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92 中环环保 更新日期:2025-08-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30 18:10 │中环环保(30069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7-30 18:10 │中环环保(30069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7-24 18:20 │中环环保(300692):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07-24 15:58 │中环环保(300692):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
│2025-07-10 18:14 │中环环保(300692):中环环保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
│2025-07-10 18:14 │中环环保(300692):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7-10 18:12 │中环环保(30069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
├─────────┼──────────────────────────────────────────────┤
│2025-07-10 18:12 │中环环保(300692):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
├─────────┼──────────────────────────────────────────────┤
│2025-07-10 18:12 │中环环保(300692):中环环保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
│2025-07-10 18:12 │中环环保(300692):中环环保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
└─────────┴──────────────────────────────────────────────┘
─────────┬────────────────────────────────────────────────
2025-07-30 18:10│中环环保(30069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由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于 2025 年7 月 30 日(星期三)下午 2:30 在安徽省合肥市
包河区大连路 1120 号中辰未来港B1 座 23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张伯中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另外,本次股东大会同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 年
7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00 至 3: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25 年7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2、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8 人,代表股份 159,170,7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9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65,565,4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4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7 人,代表股份 93,605,3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50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6 人,代表股份 39,455,3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6 人,代表股份 39,455,3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44%。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8,126,4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60%;反对 748,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703%;弃权244,6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7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410,9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00%;反对 748,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91%;弃权 244,6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08%。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8,159,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69%;反对 763,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797%;弃权196,3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4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444,2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45%;反对 763,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72%;弃权 196,3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82%。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8,159,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69%;反对 763,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797%;弃权196,3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4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444,2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45%;反对 763,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72%;弃权 196,3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82%。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费林森、瞿亚丽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基于上述事实,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
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36d504d1-7d8f-45ec-b16c-74cd1c7ca21e.PDF
─────────┬────────────────────────────────────────────────
2025-07-30 18:10│中环环保(30069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费林森、瞿亚丽律
师(下称“天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出具法
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是天禾律师根据对本次股东会事实的了解及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的。
天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天禾律师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与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
经验证,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
登了《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下午 2:30 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1120 号中辰未来港 B1 座 23 楼公司会
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伯中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7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天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有: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128 人,共代表公司股份 159,170,79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4954%,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1 人,代表公司股份 65,565,43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4450%,为 2025 年 7 月 24 日下午收市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股东本人出席的,已出示其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持股凭证。
2.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的股东 127 人,代表公司股份 93,605,35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050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
身份均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的认证。
3.参与投票(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26 名,代表公司股份 39,455,35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2944%。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天禾律师。
经验证,上述人员参加本次股东会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与会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天禾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作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
(一)表决程序
1.经本所律师验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以记名投票方式按《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投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3.为尊重中小股东利益,提高中小股东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在审议有关议案时,采用中小股东
单独计票。
经验证,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程序和投票方式、计票统计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表决结果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每项议案的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公告所列议案均获本次股东会表
决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为: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58,126,42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60%;反对 748,3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03%;弃权244,6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7%。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38,410,9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800%;反对 748,339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91%;弃权 244,6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8%。关联股东已回
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58,159,72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69%;反对 763,3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97%;弃权196,3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4%。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38,444,2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645%;反对 763,339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72%;弃权 196,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82%。关联股东已回
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58,159,72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69%;反对 763,3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97%;弃权196,3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4%。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38,444,2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645%;反对 763,339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72%;弃权 196,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82%。关联股东已回
避表决。
四、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天禾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
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c9e46d89-53dd-4ddc-af4e-5210e3555a69.PDF
─────────┬────────────────────────────────────────────────
2025-07-24 18:20│中环环保(300692):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
中环环保(300692):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50d113c1-0053-41ab-b1a1-e299e9dff7cc.PDF
─────────┬────────────────────────────────────────────────
2025-07-24 15:58│中环环保(300692):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本公司特定股东金通安益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公司特定股东安
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通安益”)计划 2025 年 4 月 25 日至 2025 年 7 月 24 日期间,通过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58,3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55%,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中的股份数量后,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63%)。
公司近日收到金通安益出具的《关于减持期间届满的告知函》,截至 2025 年7 月 24 日,公司披露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
满,金通安益未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减持的股份来源: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截至 2025 年 7 月 24 日,公司披露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特定股东金通安益在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实施减持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安徽高新金通安 合计持有股份 1,505.83 3.63% 1,505.83 3.63%
益股权投资基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05.83 3.63% 1,505.83 3.63%
(有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上述计算相关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时,总股本为公司总股本数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2、特定股东金通安益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计划减持期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
量。
3、特定股东金通安益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期间届满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68ad0e13-748f-4407-9da4-089e35164012.PDF
─────────┬────────────────────────────────────────────────
2025-07-10 18:14│中环环保(300692):中环环保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中环环保(300692):中环环保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2b76b726-0fec-4431-b1d7-4d05c488c0c3.PDF
─────────┬────────────────────────────────────────────────
2025-07-10 18:14│中环环保(300692):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中环环保(300692):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3c889362-a884-4f67-8abe-cd0e50bfabd7.PDF
─────────┬────────────────────────────────────────────────
2025-07-10 18:12│中环环保(30069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安徽中
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
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
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将有关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0b93c868-3a2b-4c47-8eb2-f155419d1ff3.PDF
─────────┬────────────────────────────────────────────────
2025-07-10 18:12│中环环保(300692):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现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
3、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审议本
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情形。
4、公司监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等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0038d54f-f5ba-4142-912b-a9d5d17e7b39.PDF
─────────┬────────────────────────────────────────────────
2025-07-10 18:12│中环环保(300692):中环环保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中环环保(300692):中环环保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72b7462b-df76-48b9-a953-09d066cf7137.PDF
─────────┬────────────────────────────────────────────────
2025-07-10 18:12│中环环保(300692):中环环保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
中环环保(300692):中环环保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7e9295ba-e948-4019-a748-0df572098c58.PDF
─────────┬────────────────────────────────────────────────
2025-07-10 18:11│中环环保(300692):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4 日以电子通讯方
式发出,并于 2025 年 7 月 10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伯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
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金朝阳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