
闫楠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于 2026年 1月 15日被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司法再冻结 2,780,000 股、2026 年 1 月 22 日被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再冻结 2,400,000股、2026年 2月 10日被海安市人民法院司法再冻结 800,000股及司法冻结 120,000股
,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 16日、2026年 1月 23日、2026年2月 1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002)及《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2、本次拍卖的股份变动情况
如果上述司法拍卖 2,780,000 股股份最终过户完成,闫楠先生持股情况变动如下:
股东 本次拍卖前持有股数 本次被拍卖的股数 本次拍卖后持有股数
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闫楠 6,700,000 5.00% 2,780,000 2.07% 3,920,000 2.93%
合计 6,700,000 5.00% 2,780,000 2.07% 3,920,000 2.93%
三、相关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闫楠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6,58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98.21%,占公司总股本的 4.9
1%。闫楠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再冻结 5,98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89.25%,占公司总股本的 4.46%;累计被司法
冻结 12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1.79%,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闫楠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 2,780,000股,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41.49%,占公司总股本的 2.07%。
2、闫楠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最终成交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涉及缴纳余款、法院执
行、股权过户登记等环节,最终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司法冻结、司法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若本次司法拍卖股份成功办理过户登记,闫楠先生持股将由 6,700,000股减少至 3,92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比例将由 5.0
0%降至 2.93%,不再是公司5%以上股东,触及权益变动相关披露要求,公司将配合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闫楠先生于 2024 年 5 月 7 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本次被司法拍卖2,780,000 股股份,并承诺:在本次增持公司股票后
的三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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