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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36(同和药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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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36 同和药业 更新日期:2025-11-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03 16:30 │同和药业(300636):关于公司通过美国FDA现场检查的公告 │ ├─────────┼──────────────────────────────────────────────┤ │2025-10-27 17:48 │同和药业(300636):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 │2025-10-24 18:24 │同和药业(30063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24 18:24 │同和药业(300636):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24 18:24 │同和药业(300636):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24 18:24 │同和药业(300636):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 ├─────────┼──────────────────────────────────────────────┤ │2025-10-24 18:24 │同和药业(300636):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24 18:24 │同和药业(300636):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 ├─────────┼──────────────────────────────────────────────┤ │2025-10-24 18:24 │同和药业(300636):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 ├─────────┼──────────────────────────────────────────────┤ │2025-10-24 18:24 │同和药业(300636):对外投资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 └─────────┴──────────────────────────────────────────────┘ ─────────┬──────────────────────────────────────────────── 2025-11-03 16:30│同和药业(300636):关于公司通过美国FDA现场检查的公告 ─────────┴────────────────────────────────────────────────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4 日至 2025 年 8 月 7 日接受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以下简称“美国 FDA”)的 cGMP(现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检查范围涵盖质量体系、物料、生产、包装与标签、设 备设施、实验室控制六大系统。 近日,公司从美国 FDA 官网(https://datadashboard.fda.gov/oii/cd/inspections.htm)获悉公司已通过了上述现场检查,符 合美国 FDA 的 cGMP 管理规范。 一、 FDA 现场检查的相关信息 1、企业名称: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地址:江西省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3、检查时间:2025 年 8月 4 日-2025 年 8 月 7 日 4、检查范围:公司一厂区涉及原料药产品(加巴喷丁、塞来昔布等)的生产制造 5、FDA FEI:3008465739 6、检查结论:以 NAI(无行动指示)的结果顺利通过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是公司继 2009 年、2014 年、2016 年、2019 年后连续第五次顺利通过美国 FDA 的 cGMP 现场检查,标志着公司质量体系 接轨国际,具备持续为美国乃至全球市场提供商业化原料药(API)的资质。此次零缺陷通过美国 FDA 现场检查是公司严格贯彻执行 高端国际质量管理规范的成果,也是对公司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高度肯定,对公司进一步拓展美国市场和其他国际市场有着非常积极 的作用。 由于医药行业的特点,相应产品在国际市场的销售情况易受到市场环境变化、汇率波动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 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3/283c8dd1-86bd-4a4b-968c-80a697af5ae6.PDF ─────────┬──────────────────────────────────────────────── 2025-10-27 17:48│同和药业(300636):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出 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招商证券作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原委派刘海燕、孙经纬为该项 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 2024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原保荐代表人孙经纬先生变更为鄢坚先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因原保荐代表人刘海燕女士工作变动,招商证券拟委派贾音先生(简历附后)接替刘海燕女士负责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鄢坚先生和贾音先生,持续督导期限直至持续督导义务结束 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刘海燕女士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bcb4dad4-3012-4a12-9652-9394a5de03e4.PDF ─────────┬──────────────────────────────────────────────── 2025-10-24 18:24│同和药业(30063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同和药业(300636):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6ec45ede-e51e-4a27-b8c3-e839a5b95516.PDF ─────────┬──────────────────────────────────────────────── 2025-10-24 18:24│同和药业(300636):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同和药业(300636):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5a585f97-9f9a-4040-bb9a-83622d43ab06.PDF ─────────┬──────────────────────────────────────────────── 2025-10-24 18:24│同和药业(300636):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 ─────────┴──────────────────────────────────────────────── 同和药业(300636):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922a72fb-3446-4d9c-9968-2ed825710bbd.PDF ─────────┬──────────────────────────────────────────────── 2025-10-24 18:24│同和药业(300636):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 同和药业(300636):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71cb2e7e-21a9-4cd8-b13e-88685a4f8f97.PDF ─────────┬──────────────────────────────────────────────── 2025-10-24 18:24│同和药业(300636):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 同和药业(300636):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1046dbd8-bdb4-4b33-baec-71c4d3fb8a04.PDF ─────────┬──────────────────────────────────────────────── 2025-10-24 18:24│同和药业(300636):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为了进 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选择董事 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 公司在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可以实 行累积投票制度, 为保证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 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 名以上的董事时采用的一种 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 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 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 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 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 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 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第四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 其任期不实施交错 任期制, 即届中因缺额 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剩余任职期限, 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 以上的股东可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向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六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拟选任的人 数, 根据符合提名条件的股东、董事会的初步提名, 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出董事候选人的建议名单, 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 由 董事会向股东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会选举。 第七条 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作出书 面承诺, 同意接受提名并公开本人的详细资料, 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 料真实、完整, 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还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发表声明。第八条 被提名人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个人详细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 姓名、性别、年龄、 国籍、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情况、与提名人的关系, 是否存在不适宜担任董事的情形等。独立董事候选人还应说明自己是 否具有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收到被提名人的资料后, 应按《公司法》的规定, 认真审核被提名人的 任职资格, 经审核符合任职资格的被提名人成为董事候选人并以单独议案形式提 交股东会审议,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议案不提交股东会审议, 但应当在股东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第十条 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 可以实行等额选举, 即董事候选人的人数等于拟选 出的董事人数; 也可以实行差额选举, 即董事候选人的人数多于拟选出的董事人数。 第三章 董事候选人的投票 第十一条 采用累积投票制时,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 股东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 与会股东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 董事会必须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 写方法做出说明和解释。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方式: (一) 选举独立董事时, 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乘以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 该票数只能投向独 立董事候选人; (二)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 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 该票数只能 投向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十三条 累积投票制的票数按照如下方法确定: (一) 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 即为该股东本次累积表决票数; (二) 股东会进行多轮选举时, 应根据每轮选举应当选举董事人数重新计算股东累积表决票; (三)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在每轮累积投票表决前, 宣布股东的累积表决票数,任何股东、公司独立董事、本次股东会监票人或见 证律师对宣布结果有异议时, 应立即进行核对。 第十四条 股东投票时, 应遵循如下投票方式: (一) 股东投票时, 在其选举的每名董事候选人的表决栏中, 注明其投向该董事候选人的累积表决票数。投票仅投同意票, 不投 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 所有股东均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代理人应遵守委托人授权书指示), 将累积表决票数分别或全部集中投向任一董事候选人; (三) 股东对某一名或某几名董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投票总数多于其累积表决票数时, 该股东投票无效, 视为放弃该项表 决; (四) 股东对某一名或某几名董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投票总数等于或少于其累积表决票数时, 该股东投票有效, 累积表决 票与实际投票数差额部分视为放弃。 第四章 董事候选人的当选 第十五条 投票表决完毕后, 由现场股东会计票人、监票人清点票数, 由工作人员将现场表决 结果上传网络投票服务系统进行合并统计, 取得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统计结果后, 以股东会决议形式公告每个董事候选人的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得票情况。第十六条 董事当选根据董事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 序确定其是否被选举为董事, 但当选董事 的得票总数应超过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第十七条 两名或两名以上候选人得票总数相同, 且该得票总数在拟当选人中最少, 如其全 部当选将导致当选人超过应选人数的, 该次股东会应就上述得票总数相同的董事 候选人按规定程序进行第二轮选举, 第二轮选举仍未能决定当选者时, 则应在下次公司股东会另行选举。 第十八条 若当选董事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人数, 且公司所有已当选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 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时, 则应 对未当选董事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 经第二轮选举仍未达到上述要求时, 则应在本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公司股东 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如本 工作细则内容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 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 含本数; “多于”, 不含本数。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 经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48a8fecb-054d-4a04-8e44-a28823cea2fb.PDF ─────────┬──────────────────────────────────────────────── 2025-10-24 18:24│同和药业(300636):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 同和药业(300636):公司章程(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78198237-36c8-4aa3-b276-e1ba0486447e.PDF ─────────┬──────────────────────────────────────────────── 2025-10-24 18:24│同和药业(300636):对外投资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活动的管理, 规范公司 的投资行为, 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 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根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系指: (一)收购、出售股权、实物资产或其他资产; (二)购买其他企业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三)以联营或组建有限责任公司的方式向其他企业投资; (四)委托理财, 委托贷款;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方式。 第三条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 需要报政府部门审批的, 应履行必要的报批 手续。 第二章 审批权限 第四条 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决议, 负责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决策, 总经理负责主 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五条 总经理应于每年一月份拟定公司年度投资计划, 经董事会审议, 报股东会审核批准。第六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 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 会审议: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较 高者为计算数据;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 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万元人民币; (四)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 (五)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万元人民币; (六) 交易标的为“购买或出售资产”时, 应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 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 个月内累计计算, 经累计计算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 取其绝对值计算。第七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及时披露: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较 高者为计算数据;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 且绝对金额 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万元人民币; (四)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人民币; (五)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 取其绝对值计算。第八条 除本制度第六条、第七条规定需要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 的对外投资事项外, 其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 第九条 对外项目的投资建议, 由公司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书面提 出。 第十条 总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的投资建议进行研究。 第十一条 总经理认为可行的, 应组织相关人员编制项目投资方案的草案并对项目的可行性作 出评审意见, 报董事会审议。 第十二条 董事会、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应聘请外部机构和专家进行咨询和论证。第十三条 需要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投资项 目, 在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需要 政府部门批文的, 还应同时取得相关批文)。 第四章 检查和监督 第十四条 在经过董事会批准的投资项目通过后及实施过程中, 总经理如发现该方案有重大疏 漏、项目实施的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不可抗力之影响, 可能导致投资失败, 应提 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对投资方案进行修改、变更或终止。除股东会另有授权外, 经过股东会批准的投资项目, 其投资方案的修改、变更或终止需召开股东会进行审议。 第十五条 投资项目完成后, 总经理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检查, 根据实际情况向董事会、 股东会报告。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投资行为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投资行为进行监督。 第五章 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披露 第十八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应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九条 在对外投资事项未披露前, 各知情人员均负有保密义务。第二十条 控股子公司须遵循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 “超过”不含本数。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冲突时, 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执行。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 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8f21e4ba-b7f1-4eb1-a426-991cd37cf6ef.PDF ─────────┬──────────────────────────────────────────────── 2025-10-24 18:24│同和药业(300636):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西 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 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 加的会议(以下简称“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5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不定期会议 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如有 需要, 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席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但非独立董事人员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 召集和主持; 召 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 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采用现场会议的 形式, 也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 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通讯方式召开。但会议主持人应当说明具体情况; 会议也 可以采取现场与通讯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若采用通讯方式, 则独立董事 在专门会议决议上签字即视为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同意会议决议内容。第九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应该亲自出席会议, 如有 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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