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44 南京聚隆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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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6:56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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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9 16:50 │南京聚隆(300644):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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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19:08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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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24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不提前赎回聚隆转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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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24 │南京聚隆(300644):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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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24 │南京聚隆(300644):不提前赎回聚隆转债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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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8:18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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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6:56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聚隆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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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6:18 │南京聚隆(300644):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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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7:42 │南京聚隆(300644):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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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6:56│南京聚隆(300644):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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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聚隆转债(债券代码:123209)转股期限为 2024年 2月 1日至 2029年7月 25日;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17.77元/股
。
2、2026 年第一季度共有 340 张“聚隆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34,000 元人民币),合计转为 1,911 股“南京聚隆”
股票(股票代码:300644)。
3、截至 2026 年第一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为 1,673,349 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人民币 167,334,90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
定,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6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总
股本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1061 号)同意注册,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2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21
8.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 21,850.00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年 8月 1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聚隆转债”,债券代码“12
320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8月 1 日,T+4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2 月 1 日)起
至债券到期日(2029 年 7 月25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8.27元/股。
2、因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业务,可转债转股价格由 18.27元/股调整为 18.0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7
月 8日起生效。
3、因公司实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业务,可转债转股价格由 18.02元/股调整为 17.7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7
月 18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聚隆转债”于 2024 年 2 月 1 日进入转股期,可转换为公司股份。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可转债因转股减少 340 张,因转
股减少的可转债票面金额为34,000 元,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数量为 1,911 股;截至 2026 年第一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为
1,673,349 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人民币167,334,900元。2026年第一季度末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股份变动后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股) (2026 年 3 月 31 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 23,468,139 21.21% -1,404,469 22,063,670 19.94
件流通股/非
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23,468,139 21.21% -1,404,469 22,063,670 19.94
二、无限售 87,175,972 78.79% 1,406,380 88,582,352 80.06
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10,644,111 100.00% +1,911 110,646,022 100.00%
注:本次限售股变动系股东相关股份减持额度已同步更新并完成解锁,原锁定股份解除限制,限售股份数量相应发生变动。
三、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聚隆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 2023 年 7 月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南京聚隆”“聚隆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3742a886-a701-405b-aa98-42f6276c32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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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9 16:50│南京聚隆(300644):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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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9 日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3 月 4 日以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公司应参会董事 8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8 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曙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决定向银行申请借款融资的议案》
基于公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生产经营需要,根据公司《重大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总裁决定向银行借
款融资权限为:单笔借款 10,000 万元以下(含本数),包括但不限于流贷、中长期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业发票贴现、票据
贴现、信用证、信用证押汇、应收账款质押、保兑、销售订单质押、保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抵押贷款、开立保函、内保跨境融资
、海外直贷、外币锁汇、票据池、资产池质押等银行融资业务,且借款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 70%;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9/3380ed46-56a5-48e7-9b5e-9b2f7cb46b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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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19:08│南京聚隆(30064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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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15,624,7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4.12%),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 3月 27 日—2026年 6月 26 日)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3,250,000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 2.94%)。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占剔除回购股份比例
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 15,624,770 14.12% 14.33%
有限公司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企业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3、减持数量、比例、减持期间、方式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股份数 占总股本 占剔除回购 减持期间
量(股) 比例 股份比例
江苏苏豪时 集中竞价 1,080,000 0.98% 0.99% 2026年 3月 27日
尚集团股份 —2026年 6月 26
有限公司 大宗交易 2,170,000 1.96% 1.99% 日
合计 3,250,000 2.94% 2.98%
注: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不变。
4、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1)对于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的承诺,在限售期内,
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2)限售期届满后,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减持。
(3)本企业保证减持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
(4)在减持公司股票前,应当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减持披露义务,并承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办理;如届时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有新要求,本单位承诺除遵守本确认函要求外,还将
遵循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本次拟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
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东将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减持股东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四、备查文件
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5/8fe2b5ed-fd62-4612-8708-bec4ceae81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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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24│南京聚隆(300644):关于不提前赎回聚隆转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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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2026 年 1 月 26 日至 2026 年 2 月 13 日期间,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任意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聚隆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7.77 元/股)的 130%(即23.10 元/股)。根据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聚
隆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6年 2月 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聚隆转债”的议案》,考虑到“聚隆
转债”自 2024年 2月1日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为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公司决
定本次不行使“聚隆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6年 2月 14日至 2026年 8月 13日),如再次触发“聚隆转
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6年 8月13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聚隆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
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聚隆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1061号)同意注册,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7月2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218.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 21,850.00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年 8月 1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聚隆转债”,债券代码“12
320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 8月 1日,T+4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 2月 1日)起至债券
到期日(2029年 7月25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聚隆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8.27元/股。
2、根据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24年 7月实施了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聚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8.27元/
股调整为 18.02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年 7月 8日。
3、根据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25年 7月实施了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聚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8.02元
/股调整为 17.77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5年 7月 18日。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聚隆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
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A、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B、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
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情况
2026年 1月 26日至 2026年 2月 13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聚隆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7.77元/股)的 130%(即 23.10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聚隆转债”有条件赎
回条款。
三、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聚隆转债”的议案》,考虑到“
聚隆转债”自 2024年 2月1日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为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公
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聚隆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6 年 2 月 14 日至 2026 年 8 月 13 日),如
再次触发“聚隆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6年 8月 13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聚隆转
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聚隆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聚隆转债”的
情况以及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聚隆转债”的计划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聚隆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
月内不存在交易“聚隆转债”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
聚隆转债”的计划。如未来上述主体拟减持“聚隆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不行使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
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聚隆转债”事项无异议。
六、风险提示
截至 2026 年 2 月 13 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为 34.37 元/股,“聚隆转债”当期转股价为 17.77 元/股。自 2026 年 8 月 1
3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聚隆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聚隆转
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3/ccfdb242-51b3-4235-b190-c52181ccb0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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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24│南京聚隆(300644):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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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2 月 13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公司应参会董事 8
名,实际参会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曙阳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聚隆转债”的议案》
2026年 1月 26日至 2026年 2月 13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聚隆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7.77元/股)的 130%(即 23.10元/股)。根据《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聚隆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考虑到“聚隆转债”自 2024年 2月 1日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为保护债券
持有人利益,公司决定本次不行使“聚隆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6 年 2 月14 日至 2026年 8月 13 日
),如再次触发“聚隆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6 年 8 月 13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
“聚隆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聚隆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表示无异议,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聚隆转债”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3/103fda83-f8f3-4223-86f6-f3fd53e1c6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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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24│南京聚隆(300644):不提前赎回聚隆转债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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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聚隆”或“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不行使“聚隆转债”提前赎回权利的事项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1061号)同意注册,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7月 2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218.5
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 21,850.00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年 8月 1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聚隆转债”,债券代码“12
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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