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79 电连技术 更新日期:2025-06-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05 20:39 │电连技术(300679):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5-05-30 20:04 │电连技术(300679):关于董事及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5-05-30 18:54 │电连技术(300679):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
│ │意见书 │
├─────────┼──────────────────────────────────────────────┤
│2025-05-30 18:54 │电连技术(300679):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30 18:54 │电连技术(300679):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5-05-30 18:54 │电连技术(300679):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
├─────────┼──────────────────────────────────────────────┤
│2025-05-30 18:53 │电连技术(300679):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
├─────────┼──────────────────────────────────────────────┤
│2025-05-30 18:52 │电连技术(300679):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
│2025-05-30 18:52 │电连技术(300679):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26 21:26 │电连技术(300679):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
2025-06-05 20:39│电连技术(300679):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高级管理人员聂成文先生、尹绪引先生、王新坤先生、张自然先生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 6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15%,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为 0.015%)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聂成文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2025 年 6 月 27 日至 2025 年 9 月 26 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04%,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为 0.004%。
持有公司股份 6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15%,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为 0.015%)的副总经理尹绪引先生
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2025 年 6 月 27 日至 2025 年 9 月 26 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04%,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为 0.004%。
持有公司股份 267,90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6%,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为 0.06%)的副总经理王新坤先生
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2025 年 6 月 27 日至 2025 年 9 月 26 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16%,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为 0.016%。
持有公司股份 313,9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7%,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为 0.07%)的副总经理张自然先生
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2025 年 6 月 27 日至 2025 年 9 月 26 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18%,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为 0.019%。
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回购、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及回购专用账户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员
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引致公司总股本及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变动的,则拟减持股份数量根据拟减持比例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聂成文先生、尹绪引先生、王新坤先生及张自然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
(股) 比例 后总股本比例
聂成文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3,000 0.015% 0.015%
尹绪引 副总经理 63,000 0.015% 0.015%
王新坤 副总经理 267,902 0.06% 0.06%
张自然 副总经理 313,950 0.07% 0.07%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423,784,700 股,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为420,998,100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均为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高级管理人员聂成文先生、尹绪引先生股份来源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高级管理人员王新坤先生及张自然先生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以及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减持的方式:均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
比例 后总股本比例
聂成文 15,000 0.004% 0.004%
尹绪引 15,000 0.004% 0.004%
王新坤 66,000 0.016% 0.016%
张自然 78,000 0.018% 0.019%
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回购、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及回购专用账户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员
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引致公司总股本及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变动的,则拟减持股份数量根据拟减持比例作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2025 年 6 月 27日至 2025 年 9 月 26 日),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股份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尹绪引先生、王新坤先生及张自然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事
宜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聂成文先生、尹绪引先生、王新坤先生及张自然先生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发生违反
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聂成文先生
、尹绪引先生、王新坤先生及张自然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减持行为,减持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发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
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聂成文先生、尹绪引先生、王新坤先生及张自然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5/cb537752-1774-4c92-8689-a87e9c42a507.PDF
─────────┬────────────────────────────────────────────────
2025-05-30 20:04│电连技术(300679):关于董事及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董事王国良先生及监事陈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份 2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05%,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
本比例为 0.005%)的董事王国良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2025 年 6 月 24 日至 2025年 9 月 23
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01%,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比
例为 0.001%。
持有公司股份 160,96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4%,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为 0.04%)的监事陈锋先生计划在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2025 年 6 月 24 日至 2025 年 9 月 23 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 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1%,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为 0.01%。
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回购、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及回购专用账户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员
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引致公司总股本及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变动的,则拟减持股份数量根据拟减持比例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王国良先生及监事陈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
(股) 比例 后总股本比例
王国良 董事 21,000 0.005% 0.005%
陈锋 监事 160,962 0.04% 0.04%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423,784,700 股,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为420,998,100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董事王国良先生来源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监事陈锋先生股份来源
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
比例 后总股本比例
王国良 5,000 0.001% 0.001%
陈锋 40,000 0.01% 0.01%
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回购、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及回购专用账户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员
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引致公司总股本及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变动的,则拟减持股份数量根据拟减持比例作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2025 年 6 月 24日至 2025 年 9 月 23 日),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股份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陈锋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事宜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
下: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国良先生及陈锋先生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王国良先生
及陈锋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公司部分董事及监事正常减持行为,减持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发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
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王国良先生及陈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02e577a8-cb9b-47e9-a42b-d00bd70cfde0.PDF
─────────┬────────────────────────────────────────────────
2025-05-30 18:54│电连技术(300679):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
│书
─────────┴────────────────────────────────────────────────
电连技术(300679):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351409db-d195-4c3b-84f5-91d1a283e7ba.PDF
─────────┬────────────────────────────────────────────────
2025-05-30 18:54│电连技术(300679):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2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
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育宣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取消激励资格及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根据《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80 人调整为 278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保持不变,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37.73 万股调整
为 236.23 万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0.93 万股调整为42.43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
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5 年 5 月 29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78 名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 236.23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9.86 元/股。
本次授予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63d3d0ce-30f8-4796-8b02-d8359ad5f3db.PDF
─────────┬────────────────────────────────────────────────
2025-05-30 18:54│电连技术(300679):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电连技术(300679):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f0d200c9-2cc8-491a-a09a-b9c421521b2c.PDF
─────────┬────────────────────────────────────────────────
2025-05-30 18:54│电连技术(300679):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的规定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
整。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5 年 4 月 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电连技术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5 年 4 月 3 日至 2025 年 4 月 1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5)。
3、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8)。
4、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说明
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取消激励资格及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80人调整为 278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保持不变,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37.73 万股调整为 2
36.23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0.93 万股调整为 42.43 万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根据公司 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
励计划调整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
计划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授予
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后的授予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授予人数、
数量、授予价格及授予日的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
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本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
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调整和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符
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
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轶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