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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52(雷迪克)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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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52 雷迪克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30 17:49 │雷迪克(30065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7-30 17:47 │雷迪克(300652):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 │2025-07-30 17:47 │雷迪克(300652):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7月) │ ├─────────┼──────────────────────────────────────────────┤ │2025-07-30 17:47 │雷迪克(30065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新增、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 │2025-07-30 17:46 │雷迪克(30065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30 17:45 │雷迪克(30065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30 17:45 │雷迪克(300652):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 │2025-07-30 17:44 │雷迪克(300652):舆情管理制度 │ ├─────────┼──────────────────────────────────────────────┤ │2025-07-30 17:44 │雷迪克(300652):总经理工作细则 │ ├─────────┼──────────────────────────────────────────────┤ │2025-07-30 17:44 │雷迪克(300652):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 ─────────┬──────────────────────────────────────────────── 2025-07-30 17:49│雷迪克(30065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 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年 8月 15日(星期五)下午 2:00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 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8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 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8月 11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 8月 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 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二),或在网络股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潮路 8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表决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 √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及新增制 √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3.00 《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特别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7 月 3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提案 1.00 项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的议案会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 份证复印件。信函或电子邮件须在2025年 8 月 12日 17:00前送达至公司。公司暂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陆莎莎,邮编:311231。 (4)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 2025 年 8月 12日(星期二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潮路 89 号,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莎莎 李颢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潮路 89号 联系电话:0571-22806190 传 真:0571-22806116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8d77e446-7e76-4302-b785-618b05791a9d.PDF ─────────┬──────────────────────────────────────────────── 2025-07-30 17:47│雷迪克(300652):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月 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尽职尽责,能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并且能够有 效利用自身专业能力对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等工作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指导,协助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考虑到财务 报告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中汇协商确定 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年 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月 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 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2024 年 12月 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2024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鲁立,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 1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超过 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煌,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 2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许菊萍,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 5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超过 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 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中汇为公司提供的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 90.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为 10 万元。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以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需 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了评估,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 计原则,按时为公司提供客观公正的专业审计报告,具备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公司审计工作要 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7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考虑到 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延续性,董事会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 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3553fd07-64f6-44b4-ad03-61d3ea6fe078.PDF ─────────┬──────────────────────────────────────────────── 2025-07-30 17:47│雷迪克(300652):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7月) ─────────┴──────────────────────────────────────────────── 雷迪克(300652):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e968dfe5-a037-4cbc-915e-fd31ce783fbe.PDF ─────────┬──────────────────────────────────────────────── 2025-07-30 17:47│雷迪克(30065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新增、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及 新增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及新增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 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新增、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和完善,详细修改内容见附件《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同时,公司新增制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内部控制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对公 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公司章程》主要条款修订情况 公司 2024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份 102,608,133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30,782,439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33,390,572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102,6 08,133 元变更为 133,390,572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原监事林云英、许玉萍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同时,在董事会中增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成员人数 由七名变更为八名。 详细修改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 年 7月)》。 三、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 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 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新增、修订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修订/制定制度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修订 是 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5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6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修订 是 7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新增 是 8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新增 是 9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修订 否 10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新增 否 11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修订 否 12 总经理工作细则 新增 否 13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4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5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6 舆情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7 内部控制制度 新增 否 18 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订 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全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97edf901-adac-4f35-a111-2f301723c6ac.PDF ─────────┬──────────────────────────────────────────────── 2025-07-30 17:46│雷迪克(30065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4日以电话通讯的 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仁 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 2024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份 102,608,133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30,782,439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33,390,572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102,6 08,133 元变更为 133,390,572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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