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34 彩讯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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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39  │彩讯股份(300634):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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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37  │彩讯股份(300634):关于增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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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36  │彩讯股份(300634):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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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12  │彩讯股份(300634):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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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7:36  │彩讯股份(300634):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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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9:20  │彩讯股份(300634):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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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9:20  │彩讯股份(300634):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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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7:31  │彩讯股份(300634):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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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7:30  │彩讯股份(300634):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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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7:29  │彩讯股份(300634):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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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4 19:39│彩讯股份(300634):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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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讯股份(300634):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6052c10f-ca03-4f68-a46e-d6cf8846e9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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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4 19:37│彩讯股份(300634):关于增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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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
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增聘代晓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代晓琳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代晓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代晓琳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86022519                                                                                         
    传真:0755-86111235                                                                                             
    邮箱:cfo@richinfo.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苑南路 3176号彩讯科创中心 31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b612b654-f7fd-4663-9e89-796778ba8a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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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4 19:36│彩讯股份(300634):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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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议召开情况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
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良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会同意对外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增聘代晓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63c5cb7b-33b9-4513-841b-eac1a2e332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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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15 18:12│彩讯股份(300634):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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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6月 27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张晓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截至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张晓君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张晓君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11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
函》。                                                                                                              
    近日,公司收到张晓君女士的通知,张晓君女士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
),并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3760ce06-68a9-4fd1-b7e0-bf6d96465d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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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14 17:36│彩讯股份(300634):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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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讯股份”或“公司”)于 2025年第三季度取得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 3项《发明专利 
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发明名称                  专利  专利号     证书号        专利       授权       专利                         
    号                            类型                           申请日     公告日     权人                         
    1   基于AI的 SDK权限调用方    发明  ZL 2024 1  第 8063669号  2024年 12  2025年 07  彩讯                         
        法及装置                  专利  1879146.8                月 19日    月 11日    股份                         
    2   基于 5G 消息的智能机器人  发明  ZL 2022 1  第 8118812号  2022年 07  2025年 07  彩讯                         
        应答方法、装置、设备及介  专利  0842084.8                月 18日    月 29 日   股份                         
        质                                                                                                          
    3   重要邮件识别方法及系统、  发明  ZL 2025 1  第 8297961号  2025年 07  2025年 09  彩讯                         
        智能邮箱系统              专利  1005683.4                月 22日    月 23 日   股份                         
    上述专利为公司自主研发和设计取得,所涉及的技术及应用领域与公司产品相关,是公司主要技术的延伸,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并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保持公司技术领先
地位,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备查文件                                                                                                    
    1、《发明专利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85b610bb-91c8-4354-adb2-fd20090cf6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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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10 19:20│彩讯股份(300634):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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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0月 10日(星期五)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10月 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1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10月 10日 0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 237号复星国际中心 19A 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良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44人,代表股份 199,554,5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237%。其中,出席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人,代表股份 197,970,4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71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股东共 236人,代表股份 1,58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18%。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39 人,代表股份 19,486,1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281%。        
    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流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9,207,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1%;反对 30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8%;弃权 4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9,13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92%;反对 30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47%;弃权 4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6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从灿律师、刘梦瑶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0cb47a0d-d35b-48ca-8c2b-efc959b8e3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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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10 19:20│彩讯股份(300634):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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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号广播大厦 5/9/10/13/17层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010) 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致: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律师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的本所出具本
法律意见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电子文档或口头证言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或隐瞒,所有副本
材料与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所必备的法律文件进行公告。本法律意见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
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2025年 9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二)2025年 9月 24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公告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等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备查文件等内容。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0月 1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 237号复星国际中心 19A层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杨良志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本所律师根据 2025年 9月 2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名册》, 
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公司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代理人身份证
件、代理投票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身份证件、代理投票委托书等,对出席现场会议
股东的资格进行了验证。                                                                                              
    2.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244 人,代表股份199,554,52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44.3237%。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8人,代表股份数 197,970,428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43.9719%;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有效时间内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36人,代表股份 1,58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18%,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经本所律师审查,出席本次股东会上述人员的资格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流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                            
    (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议案由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提出,并在本次股东会召开 15日前进行了公告;议案的内容属于 
股东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本次股东会无修改议案、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与通知事项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实际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拟审议的议案完全一致,没有进行修改;不存在会议现场提出临时议案或对其他未经
公告的临时议案进行表决之情形。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并由本次股东会推举的计票人、监
票人按照《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                                                      
    (四)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9:15-15:00。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总数和表决结果。                        
    (五)经合并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99,207,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61%;反对 30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528%;弃权 4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13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192%;反对 304,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47%;弃权 4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161%。                                                                                                           
    本次股东会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结论性法律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21c24e55-95c3-4759-9199-26241f6c8b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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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23 17:31│彩讯股份(300634):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月 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 
议于 2025 年 9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良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 
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流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营中台建设项目”“企业协同办公系统项目”“彩讯云业务产品线研发项目”予以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1,868,281.00 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 
补流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保荐机构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5年 10月 10日下午 14:30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议中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d79d5217-34ea-4990-b4af-0b2a4b2608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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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23 17:30│彩讯股份(300634):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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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讯股份”或“
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7号)核准,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44,001,100 股,发行价格为 11.4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4,252,60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
民币 11,28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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