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60 江苏雷利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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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5:42 │江苏雷利(300660):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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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5:42 │江苏雷利(300660):中信建投关于江苏雷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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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5:42 │江苏雷利(300660):中信建投关于江苏雷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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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5:42 │江苏雷利(300660):江苏雷利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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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5:42 │江苏雷利(300660):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深交所受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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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5:42 │江苏雷利(300660):江苏雷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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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江苏雷利(300660):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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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江苏雷利(30066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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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江苏雷利(300660):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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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7:46 │江苏雷利(300660):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及增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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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5:42│江苏雷利(300660):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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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利(300660):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7c4ddce1-a5f2-4a2e-953c-1a6adfbf61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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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5:42│江苏雷利(300660):中信建投关于江苏雷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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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利(300660):中信建投关于江苏雷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c608ff30-7234-4aa5-bf9a-329cc22cf9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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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5:42│江苏雷利(300660):中信建投关于江苏雷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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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利(300660):中信建投关于江苏雷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80e05b79-ae7d-4b89-9793-84b9a32fea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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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5:42│江苏雷利(300660):江苏雷利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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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利(300660):江苏雷利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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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5:42│江苏雷利(300660):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深交所受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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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利(300660):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深交所受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ac2bad4e-652d-4806-8715-5ba5ddee12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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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5:42│江苏雷利(300660):江苏雷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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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利(300660):江苏雷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2c4754a1-336b-43b4-842b-2e50ff54c3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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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江苏雷利(300660):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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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利(300660):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efa1cf12-bc17-4b8d-b028-7b845bf8a9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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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江苏雷利(30066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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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
知,并于 2025 年 10 月 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建国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们一致认为:《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 2025 年 10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
时刊登在 2025 年 10月 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157b10c4-ecf6-4e9b-8298-c886fa9d79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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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江苏雷利(300660):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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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为使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本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81caffdd-d264-452e-a94c-eecbbaae31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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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7:46│江苏雷利(300660):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及增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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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控股股东层面股权转让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控股股东股权转让概况
2025 年 10 月 23 日,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雷利”)收到控股股东常州雷利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雷利投资”)出具的《关于股权结构变更的告知函》,获悉雷利投资内部股东之间发生股权转让并于近日签署了股
权转让协议,情况如下:
1、苏建国先生与苏达先生于近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双方为父子关系;依据协议约定,苏建国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
东雷利投资 36.81%股权转让给苏达先生。转让完成后,苏建国先生持有雷利投资 3.99%股权,苏达先生持有雷利投资 47.01%股权。
华荣伟先生与华盛先生于近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双方为父子关系;依据协议约定,华荣伟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雷
利投资 15.68%股权转让给华盛先生。转让完成后,华荣伟先生持有雷利投资 23.52%股权,华盛先生持有雷利投资 25.48%股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雷利投资持有公司 36.33%股份。本次控股股东雷利投资的股权结构变更,不涉及雷利投资
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雷利投资。
3、雷利投资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也未发生
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苏建国先生变更为苏建国先生和苏达先生。
本次股权变动后,雷利投资尚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公司股权控制关系情况
1、控股股东层面股权转让前:
2、控股股东层面股权转让后:
二、本次控股股东层面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事项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雷利投资的股权转让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发生变化。苏建国先生作为实际控制人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本次
股权转让完成后仍担任公司董事长;苏达先生一直担任公司董事,2023 年 9 月起担任公司总经理,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仍担任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本次控股股东层面的股权转让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
续经营能力。
本次股权结构变动事项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也未发生变化,不存在违
反有关承诺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关于股权结构变更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b7e6ba21-4952-4fb1-9cd8-e6e7e28a4d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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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8:50│江苏雷利(30066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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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德恒【杭】书(2025)第09029号致: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雷利”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江苏雷利 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
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
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法规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
、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江苏雷利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江苏雷利本次股东会其他信
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江苏雷利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
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江苏雷利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江苏雷利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5年 9月 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公告。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题为:
1.00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00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02发行规模;
2.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4债券期限;
2.05债券利率;
2.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07转股期限;
2.0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2.0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2.11赎回条款;
2.12回售条款;
2.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5向原 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2.18担保事项;
2.19评级事项;
2.20募集资金存管;
2.21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限;
3.00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00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00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00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9.00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0.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5年 6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议案》,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待相关工作
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公司于 2025年 9月 2日公告了《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四)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5
年 9月 17日(星期三)14:3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 9月 17日 9:15至 9:25、9:30 至 11:30 ,
13:00 至 15:00 ; 通 过 深 交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5年 9月 17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钱家塘路 19号办公大楼 3楼)
。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题和相关事项已经在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中列明与披露。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本次会
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1日)15:00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人,代表股份共计 286,560,385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0879%。
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
08 名,代表股份共计1,356,753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34%。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深圳
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308 人,代表股份共计1,356,753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34%
。
本所律师认为,江苏雷利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
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其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所律师认为,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及本次
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会
议的议题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投票结束后,公司统计了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股东会表决同意通过。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会议
记录及决议均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江苏雷利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 2025年 9月 17日。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576cde2a-7dfb-41b4-a198-1048437713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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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8:50│江苏雷利(30066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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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利(30066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75b34dfd-32cc-4034-a041-597e0a4a41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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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7:36│江苏雷利(30066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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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江苏雷利”)于 2025年 5月 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
25-036),特定股东常州合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合利”) 拟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6,55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5%)。其中以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
公司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常州合利减持数量调整至9,177,280 股。时任董事、现任副总经理王世龙先生拟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9,65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6%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王世龙先生减持数量调整至 27,518 股。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殷
成龙先生拟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60,83
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9%)。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殷成龙先生减持数量调整至 85,168 股
。时任监事章静芳女士拟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不超过 4,74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1%)。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章静芳女士减持数量调整至
6,642 股。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特定股东常州合利、副总经理王世龙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殷成龙先生、章静芳女士出具的
《关于股份减持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股东持股情况及减持股数相应调整情况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3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319,383,24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2 元(含税),同时以股票发行溢价部分的资
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月 30 日。
(一)权益分派实施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常州合利 9,177,280 2.052%
王世龙 110,073 0.025%
殷成龙 340,670 0.076%
章静芳 26,566 0.006%
注:1、王世龙先生已于 2025 年 8月 8日辞任董事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2、由于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相关议案,因此章静芳女士目前不
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离任后半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二)权益分派实施后股东减持股数相应调整情况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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