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92 中环环保 更新日期:2025-1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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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4 15:36 │中环环保(30069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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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4 15:36 │中环环保(300692):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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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4 15:36 │中环环保(300692):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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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4 15:36 │中环环保(30069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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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4 15:36 │中环环保(30069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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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4 15:36 │中环环保(300692):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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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4 15:35 │中环环保(30069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暨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 │购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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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4 15:35 │中环环保(30069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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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4 15:35 │中环环保(300692):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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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4 15:35 │中环环保(300692):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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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4 15:36│中环环保(30069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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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
2、本次发行的对象为刘杨先生。刘杨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3、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性影响。
4、公司发行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东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北京鼎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
仍为刘杨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情况提示说明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杨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北京鼎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鼎康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股票 70,541,3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2%,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北京鼎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45,794,1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9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3,795,620股(含本
数),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9.51%,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在本次发行前
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发行数量应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刘杨先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43,795,620股
测算,实际控制人刘杨先生届时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比例合计将为 22.68%。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刘杨 - - 43,795,620 8.69
北京鼎垣 45,794,137 9.95 45,794,137 9.08
嘉兴鼎康 24,747,222 5.38 24,747,222 4.91
合计 70,541,359 15.32 114,336,979 22.68
注:上述持股比例均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未考虑本次发行完成前中环转 2转股等因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本次发行前,北京鼎垣持股比例为 10.07%,嘉兴鼎康持股比例为 5.44%,合计持股比例为 15.51%;本次发行后
,刘杨持股比例为 8.78%,北京鼎垣持股比例为 9.18%,嘉兴鼎康持股比例为 4.96%,合计持股比例为 22.93%。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北京鼎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均为刘杨先生,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杨先生。刘杨先生基本情况如下:刘杨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
留权,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 EMBA,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英国纽卡斯尔大学硕士,厦门大学学士。刘杨先生曾任安东石油技
术(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于 2016 年创办北京赛赋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现任北京赛赋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并兼任其
多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董事或执行董事,任天津鋆鼎康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嘉兴仁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
经理,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对外投资的主要企业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杨先生除通过北京鼎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鼎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控制公司外,其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控制比例/ 主营业务
出资额 控制份额
1 北京赛赋医药研究 2016-06-12 641.67 36.36 主要为创新药企业提
院有限公司 供全方位、整体解决
方案,包括向全球生
物医药公司提供新药
研发、先导化合物优
化、临床前开发、临
床注册申报等服务,
系国家级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
2 天津鋆鼎康健股权 2016-12-12 1,500.00 100.00 股权投资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新余万水千山投资 2016-08-11 110.00 100.00 企业管理咨询
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4 新余仁弘企业管理 2022-01-24 10.00 100.00 企业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5 苏州鼎荣企业管理 2025-09-28 23,000.00 100.00 企业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 嘉兴弘凡企业管理 2023-08-07 16,100.00 100.00 企业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三)最近五年处罚、诉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杨先生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的尚未完结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与刘杨先生及其控制的本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发
行对象与公司在业务经营方面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
除刘杨先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之外,发行对象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增加新的关联交易。
(五)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 24个月内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 24个月内,刘杨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的情况。
(六)认购资金来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刘杨先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合同主要内容包括股票的认购方式、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及金额、限
售期、支付方式、协议的生效、违约责任条款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暨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四、所涉后续事项
(一)公司发行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批准
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性影响。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股东权益变动的信息披
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5/887e0ffd-ebd3-4bc7-9732-1daaa0b1f5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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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4 15:36│中环环保(300692):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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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环保(300692):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5/ddda79c8-817f-4da4-93a8-98bb741f5a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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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4 15:36│中环环保(300692):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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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环保(300692):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5/d5b28817-20e8-428e-a79a-d0ff68df8a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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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4 15:36│中环环保(30069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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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环保(30069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5/898dc2af-3853-4b7d-9f6c-78d4ecec46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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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4 15:36│中环环保(30069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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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环保(30069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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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4 15:36│中环环保(300692):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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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环保(300692):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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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4 15:35│中环环保(30069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暨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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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环保(30069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暨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5/2af91ea2-02cb-4243-aab8-2219c612a4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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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4 15:35│中环环保(30069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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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环保(30069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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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4 15:35│中环环保(300692):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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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安徽中环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称“本次发行”)的相
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照相关
规定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相关发行条件,公司具备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事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事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发行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审查意见经审核,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事项。我们认为该报告论证分析切实、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审查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事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综合竞
争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的相关规定。
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暨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审查意见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杨先生系公司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阅公司与刘杨先生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我们认为协议内容、协议的条款设置及签署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审查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事项。我们
认为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审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相关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
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积极回报股东的理念,分红政策连续、稳定、客观、合理,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十、关于公司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审查意见经核查,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事项。我们认为公司将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设立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
专项存储和使用,有利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
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协议及文件等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事项。我们认为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相关事宜的快速推进,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二、关于提请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审查意见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
简称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及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整体利益,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与公司战略规划更为匹配
,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5/d4a0d38a-0ae1-405d-bf76-b4d4d65bc4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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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4 15:35│中环环保(300692):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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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环保(300692):公司章程(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5/5b6c0b7d-3939-4b51-89b3-151734b72e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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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4 15:35│中环环保(300692):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
│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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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环保(300692):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
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5/457f3859-dc05-4bdc-b35d-c91ab04659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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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4 15:34│中环环保(300692):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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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2月 31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31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3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5年 12月 24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
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现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5)本次股东会存在股东承诺放弃表决权的情况。2025年 10月 9日、2025年 10月 10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伯中
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北京鼎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鼎垣”)、嘉兴鼎
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
张伯中先生在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不可撤销地放弃个人持有的公司 19,174,075股的表决权(若公司未来发生转股送股,这部分股
份数量相应调整,亦放弃包括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而增加的股份表决权),保留个人持有的公司 30,000,000股的表决权(若公司
未来发生转股送股,这部分股份数量相应调整)。现其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北京鼎垣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张
伯中将放弃个人持有的公司19,174,075股的表决权。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1120号中辰未来港 B1座 23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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