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59 中孚信息 更新日期:2025-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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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20:29 │中孚信息(300659):中孚信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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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20:29 │中孚信息(300659):中孚信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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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20:29 │中孚信息(300659):中孚信息公司章程(2025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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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20:27 │中孚信息(300659):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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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21:02 │中孚信息(300659):中孚信息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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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21:02 │中孚信息(300659):关于重大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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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20:39 │中孚信息(300659):中孚信息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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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20:37 │中孚信息(300659):中孚信息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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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20:37 │中孚信息(300659):中孚信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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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20:36 │中孚信息(300659):中孚信息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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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20:29│中孚信息(300659):中孚信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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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信息(300659):中孚信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15d72c51-c1aa-4946-96aa-722037bb3b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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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20:29│中孚信息(300659):中孚信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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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见证律师出席公
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法律见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审议事项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依法进行见证。
本所律师已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说
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遗漏,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
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现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其他相关事项依法出具并提供如下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 层、9 层、10 层、13 层、17 层见证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开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下午14:30,召开地点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879号山东省
大数据产业基地A栋42层会议中心,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与公告内容一致。
本次会议由董事刘海卫先生主持,并完成了会议议程,董事会工作人员当场对本次股东大会作记录。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董事会公告的本次股东大会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是截止到2025年7月1
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5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3,586,168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98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会议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1,
968,7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771%。
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50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1,617,4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1%。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本所律师的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同,未发生否决、修改原议案或提出临时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统计表决结果,本次会议提交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387,9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98%;反对 149,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43%;弃权 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19,1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434%;反对 149,23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79%;弃权 4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
95%。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374,6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02%;反对 162,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39%;弃权 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05,8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211%;反对 162,53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493%;弃权 4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0295%。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087,6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56%;反对 439,6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90%;弃权 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4%。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080,2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36%;反对 451,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38%;弃权 5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26%。
(五) 逐项审议《关于修订若干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33,051,5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82%;反对 436,9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09%;弃权 9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09%。
2. 审议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33,070,4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44%;反对 412,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83%;弃权 10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73%。
3. 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3,072,2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98%;反对 415,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57%;弃权 9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45%。
4. 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33,084,0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50%;反对 408,7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69%;弃权 9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81%。
5. 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33,086,0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09%;反对 406,7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10%;弃权 9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81%。
6. 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33,076,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32%;反对 410,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23%;弃权 9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45%。
7. 审议通过《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33,076,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32%;反对 410,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23%;弃权 9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45%。
8. 审议通过《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33,078,3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80%;反对 414,4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40%;弃权 9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81%。
9. 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更名后)》
表决结果:同意 33,337,2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88%;反对 151,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12%;弃权 9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00%。
10. 审议通过《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3,080,2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36%;反对 410,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29%;弃权 9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5%。
上述议案 2、3、4属于特别议案,经审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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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20:29│中孚信息(300659):中孚信息公司章程(202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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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信息(300659):中孚信息公司章程(2025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3437f116-12a9-45e6-99e6-952c5f2627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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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20:27│中孚信息(300659):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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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
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李兴国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
致,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职工董事选举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e1300aab-324b-4f07-adfd-a9534c511d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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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21:02│中孚信息(300659):中孚信息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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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及参会人员发出了会议通知,
并于当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刘海卫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 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为 6 人(其中:孙强因个
人原因授权委托董事刘海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长魏东晓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代行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魏东晓先生被有关部门实施留置,暂时无法正常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公司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在魏东晓先生无法履职期间由董事、副总经理刘海卫先生代行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职责。同时授权刘海卫先生代表公司对外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9809d3aa-97fa-41a2-bb4b-3ead0e03a1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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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21:02│中孚信息(300659):关于重大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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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神农架林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魏东晓先生被留
置的通知书。
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序开展,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了妥善安排,留置期间由董事、副总经理刘海卫
先生代行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责。目前,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知悉上述事项的进展及结论,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
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刘海卫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31-66590077
传真号码:0531-66590077
电子邮箱:ir@zhongfu.net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 879 号山东省大数据产业基地 A 栋42 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08df5b7d-5db5-4345-9072-7ea5540ffd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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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20:39│中孚信息(300659):中孚信息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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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24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18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 879 号山东省大数据产业基地 A栋 42 层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若干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案数
(10)
5.0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5.0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5.03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5.04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5.05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5.06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5.07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
5.08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5.09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更名后) √
5.10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
(二)提示事项
1、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信息;
2、议案 2、3、4 须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议案 1、2 将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予以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时间:2025 年 7 月 2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 至 17:00。
2、现场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 879 号山东省大数据产业基地 A 栋 42 层证券法务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
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
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5 年 7 月 23 日 17:
00 前送达本公司(信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东晓、刘宁
联系电话:0531-66590077
联系传真:0531-66590077
联系邮箱:ir@zhongfu.net
联系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 879 号山东省大数据产业基地 A 栋42 层证券法务部。
邮政编码:250101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
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8/2af4a119-9aa7-4d24-afc7-3cd0c5ee62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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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20:37│中孚信息(300659):中孚信息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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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信息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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