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47 超频三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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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5:56 │超频三(30064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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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5:56 │超频三(30064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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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02 │超频三(300647):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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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02 │超频三(300647):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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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5:42 │超频三(300647):关于参加2025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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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6:32 │超频三(30064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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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超频三(300647):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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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超频三(300647):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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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超频三(300647):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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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超频三(30064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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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5:56│超频三(30064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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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刘郁女士向公司提供合计不
超过人民币 1亿元的借款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借款
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60)。
鉴于上述借款额度即将到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刘郁女士拟继续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将前述借
款额度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仍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
刘郁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杜建军先生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
利率标准,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刘郁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杜建军先生为夫妻关系,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郁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70,697,682 股,持股比例为 15.46%。刘郁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刘郁女士拟继续向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展期期
限为一年,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借款利息按每次每笔借款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借款用途为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可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在有效期限内不超过总额度循环使用,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
本次借款系交易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无任何其他额外费用。本次借款不构成向公司的保证或承诺,
具体情况以双方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刘郁女士为公司提供借款,是出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的考虑。刘郁女士对公司提供的借款利率不
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有利于降低资金成本,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郁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关联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8.3
亿元。除前述关联交易、本报告中所述关联交易及向刘郁女士发放薪酬外,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刘郁女士未发生其他
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继续为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降低外部融资风险,支持
公司稳定发展,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6150ab03-7e62-4935-bfe5-c3c425e0e5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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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5:56│超频三(30064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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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杜建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2月 13日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
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5年 12月 16日 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其中独立董事 2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杜建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刘郁女士向公司提供的借款额度即将到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刘
郁女士拟继续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将前述 1亿元借款额度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仍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
贷款利率标准。公司可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在有效期限内不超过总额度循环使用。
董事长杜建军先生与刘郁女士为夫妻关系,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
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7f1a1bc7-fdb4-4c28-b4d9-17c8987f61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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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02│超频三(300647):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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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频三(300647):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bda0321d-9c10-4abe-84a1-d711b457a7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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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02│超频三(300647):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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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频三(300647):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0d94f52d-d598-4dc6-a1a4-ec69e2a792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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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5:42│超频三(300647):关于参加2025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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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025 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深圳证监局和中证中小投资
者服务中心指导、深圳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5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年 11月 20 日(周四)14:30-17:00。届时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管将在
线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f9c25423-40c6-4041-9cad-6366bc95af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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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6:32│超频三(30064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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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
5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担保,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
为部分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有效期、担保
费率、收取方式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19日分别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
近日,公司收到了由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发回的《保证合同》,现将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2、保证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深圳市超频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880万元整/人民币1,000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而发
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7、保证期间:自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27,000万元(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占公司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7.54%,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或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其中,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26,
000万元。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四、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ff6af7f2-bdbc-4015-acca-be39bce82c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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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超频三(300647):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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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频三(300647):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4e711604-510f-4e8f-9eb3-373d9873ac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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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超频三(300647):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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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
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
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指定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拟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报董事会批准实施;
(三)遴选合格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
行披露。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名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会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在无充分理
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不得对提名委员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予以搁置。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当选
条件、选举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研究公司对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公司、控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相关材料和
任免建议;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
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并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应委托其他一
名委员(应为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
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提名委员会委员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每位委员至多可以接受一名委
员的委托,接受两名以上委员的委托,视为无效委托。独立董事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
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
提名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
提名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因提名委员会成员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的,相关事项由董
事会直接审议。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采取现场或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第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
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形成的决议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
规定。
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提名委员会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
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九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细则与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f2a746e5-84ef-4203-aba5-f845e1aa9c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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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超频三(300647):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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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杜绝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使用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管理。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亦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防止公司资金被占用。公司不得以垫支
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
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
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五)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七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第八条 公司应严格控制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三章 责任和措施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和财
产安全。
第十条 公司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及股东会应按照各自权限和职责审议批准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
采购和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开展的关联交易事项。
第十二条 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展采购、销售等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时,必须签订有真实交易背景
的经济合同。由于市场原因,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如期执行的,应详细说明无法履行合同的实际情况,经合同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
。
第十三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必须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协议和资金
管理有关规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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