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54 世纪天鸿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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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21:05 │世纪天鸿(300654):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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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04 │世纪天鸿(30065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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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04 │世纪天鸿(30065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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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0 │世纪天鸿(300654):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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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0 │世纪天鸿(30065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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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7 │世纪天鸿(30065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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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12 │世纪天鸿(30065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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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12 │世纪天鸿(30065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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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12 │世纪天鸿(300654):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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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12 │世纪天鸿(300654):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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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21:05│世纪天鸿(300654):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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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6,124,8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0.5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306,242.6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 转 增 股 本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此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6,124,8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50元人民币(含税;扣
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10 新疆志鸿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1*****331 任伦
3 03*****355 任伦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8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天鸿路9号
联系人:花俊、韩海涛
咨询电话:0533-3590083
传真电话:0533-3590083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20b3a28f-5bdf-483e-955e-e35d969d99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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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04│世纪天鸿(30065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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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
: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淄博市高新区天鸿路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任志鸿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5人,代表股份177,924,863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
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96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175,647,487股,
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7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0人,代表股份2,277,376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
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20%。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共101人,代表股份2,277,476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20%。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177,754,16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1%;144,7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813%;26,0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2,106,77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049%;144,7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35%;26,0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16%。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77,753,96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9%;144,7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813%;26,2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2,106,57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961%;144,7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35%;26,2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4%。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177,722,36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2%;176,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991%;26,2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2,074,97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086%;176,3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10%;26,2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4%。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177,754,16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1%;164,7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926%;6,0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2,106,77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049%;164,7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17%;6,0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4%。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177,709,56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0%;209,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176%;6,0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2,062,17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466%;209,3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00%;6,0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4%。
6、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177,704,56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2%;194,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092%;26,0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2,057,17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270%;194,3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14%;26,0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16%。
7、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177,752,86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3%;146,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821%;26,0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2,105,47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478%;146,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06%;26,0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16%。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177,732,66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0%;186,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047%;6,0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2,085,27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608%;186,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57%;6,0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4%。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177,762,46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7%;156,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879%;6,0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2,115,07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693%;156,4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73%;6,0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4%。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177,754,16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1%;144,7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813%;26,0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2,106,77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049%;144,7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35%;26,0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1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唐小斌律师、马双双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58bd7ac3-fc21-4677-a765-184e8d5f70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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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04│世纪天鸿(30065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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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天鸿(30065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a62d4a93-494b-4da3-adfc-656c9b9033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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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0│世纪天鸿(300654):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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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天鸿”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世纪天鸿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世纪天鸿文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7〕1601号)核准(公司于 2018年 8月更名为“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编号:2018-043),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33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71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8,002.85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497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505.85万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年 9月 20日出具“瑞华验字【2017】01830002号”《验资报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57号)同意,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843,08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8.18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24,411.64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不含税)698.11万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02.83万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610.70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由国投证券(2023年 12月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国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22年 3月 1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年 3月 11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21001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
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使用募集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
总额 变更投入 投入
1 教育内容 AI系统建设项目 29,120.87 5,558.23 23,562.64
注 1:公司于 2020年 11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首发募投项目 “教育云平台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 5,558.23万元(含利息)调整用
于新项目“教育内容 AI系统建设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9日召开的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
注 2: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指扣除发行费用(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
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
单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
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
限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实施方式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股东会和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额度内审
批公司现金管理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确定产品金额、现
金管理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
公司与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拟投资的产品是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
不排除由于金融市场的极端变化而受到不利影响。
2.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收益受金融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利率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明确审批授权权限,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额度内审批公司现金管理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
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其资金支付手续需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有权对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
四、对公司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正常
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
五、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
审核,董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00
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额度内审批
公司现金管理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世纪天鸿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
部审批程序,相关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世纪天鸿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和募集资金使用,未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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