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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78(中科信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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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78 中科信息 更新日期:2025-05-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5-01 00:04 │中科信息(300678):中科信息章程(2025年4月) │ ├─────────┼──────────────────────────────────────────────┤ │2025-05-01 00:04 │中科信息(300678):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 ├─────────┼──────────────────────────────────────────────┤ │2025-05-01 00:00 │中科信息(300678):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 │2025-05-01 00:00 │中科信息(300678):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 ├─────────┼──────────────────────────────────────────────┤ │2025-05-01 00:00 │中科信息(30067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 ├─────────┼──────────────────────────────────────────────┤ │2025-05-01 00:00 │中科信息(30067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5-01 00:00 │中科信息(300678):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4月) │ ├─────────┼──────────────────────────────────────────────┤ │2025-05-01 00:00 │中科信息(300678):高管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2025年4月) │ ├─────────┼──────────────────────────────────────────────┤ │2025-05-01 00:00 │中科信息(30067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4-30 18:50 │中科信息(300678):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 └─────────┴──────────────────────────────────────────────┘ ─────────┬──────────────────────────────────────────────── 2025-05-01 00:04│中科信息(300678):中科信息章程(2025年4月) ─────────┴──────────────────────────────────────────────── 中科信息(300678):中科信息章程(2025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1/a8702553-596f-460b-9c16-bdaab06e89f6.PDF ─────────┬──────────────────────────────────────────────── 2025-05-01 00:04│中科信息(300678):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 中科信息(300678):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1/97f03c9a-391c-4f51-b999-2143e43428ee.PDF ─────────┬──────────────────────────────────────────────── 2025-05-01 00:00│中科信息(300678):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中科信息(300678):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f7de5442-254b-44f3-a099-2e3411a0a575.PDF ─────────┬──────────────────────────────────────────────── 2025-05-01 00:00│中科信息(300678):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 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 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六)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审计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 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 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审计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应当一人一票。 审计委员会决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 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时间为1 0年。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七条 出席会议的审计委员会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含本数。 第十九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细则与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届时有效的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届时有效的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1/6dbe5bd5-b365-40c4-93bc-c79a5ce1894e.PDF ─────────┬──────────────────────────────────────────────── 2025-05-01 00:00│中科信息(30067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 中科信息(30067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1/80f303e1-2c97-49f6-9b29-cf7e8ad499de.PDF ─────────┬──────────────────────────────────────────────── 2025-05-01 00:00│中科信息(30067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5年 4月 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5月 1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5月 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和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5月 16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平台,股东可以在本公告公布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 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权总数。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 5月 12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年 5月 1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四川天府新区兴隆街道科智路 1369号公司南楼 7楼 A718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 注 编码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5.00 《关于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6.00 《关于高管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 1、议案 2、议案 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4、议案 5 、议案 6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股东账户卡或开户确认单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 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开户确认单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具体登记表单详见附 件 3(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在 2025年 5月 14日 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以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登记时间 2025年 5月 14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6:00。 (三)登记地点 四川天府新区兴隆街道科智路 136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方式”中要求的材料及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参加股 东会。 四、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小兵、吴琳琳 联系电话:028-85135151 传真:028-85229357 电子邮箱:dsh@casit.com.cn 联系地址:四川天府新区兴隆街道科智路 1369 号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213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1/86907756-552f-4453-bbf8-efefac817a30.PDF ─────────┬──────────────────────────────────────────────── 2025-05-01 00:00│中科信息(300678):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4月) ─────────┴──────────────────────────────────────────────── 第一条 为推动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高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国家 及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控股”)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加强国有企业薪酬管理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司高管人员,是指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对公司发展具有重大决定权、负有重要责任的人员。 第一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牵头,财务管理部、市场与运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审计部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关工作。 第四条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实施细则和业绩考核评 价制度;拟订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分配方案;做好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全过程管理等。公司党委应对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分配方案进行前 置研究讨论;董事会应对经理层薪酬进行审议,外部董事应对薪酬事项发表明确意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定期对薪酬分配合理性开 展评估。 第二章 薪酬管理 第五条 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中长期激励原则上为任期激励。 第六条 公司遵循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根据不同岗位职责、业绩贡献等合理确定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水平。 其中,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薪酬水平,由国科控股确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其他负责人的薪酬水平,由公司报国科控股审 核通过后,按照公司治理程序确定。 第七条 公司高管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 第八条 公司高管人员基本年薪与上年度国科控股系统内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挂钩,绩效年薪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一)基本年薪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公司高管人员基本年薪分为 I 、Ⅱ档。 公司上年度合并营业总收入在15亿元以下,公司高管人员基本年薪为I档,公司高管人员基本年薪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年薪 = 1 × 上年度国科控股系统内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岗位系数 公司上年度合并营业总收入在15亿元(含)以上的,公司高管人员基本年薪为Ⅱ档,公司高管人员基本年薪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年薪=2×上年度国科控股系统内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岗位系数 1. 上年度国科控股系统内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国科控股根据上年度工资总额清算情况确定上年度国科控股系统内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并发布,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据此提出相 关建议,由董事会会议审定。 2. 岗位系数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岗位系数为1.0,总经理岗位系数范围为0.9-1.0,其他负责人岗位系数应根据岗位职责在0.6-1.0范围内 合理确定。 (二)绩效年薪 绩效年薪=基本年薪×经营业绩考核系数×分配系数 1. 经营业绩考核系数 经营业绩考核系数按照《公司高管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确定。 2. 分配系数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分配系数为1.0。总经理及其他负责人分配系数根据相关制度考核履职情况后,在 0 - 1.0 范围内合理确 定。 第九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应于年度董事会召开前,将公 司高管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方案报国科控股审核后,履行公司治理决策程序。 薪酬分配方案中,总经理的岗位系数、分配系数由董事长提议;副职负责人(不含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的岗位系数、分配系 数由总经理提议,其中财务总监的分配系数还需综合国科控股对其考核结果确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的岗位系数、分配系数由党 委书记提议,其中纪委书记分配系数还需综合国科控股党委、纪委对其考核结果确定。 第十条 任期激励收入是与公司高管人员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在任期内本人年度薪酬总水平的10%以内,根据任 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 第十一条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任期激励收入的核定方法为: 任期激励收入= ∑ 任期内党委书记、董事长年度薪酬×10%×任期考核系数。 任期考核系数根据公司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得分的百分比确定,分布在 0 - 1 之间。任期考核得分计算方式按照公司高管人员经 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其他负责人的任期激励收入按照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任期激励收入标准乘以个人加权岗位系数和个人任职占任 期比重后确定,计算方法如下: 其他负责人任期激励收入= 党委书记、董事长任期激励收入×个人加权岗位系数×个人任职占任期比重。 第十三条 公司对高管人员任期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形成公司高管人员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任期激励收入分配方案 ,报国科控股审核通过后,履行公司治理决策程序。 第十四条 根据薪酬结构的功能定位,公司高管人员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实行差异化的支付方式,其中,基本年薪采取按月平均 支付方式,绩效年薪采取预发与递延相结合支付方式。 第十五条 公司高管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平均发放。基本年薪为 I档的,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的 2倍按月平均预发。基本年薪为Ⅱ 档的,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的 1倍按月平均预发。按月发放的基本年薪和预发绩效年薪合计不得超过上年度年薪月标准的70%。 第十六条 公司高管人员经考核确定绩效年薪后,递延的第一年度兑现绩效年薪的70%,该兑现额与绩效年薪预发额的差额,多退 少补;第二年度兑现绩效年薪的20%,第三年度兑现绩效年薪的10%。在递延期间发生影响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事项的,应扣发递延的绩 效年薪,不足的应追索扣回。 第三章 其他管理要求 第十七条 公司高管人员按照国家、公司所在地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以及缴存住房公积金。若 公司后续建立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的,其缴费比例不得超过国家、单位所在地统一规定的标准。 公司不得支付应当由高管人员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各项费用。公司不得为高管人员购 买投资型保险产品、高端医疗服务等。 公司高管人员领取的符合国家、单位所在地规定的各项福利性货币收入纳入薪酬体系统筹管理,在高管人员年度薪酬中列支,不 得在年度薪酬之外单独发放。 第十八条 公司高管人员在其他单位兼职的,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工资、奖金、津贴等任何形式的报酬。 第十九条 公司高管人员在本办法规定薪酬外领取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国家科学技术奖、国科控股组织评选的各类 奖励和人才津贴、国科控股专项奖励等货币性收入,实行备案管理,兑现结果随薪酬分配方案报送国科控股。除此以外的货币性收入 ,实行一事一批,经国科控股审核通过后予以发放。 公司高管人员不得在公司及下属企业领取评审费、讲课费和稿酬。公司高管人员不得领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给予公司 的奖金和实物奖励。 第二十条 公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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