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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61(圣邦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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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61 圣邦股份 更新日期:2025-1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12 19:32 │圣邦股份(30066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2025-12-12 19:31 │圣邦股份(30066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5-12-12 19:29 │圣邦股份(300661):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1-19 19:10 │圣邦股份(30066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5-10-24 19:27 │圣邦股份(300661):圣邦股份: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 │2025-10-24 19:24 │圣邦股份(30066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17 18:26 │圣邦股份(30066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10-15 19:06 │圣邦股份(300661):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 │ │性公告 │ ├─────────┼──────────────────────────────────────────────┤ │2025-10-14 18:08 │圣邦股份(300661):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 │2025-09-30 17:54 │圣邦股份(30066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进展公告 │ └─────────┴──────────────────────────────────────────────┘ ─────────┬──────────────────────────────────────────────── 2025-12-12 19:32│圣邦股份(30066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2、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3、变更原因: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拟变更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 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4、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拟变更事 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审计机构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担任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首席合伙人:毛鞍宁 截至2024年末,安永华明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 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 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 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 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 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 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心田女士,于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 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于平女士,于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柳太平先生,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 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分布情况及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 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综合因素确定。2025年度安永华明审计费用人民币18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 ),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13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48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致同所,已为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15年,2024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 致同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拟聘任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 计工作。公司不存在与致同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3、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致同所、安永华明进行了沟通,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拟变更事项并确认无 异议。前后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 则的要求,积极做好沟通、配合及衔接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查阅了安永华明提供的相关资质证照、执业记录及诚信记录。基于核查结果,一致认为安永华明在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 当,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拟聘任安永华明有利于保障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聘任 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进 行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变更 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 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2e1e0431-c147-46a3-94a8-fa67a7070416.PDF ─────────┬──────────────────────────────────────────────── 2025-12-12 19:31│圣邦股份(30066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圣邦股份(30066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74adb1ce-5401-4c8c-99ff-b5cfe6381469.PDF ─────────┬──────────────────────────────────────────────── 2025-12-12 19:29│圣邦股份(300661):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经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5年 12月 29日( 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决定召开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圣邦微电子(北京)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2月 29日(星期一)下午 14:45。(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12月 29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2月 29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 股东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2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年 12月 24日下午 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的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号国际财经中心 D座 1106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即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五)上午 9:30-11:30,下午14:00-16:00。 2、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 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股东股票账户卡。 (3)股东为 QFII的,凭 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5年 12月 26日 17:00 前送达本公司。如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信封或传真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10-88825397 联系传真:010-88825397联系邮箱:investors@sg-micro.com 联系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号国际财经中心 D座1106室) 邮政编码:100089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58c9159f-30bc-40eb-9d3d-1c32b2b4594f.PDF ─────────┬──────────────────────────────────────────────── 2025-11-19 19:10│圣邦股份(30066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圣邦股份(30066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e2585f34-3dd7-48fe-b905-1383b36eb992.PDF ─────────┬──────────────────────────────────────────────── 2025-10-24 19:27│圣邦股份(300661):圣邦股份: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 2025年 10月 25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投资 者注意查阅。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于 2025年 10 月 25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敬请投资者 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f3108030-6d6e-46e2-88ad-b3e9d1a94146.PDF ─────────┬──────────────────────────────────────────────── 2025-10-24 19:24│圣邦股份(30066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圣邦股份(300661):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b9cb403b-70a3-4771-b9bd-c2b879f752fe.PDF ─────────┬──────────────────────────────────────────────── 2025-10-17 18:26│圣邦股份(30066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之一、董事林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1,548, 4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10%),现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 年 11 月 10日-2026 年 2 月 9 日)。预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7,887,12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1.28%(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林林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林林 董事 31,548,497 5.1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 拟减持股份 占公司总 减持原因 股份来源 姓名 数量(股) 股本比例 林林 不超过 不超过 偿还债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7,887,125 1.28% 前持有的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而增加的相应股份 2、减持方式 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 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1%。 3、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2025 年 11 月 10 日-2026 年 2 月 9 日)。 以下时间不可实施减持: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4、减持价格区间 在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每股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价格作复权处理)。 5、林林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 的情形。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林林先生相关承诺如下: “自圣邦股份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圣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圣邦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有限度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 25%,且如果预 计本公司/本企业未来三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圣邦股份届时股份总数的1%,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圣邦股份 A股上市发行价(若圣邦股份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若本公司/本企业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将配合圣邦股份在 本公司/本企业减持前提前至少 15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若本公司/本企业拟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减持,将配合圣邦股份在减持前提 前至少 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按该等减持计划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本公司/本企业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 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公司的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大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自圣邦股份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经持有的持股实体的 股权/权益,也不由持股实体回购该部分股权/权益。” “锁定期满后,在本人在圣邦股份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持股实体股权/权益不超过本人所持有 持股实体股权/权益总数的 25%,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持股实体的股权/权益。 本人如在圣邦股份 A股上市起 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持股实体股权/权益;如 在圣邦股份 A股上市起第 7至 12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持股实体股权/权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林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林林先生的正常减持行为,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 况。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 大变化。 3、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内,公司将督促林林先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公司 也将严格督促林林先生遵照规定执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林林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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