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52 雷迪克 更新日期:2025-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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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9:54 │雷迪克(30065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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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9:52 │雷迪克(30065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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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9:52 │雷迪克(30065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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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9:52 │雷迪克(300652):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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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9:52 │雷迪克(30065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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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9:52 │雷迪克(30065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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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9:52 │雷迪克(300652):雷迪克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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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9:52 │雷迪克(300652):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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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9:51 │雷迪克(30065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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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9:44 │雷迪克(300652):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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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9:54│雷迪克(30065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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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
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2:00 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就
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0 月 10 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0 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月 25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月 2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
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二),或在网络股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潮路 8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表决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特别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 9月 1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均为股东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会在审议的议案会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
份证复印件。信函或电子邮件须在2025 年 10 月 9日 17:00 前送达至公司。公司暂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陆莎莎,邮编:311231。
(4)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
2025 年 10 月 9日(星期四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
区桥南区块春潮路 89 号,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莎莎 李颢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潮路 89 号
联系电话:0571-22806190
传 真:0571-22806116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2a6c07c8-84a3-44f1-9008-1a5dadf202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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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9:52│雷迪克(30065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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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限制 占本计划拟 占本计划公
性股票数量 授予权益总 告日股本总
(万股) 量的比例 额的比例
1 陆莎莎 中国 董事会秘书、财务 15.00 13.57% 0.11%
总监
2 许玉萍 中国 职工董事 15.00 13.57% 0.11%
3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74人) 58.50 52.94% 0.44%
首次授予合计 88.50 80.09% 0.66%
预留部分 22.00 19.91% 0.16%
合计 110.50 100.00% 0.8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
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拟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
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该激励对
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
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5、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名单
序 号 姓 名 序 号 姓 名
1 王*芳 38 王*
2 孙*亚 39 徐*
3 王*波 40 王*云
4 林*英 41 王*芳
5 陈*华 42 黄*勋
6 徐*强 43 陆*峰
7 俞*军 44 刘*建
8 陈*明 45 傅*飞
9 余*方 46 金*丽
10 赵* 47 王*娟
11 何*杰 48 赵*平
12 付*松 49 郭*瑜
13 李* 50 姚*明
14 彭*玲 51 邓*庆
15 蒋*菲 52 黄*
16 单*威 53 江*茂
17 朱*猛 54 张*
18 林*勇 55 陈*飞
19 毛*波 56 姜*胜
20 韩*伟 57 汪*良
21 张*梅 58 诸*洁
22 张* 59 王*平
23 王* 60 渠*平
24 王*锦 61 周*迪
25 朱*杰 62 王*兵
26 沈*兴 63 王*
27 王*雅 64 张*华
28 夏*勇 65 陈*枫
29 钱*琴 66 方*兵
30 李* 67 黄*
31 周*芳 68 王*华
32 李*云 69 陈*
33 杨*乐 70 肖*亮
34 陈*兵 71 翟*辉
35 韦*胜 72 张*军
36 吴* 73 姜*堂
37 谢*鸿 74 韩*炳
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eb3e6ba3-be8f-4f02-967f-dde79302cb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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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9:52│雷迪克(30065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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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迪克”或“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
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的规定,特制定《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
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
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与修订本办法,并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能否归属将根据公司和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5年 2024年营业收入 74,009.86万元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第二个归属期 2026年 2024年营业收入 74,009.86万元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 80%
第三个归属期 2027年 2024年营业收入 74,009.86万元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 120%
注1:上述“营业收入”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计算依据。注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值不构成公司对
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及考核指标
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考
核年度及考核指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二个归属期 2026年 2024年营业收入 74,009.86万元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 80%
第三个归属期 2027年 2024年营业收入 74,009.86万元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 120%
注1:上述“营业收入”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计算依据。注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值不构成公司对
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
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B、C、D(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视为D)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
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优秀(S) 良好(A) 称职(B) 待改进(C) 不合格(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50% 0%
当公司层面绩效考核要求达成时,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股票计划归属总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
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审议
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5年、2026年、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每年
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报
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八、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1、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激励对象的直接主管及人力资源中心应当在考核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
核结果;
2、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申诉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九、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须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为三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十、附则
1、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2、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
准。
3、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d89a010a-831b-4347-b826-4f79caf0da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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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9:52│雷迪克(300652):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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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迪克(300652):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a04f9865-da70-4852-81e8-e745415b1d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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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9:52│雷迪克(30065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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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迪克(30065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46e9e841-eafc-4580-824f-1b9029048e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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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9:52│雷迪克(30065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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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迪克(3006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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