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28 亿联网络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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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1 │亿联网络(30062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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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 │亿联网络(300628):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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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7 │亿联网络(300628):2023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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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7 │亿联网络(300628):关于公司2023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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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7 │亿联网络(300628):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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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7 │亿联网络(300628):关于公司2022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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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7 │亿联网络(300628):2022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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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7:40 │亿联网络(300628):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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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8:56 │亿联网络(300628):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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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8:56 │亿联网络(300628):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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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1│亿联网络(30062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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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陈智松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名,实参与表决董事 9名。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供投资者查阅。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关联董事张
联昌回避表决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延期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了 2022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有利于
维护 2022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能够切实有效发挥持股计划的激励作用,同意将2022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存续
期延长12个月。
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关联董事张联昌回
避表决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延期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了 2023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有利于
维护 2023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能够切实有效发挥持股计划的激励作用,同意将2023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存续
期延长12个月。
根据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581f5c5c-ce77-4aae-b895-0129c57571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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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亿联网络(300628):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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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联网络(300628):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31f36ea7-c54d-4039-ab64-380b679db1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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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7│亿联网络(300628):2023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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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 2023 年
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会议由公司 2023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集,由管
理委员会主任张联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 6人,实际出席持有人 6 人,代表持股计划份额 5,100 万份。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 2023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判断,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情况,为维护公司事
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切实有效发挥持股计划的激励作用,决定将 2023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 12 个月,
即延长至 2026 年 11 月 24 日。
表决结果:同意 5,100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 0 份;弃权 0 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4b1d8083-c9e0-433e-be59-78b00f11c8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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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7│亿联网络(300628):关于公司2023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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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判断,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情况,为维护公司事
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切实有效发挥持股计划的激励作用,公司决定将 2023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 12 个
月,即延长至 2026 年 11 月 24 日。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决定将 2023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 12 个月,具体说明如下:
一、2023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5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3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
。
2023 年 5 月 24 日,本持股计划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受让的股票共计819,998 股,成交金额合计 5,100 万元,受让价
格为已回购股票的交易均价,即62.1952 元/股。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后,本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数为1,147,997.2 股。
本持股计划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本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 2023 年
5 月 24 日至 2024 年 5 月 24日。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8 个月,即 20
23 年 5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4 日。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并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 12个月,即延长至 20
25 年 11 月 24 日。
二、本次延期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3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1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
过户至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经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存续期可以延长”。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判断,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情况,为维护公司事
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切实有效发挥持股计划的激励作用,公司决定将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6
年 11 月 24 日。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并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延期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8ee01aa2-74a6-4efd-8a65-5e239d2988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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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7│亿联网络(300628):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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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于 2025
年 10 月24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选举张联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
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职工董事选举产生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40179e0c-17b2-45ee-9d73-1f3187244d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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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7│亿联网络(300628):关于公司2022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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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判断,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情况,为维护公司事
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切实有效发挥持股计划的激励作用,公司决定将 2022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 12 个
月,即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16 日。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决定将 2022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 12 个月,具体说明如下:
一、2022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5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2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
。
2022 年 6 月 16 日,本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厦门亿网联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股票共计 34.04 万股,成
交金额合计 2,399.48 万元,购买均价为 70.49 元/股。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后,本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数为47.656 万股。
本持股计划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本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 2022 年
6 月 16 日至 2023 年 6 月 16日,锁定期已于 2023 年 6 月 17 日届满。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8 个月,即 2022 年 6 月 16 日至 2023年 12 月 16 日。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并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 12个月,即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16 日。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召开 2022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并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 12个月,即延长至 20
25 年 12 月 16 日。
二、本次延期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2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1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
过户至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经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存续期可以延长”。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判断,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情况,为维护公司事
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切实有效发挥持股计划的激励作用,公司决定将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16 日。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 2022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并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经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延期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a211b376-c898-4fc1-b4f4-95d1456e22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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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7│亿联网络(300628):2022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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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 2022 年
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会议由公司 2022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集,由管
理委员会主任张联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 9人,实际出席持有人 9 人,代表持股计划份额 2,400 万份。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 2022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判断,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情况,为维护公司事
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切实有效发挥持股计划的激励作用,决定将 2022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 12 个月,
即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16 日。
表决结果:同意 2,400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 0 份;弃权 0 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227d1169-f575-41df-8234-180e8a73e0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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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7:40│亿联网络(300628):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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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09 月 30 日
2、预计营业收入:同向上升
3、预计净利润:同向下降
4、业绩预告情况表:
(1)2025 年前三季度(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9 月 30 日)业绩预计情况: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营业收入 营收:419,194 万元–435,633 万元 营收:410,974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2%-6%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89,946 万元–200,269 万元 盈利:206,463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3%-8%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182,130 万元–189,799 万元 盈利:191,716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1%-5%
(2)2025 年第三季度(2025 年 7 月 1 日-2025 年 9 月 30 日)业绩预计情况:
项目 2025 年第三季度 上年同期
营业收入 营收:158,701 万元–167,358 万元 营收:144,274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0%-16%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70,437 万元–73,959 万元 盈利:70,437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0%-5%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67,783 万元–70,441 万元 盈利:66,454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2%-6%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得出,未经审计机构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5 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预计较上年同期增长 2%-6%,净利润同比下降 3%-8%。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业务依然总体保持
平稳,因国际贸易环境波动及海外产能转移节奏所带来的影响有所改善,第三季度公司收入与利润均实现环比和同比双回升,三季度
经营表现持续改善。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得出,未经审计机构预审计,具体业绩的详细数据以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
告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预计 2025 年前三季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约为11,500 万元,主要为理财收益。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8e2815d5-4bc8-4bde-b31d-4b5e4cbf90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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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8:56│亿联网络(300628):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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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联网络”或“公司”)的委
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就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特此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
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
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必备法律文件之一,随其他材料一同公开披露,并愿意依法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3.本所律师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验资、盈利预测及盈利预测审核、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在本法
律意见书中引用有关会计报表、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盈利预测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时,并不意
味着本所律师对这些数据或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4.公司保证已经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件或者口头证言,
有关材料上的签名和/或盖章是真实有效的,所有副本材料、复印件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的,并无任何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5.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政府有关部门、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文件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各方对有关事实和法律问题的声明和承诺发表法律意见。
6.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声明,本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本次调整的决策程序
(一)2024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2024年 5月 15日,公司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的数量和授予价格调整、行权及注销等相关事项。
(二)2024年 6月 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 2024年 6月 5
日为授予日,向 270名激励对象授予 96.243万份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 33.54元/份。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
(三)2024年 7月 3日,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公司在确定本激励计划授予日至办理登记期间,本次激励计
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中 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70人调整为 268人,股票期权数量由 96.243万份调整为 95
.655万份。
(四)2025年 5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 2024年半年度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管理办法》及《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该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33.54元/份调整为 31.64元/份。
(五)2025年 9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
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31.64元/份调整为 31.14元/份。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调整已履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激励计划草
案》的安排。
二、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
(一)激励计划草案的安排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第六章“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之“四、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
整方法和程序”之“(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若在本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前,公
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
法如下:
……(4)派息
P=P0-V
其中:
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二)具体调整情况
1.公司于 2024年 9月 11日召开的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 2024 年 8
月 26 日的公司总股本1,263,815,202股为基础,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 1,354,562股后的股本 1,262,460,640为基
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00元(含税)。
2.公司于 2025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 2025年 4月 18日的公
司总股本 1,263,815,202股为基础,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 1,354,562 股后的股本1,262,460,640为基数,公司向全
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3.00元(含税)。
3.公司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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