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29 新劲刚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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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48 │新劲刚(30062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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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新劲刚(30062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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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新劲刚(30062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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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45 │新劲刚(300629):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劲刚2025年度持续督导现场培训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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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45 │新劲刚(300629):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劲刚2025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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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5 │新劲刚(30062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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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5 │新劲刚(300629):司农专字[2026]25008690079号-仁健微波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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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5 │新劲刚(300629):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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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5 │新劲刚(300629):司农审字[2026]25008690067号-新劲刚202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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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5 │新劲刚(300629):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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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48│新劲刚(30062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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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 1,363,11
9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1,423,424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363,119 股
后的250,060,3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以公司总股本 251,423,424 股(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红利=
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25,006,030.5 元/251,423,424 股*10=0.994578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除权除
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94578 元/股。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 2026 年 5月 19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00 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 1.00元(含税)。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即向全体股东每 10.0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若以 2025 年 12 月 3
1 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363,119.00 股后的股本,即 250,060,305 股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25
,006,030.5 元(含税)。
2、自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股东会审
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时间未超过 2个月。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1,423,424.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363,119.00 股后的 250,060,305
.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投资
者(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
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 1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 0
.1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9 日。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947 王刚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以公司总股本 251,423,424 股(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红利=
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25,006,030.5 元/251,423,424 股*10=0.994578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除权除
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94578 元/股。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五金工业区博金路 6号证券事务部
2、咨询联系人:周一波、邹志锋
3、咨询电话:0757-66823006
4、传真电话:0757-66823000
八、备查文件
1、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379584d5-b4cc-4c67-867e-7c335e5b32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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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新劲刚(30062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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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七)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 2/3以上表决通过;
4、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 5月 19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年 5月 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 70号佛山国家高新区科技产业园 G座 10楼多媒体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8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47,715,1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9.081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45,640,3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5
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074,7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97%。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共 17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157,6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28%。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671,7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090%;反对 18,1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弃
权 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14,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886%;反对18,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35%;弃权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
1679%。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671,5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086%;反对 18,1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弃
权 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14,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93%;反对18,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35%;弃权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72%。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671,4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084%;反对 18,1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弃
权 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13,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47%;反对18,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35%;弃权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18%。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671,2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080%;反对 32,7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7%;弃
权 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13,7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654%;反对32,7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01%;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44%。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0,7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7.3629%;反对 25,5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64%;弃
权 3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07%。本议案涉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上述人员的关联人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00,7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629%;反对25,5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64%;弃权3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07%。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关信贷业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652,2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8682%;反对 23,1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6%;弃
权 3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94,7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848%;反对23,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52%;弃权3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8400%。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607,8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751%;反对 67,5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7%;弃
权 3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50,3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270%;反对67,5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30%;弃权3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8400%。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655,9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8759%;反对 23,2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8%;弃
权 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98,4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563%;反对23,2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98%;弃权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6639%。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624,5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8101%;反对 32,8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9%;弃
权 5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67,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010%;反对32,8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48%;弃权5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6742%。
(十)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684,6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361%;反对 26,3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3%;弃
权 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27,1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65%;反对26,3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35%;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9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李旭东律师、张宇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和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d9079555-7dd9-4d2f-83c2-d3a16ef9b5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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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新劲刚(30062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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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劲刚(30062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848c595d-577d-44e5-9166-d287c17a9f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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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45│新劲刚(300629):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劲刚2025年度持续督导现场培训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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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人”)作为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劲刚”、“公司”、“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新劲刚相关人员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本次持续督导培训
情况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6 年 4 月 27 日
2、培训地点:新劲刚会议室
3、授课人员:王雷
4、参加培训人员:新劲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人员
二、培训主要内容
授课人员结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上市公司关于募集资
金管理、公司规范运作事项等专题培训,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
三、培训成果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讲解,使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规范运
作相关要求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增强了公司及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和规范运作意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
作水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ebf806de-d3fd-4992-8165-f5ffe7a98f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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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45│新劲刚(300629):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劲刚2025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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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劲刚(300629):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劲刚2025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d925cb0a-28b9-4290-bffc-e74cd6751c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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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5│新劲刚(30062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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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人”)作为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劲刚”、“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新劲刚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08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2,3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2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246,000,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3,301,886.79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42,698,113.21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510Z0023号《验资
报告》验证。募集资金总额24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368,253.2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
631,746.78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募集资金发生额
募集资金总额 24,600.00
减: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 330.19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1,480.62
减:累计支付及置换的中介费用 106.64
加:利息收入剔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278.19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12,960.7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
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宽普科技”)在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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